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简称“沅江2013环湖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3]1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 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沅发改核[2013]70号,欢迎按本公告第4条规定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 HNTJZB-TJ2013-016

2.3建设规模:6779.00 公顷

2.4工程施工费:16235.39万元

2.5计划工期: 180 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 26 个标段,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万元)

备注

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

1标段

八形汊村

498.30

公开招标

2标段

八形汊村

527.80

3标段

仁丰村

505.36

4标段

明月村

618.62

5标段

仁安村

541.10

6标段

仁安村

554.39

7标段

白沙洲村

442.61

8标段

白沙洲村

421.35

9标段

蒿竹湖村

486.26

10标段

蒿竹湖村

477.74

11标段

新港村

529.47

12标段

新港村

545.02

13标段

新丰村

679.49

14标段

丰胜村

480.26

15标段

丰胜村

479.24

16标段

大湾湖村

375.09

17标段

大湾湖村

390.97

18标段

金华垸村

551.68

19标段

金华垸村

500.84

20标段

金华垸村

512.77

21标段

肖家坝村

507.32

22标段

肖家坝村

466.47

23标段

同兴村

501.54

24标段

同兴村

426.61

25标段

马良山村

627.72

26标段

马良山村

651.34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明确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一经查实,省整治局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4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省整治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下一年度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下一年度各类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3.5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3]33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开标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

3.6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4、本项目投标单位的确定

4.1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相关规定“项目工程投标单位由电脑随机产生”。即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在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监督下,项目建设单位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站开通的投标单位随机抽取系统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相关操作。首先,由系统给在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合格投标人备案库中所有的施工单位随机产生一个该施工单位对应的随机码,随即打印一份所有施工单位对应随机码的名单后马上密封后在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进行存档;随机码产生后,以项目为基础,按照各项目标段数8倍的比例,再进入系统在合格投标人备案库中随机抽取可投标施工单位的随机码;

4.2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3]36号文件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可不受“项目工程投标单位由电脑随机产生”规定限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

4.2抽取时间:2013年 09月 16日(北京时间),抽取结果系统将只显示抽取单位对应的随机码,不显示所对应施工单位名称。抽取的随机码系统将即时在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将以手机信息的形式即时发送至抽中的施工单位移动联系电话上,请各投标人登陆省整治局网站的“投标人抽取结果查询”端口,自行核对收到的手机信息,并及时按相关要求投标。短信发送号码前三位为106,后五位为60722,中间位数号码随机产生。短信不会提示汇款等涉及钱物等信息,谨防假冒诈骗。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本项目工程投标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在规定时间内具备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包括先进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将工程投标保证金按要求缴纳至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账户,缴纳时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已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并同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的则视为已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及未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5.2项目投标确认时间(即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2013 年 09月 17日至 2013年 09月 24日17:00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拾万元整。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5.4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长沙华升支行

开户账户: ****************04184

5.5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沅江2013环湖项目保证金+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优秀项目经理报名需注明“沅江2013环湖项目保证金+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优”(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未注明项目简称和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和核实项目经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7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6、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

6.1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其他资料电子文档由各具备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进入 ********66&uk=********20">http://pan.baidu.com/share/link?shareid=********66&uk=********20自行进行下载;

6.2投标单位在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 600 元,共计 1000 元。

7、投标开标要求;

7.1开标时间: 2013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 益阳市佳宁娜国际酒店三楼梓山湖会议室(益阳市梓山路2号) ;

7.3开标时,各已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以下资料审核:a)单位介绍信原件;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c)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d)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e)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附件1)及投标价格承诺函(附件2)原件。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投标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承诺函及投标价格承诺函留存原件,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三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中标后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需留存在招标代理机构;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开标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仔细核查上述材料,以免耽误招投标。

7.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5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花桥路口

