2021年制造中心非烟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CZB11-2107053)

2021年制造中心非烟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CZB11-2107053)


公告
2021年制造中心非烟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CZB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2021年制造中心非烟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CZB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0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7月2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2021年制造中心非烟用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1年制造中心非烟用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ZX-WZ-********1),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制造中心非烟用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ZX-WZ-********1)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为2021年制造中心非烟用物资采购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化学药剂(含危化品)

二标段:清洗剂

三标段:除尘耗材

四标段:工业盐

五标段:诱捕器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标段内非烟用物资的采购、运输及售后服务等。

2.4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

2.5交货地点: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2.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8合同期限:一、二、三标段合同签订后自2021年10月27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五标段合同签订后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相关法律、政策不发生变化,招标人上级批复资金允许且具有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招标人保留合同续展的权利。合同期满前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如有异议,应于期满两个月前提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生产制造商或贸易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特种车辆运输许可证件(或特种车辆委托运输合同);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行贿、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有行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全文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然后分别在“当事人”中输入投标企业名称、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姓名进行检索;)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2019年或2020年企业年报,需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查询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打印结果。

3.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7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

(3)一标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特种车辆运输许可证件(或特种车辆委托运输合同);

(4)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5)投标人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见格式二);

(6)“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7)“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及“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备注:⑴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领取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投标人应于配合;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8551 8759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邵女士、肖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xc6599@126.com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行贿、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邵女士 肖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9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采购 烟用 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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