联系人:刘 姣

电 话:****-*******/156*****845

传 真:****-*******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TJZB-TJ2013-016招标人: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招标监管机构:沅江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九月 目 录第一卷商务部分卷首招标公告………………………………………………………0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0第二章合同条款………………………………………………………20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四章工程合理定价(另册)…………………………………………38第五章评标标准及办法………………………………………………39第二卷技术部分第六章施工技术规范 ………………………………………………46第三卷 图纸 (另册)图纸(另册)……………………………………………………………47 第一卷商 务 部 分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简称“沅江2013环湖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3]1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 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沅发改核[2013]70号,欢迎按本公告第4条规定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2.1项目名称: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2.2项目编号: HNTJZB-TJ2013-016 2.3建设规模:6779.00 公顷2.4工程施工费:16235.39万元2.5计划工期: 180 天(日历天)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26个标段,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地点合理定价(万元)备注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1标段八形汊村498.30 公开招标2标段八形汊村527.803标段仁丰村505.36 4标段明月村618.625标段仁安村541.106标段仁安村554.39 7标段白沙洲村442.618标段白沙洲村421.359标段蒿竹湖村486.2610标段蒿竹湖村477.74 11标段新港村529.4712标段新港村545.02 13标段新丰村679.4914标段丰胜村480.26 15标段丰胜村479.24 16标段大湾湖村375.0917标段大湾湖村390.9718标段金华垸村551.6819标段金华垸村500.8420标段金华垸村512.7721标段肖家坝村507.3222标段肖家坝村466.47 23标段同兴村501.5424标段同兴村426.61 25标段马良山村627.7226标段马良山村651.34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明确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一经查实,省整治局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3.4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省整治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下一年度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下一年度各类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3.5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3]33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开标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3.6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4、本项目投标单位的确定4.1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相关规定“项目工程投标单位由电脑随机产生”。即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在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监督下,项目建设单位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站开通的投标单位随机抽取系统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相关操作。首先,由系统给在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合格投标人备案库中所有的施工单位随机产生一个该施工单位对应的随机码,随即打印一份所有施工单位对应随机码的名单后马上密封后在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进行存档;随机码产生后,以项目为基础,按照各项目标段数8倍的比例,再进入系统在合格投标人备案库中随机抽取可投标施工单位的随机码;4.2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3]36号文件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可不受“项目工程投标单位由电脑随机产生”规定限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4.2抽取时间:2013年 09月 16日(北京时间),抽取结果系统将只显示抽取单位对应的随机码,不显示所对应施工单位名称。抽取的随机码系统将即时在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将以手机信息的形式即时发送至抽中的施工单位移动联系电话上,请各投标人登陆省整治局网站的“投标人抽取结果查询”端口,自行核对收到的手机信息,并及时按相关要求投标。短信发送号码前三位为106,后五位为60722,中间位数号码随机产生。短信不会提示汇款等涉及钱物等信息,谨防假冒诈骗。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5.1本项目工程投标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在规定时间内具备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包括先进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将工程投标保证金按要求缴纳至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账户,缴纳时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已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并同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的则视为已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及未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5.2项目投标确认时间(即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2013 年 09月 17日至 2013年 09月 24日17:00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拾万元整。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5.4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 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长沙华升支行开户账户: ****************041845.5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沅江2013环湖项目保证金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优秀项目经理报名需注明“沅江2013环湖项目保证金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优”(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未注明项目简称和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和核实项目经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6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5.7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6、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6.1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其他资料电子文档由各具备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进入 http://pan.baidu.com/share/link?shareid=********66&uk=********20自行进行下载;6.2投标单位在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 600 元,共计 1000 元。7、投标开标要求;7.1开标时间: 2013 年 10月9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7.2开标地点: 益阳市佳宁娜国际酒店三楼梓山湖会议室(益阳市梓山路2号) ;7.3开标时,各已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以下资料审核:a)单位介绍信原件;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c)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d)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e)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附件1)及投标价格承诺函(附件2)原件。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投标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承诺函及投标价格承诺函留存原件,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三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中标后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需留存在招标代理机构;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开标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仔细核查上述材料,以免耽误招投标。7.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5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http://www.hntdzl.org)和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yuanjiang.gov.cn)上发布。9、行政监督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10、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 标 人: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地 址:沅江市桔城大道 联 系 人:周永宏联系电话:137*****1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花桥路口联系人:刘 姣 电话:****-*******/156*****845传真:****-******* 标监管机构:沅江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沅江市琼湖西路 联系人:彭 晶电话:139*****745 附件1法人承诺函(业主名称):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1、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湘土整发[2012]53号文件、湘土整发[2013]33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2、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3、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沅江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及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4、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通报批评;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特此承诺!单位名称:(名称)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日 附件2投标价格承诺书招 标 人 工程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范围每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全部招标工程范围工期保修期质量等级投标报价我公司同意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公布的合理定价进行投标,完全接受各个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合理价”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和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并同意按发布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签订施工合同。一旦我公司抽签中标,将受上述条款的约束。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 第 一 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项目内容 1工程 概况项目名称: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编号为:HNTJZB-TJ2013-016建设地点: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具体详见各标段所在地。2招标范围与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内容。标段及其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6个标段。3工程资金来源国家投资4工程质量与工期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工期要求:暂定工期为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合同为准,具体见各个标段的规划设计要求)。5对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明确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一经查实,省整治局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4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省整治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下一年度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下一年度各类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5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3]33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开标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6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6是否接受重复报名及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7是否组织统一踏勘不组织8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1.本项目工程投标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在规定时间内具备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包括先进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将工程投标保证金按要求缴纳至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账户,缴纳时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已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并同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的则视为已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及未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2.项目投标确认时间(即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2013 年 9 月 17 日至 2013 年9 月 24 日17:00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拾万元整。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4.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 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长沙华升支行开户账户: ****************041845.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沅江2013环湖项目保证金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优秀项目经理报名需注明“沅江2013环湖项目保证金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优”(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未注明项目简称和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和核实项目经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7.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8.投标保证金不论中标与否,都会在招投标结果公布后20天内返还原账户。9.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10%。中标通知书发出 15 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之前汇至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开设的专门帐户,未汇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如发出中标通知书 15 日内未汇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弃标。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9投标答疑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前十天,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mx*******@163.com,招标人将于截止时间7日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 1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11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本项目开标时不需要递交投标文件,由中标人在中标后补交1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前十天13分包不允许14偏离不允许15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规定16投标资料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9 日(北京时间:上午 9:3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益阳市佳宁娜国际酒店三楼梓山湖会议室(益阳市梓山路2号)18开标开标时间: 2013 年 10 月 9 日(北京时间:上午 9:30)开标地址:益阳市佳宁娜国际酒店三楼梓山湖会议室 开标时,各已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以下资料审核:a)单位介绍信原件;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c)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d)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e)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附件1)及投标价格承诺函(附件2)原件。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投标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承诺函及投标价格承诺函留存原件,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三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中标后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需留存在招标代理机构;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开标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仔细核查上述材料,以免耽误招投标。19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20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法”评标定标21行政监督沅江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其他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中标单位需递交施工实施方案 一、总 则1.招标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及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沅发改核[2013]70号文批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2. 说明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项目所叙述的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的各方:招标人: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通过招标人依法从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名单库中抽取,并按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施工单位(中标后签署合同时称为“承包人”)项目所在地的各(县、市、区)土地整理中心:签署合同时称为“发包人”3.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编号:HNTJZB-TJ2013-016 建筑规模: 6779.00 公顷建设地点: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具体详见各标段所在地 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 工程施工费:16235.39万元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工期: 180 天(日历天)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6个标段,详见下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地点合理定价(万元)备注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1标段八形汊村498.30 公开招标2标段八形汊村527.803标段仁丰村505.36 4标段明月村618.625标段仁安村541.106标段仁安村554.39 7标段白沙洲村442.618标段白沙洲村421.359标段蒿竹湖村486.2610标段蒿竹湖村477.74 11标段新港村529.4712标段新港村545.02 13标段新丰村679.4914标段丰胜村480.26 15标段丰胜村479.24 16标段大湾湖村375.0917标段大湾湖村390.9718标段金华垸村551.6819标段金华垸村500.8420标段金华垸村512.7721标段肖家坝村507.3222标段肖家坝村466.47 23标段同兴村501.5424标段同兴村426.61 25标段马良山村627.7226标段马良山村651.34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递交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答疑与现场勘察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召开招标答疑会及现场踏勘,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前十天,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mx*******@163.com,招标人将于截止时间7日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投标人需要到现场勘查的,可直接与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联系,得到批准后自行勘察;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为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对这些费用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卷商务部分卷首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补交)第四章工程合理定价(另册) 第五章评标标准及办法第二卷技术部分第六章施工技术规范第三卷 图纸(另册)9、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9.1 必要时,招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将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恕不另行通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补交)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法人承诺函(原件);(2)投标价格承诺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8)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单位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提供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9)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上岗证复印件(注册单位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提供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10)对合理定价的响应;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公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并对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11)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a.项目部简介b.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c.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d.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e.工程精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2)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价格承诺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合理定价。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承诺接受并响应招标人提供的合理定价。 13.3 投标人所承诺的工程造价的投标价格,是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工作的全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漏项或重复,作为投标人承包计价的依据。 13.4 投标人应先踏勘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一旦响应了合理定价,即被视为对合理定价中所有影响报价的因素全部响应。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承诺的工程造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税金、措施项目费、利润、其他项目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必须要件。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它投标人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4投标保证金不论中标与否,都会在招投标结果公布后20天内返还原账户。 16.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资料; 16.5.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16.5.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17.投标资料的份数与签署17.1 投标文件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17.2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有不同之处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指明了必须签署的内容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亲笔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四、投标资料的递交(所有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8.投标资料的装订要求18.1投标资料由以下资料组成:(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3)法人承诺函;(4)投标价格承诺书;(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6)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银行开户许可证;(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8)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及身份证(注册单位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提供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9)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上岗证复印件(注册单位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提供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 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投标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承诺函及投标价格承诺函留存原件,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三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中标后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需留存在招标代理机构;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开标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18.2投标资料一式三份,按本总则第18.1项顺序胶装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资料封面应分别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投标资料不分正副本。18.3投标资料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及文件清单,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署。18.4如果包装袋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19.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资料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新投标截止期。19.3在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本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视该投标无效。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资料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本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资料的通知。但是,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再更改或撤回投标资料。20.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资料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料规定的方法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密封袋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五、开标21.开标21.1本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其中一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同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21.2开标时,各已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以下资料审核:a)单位介绍信原件;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c)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d)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e)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附件1)及投标价格承诺函(附件2)原件。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投标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承诺函及投标价格承诺函留存原件,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三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中标后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需留存在招标代理机构;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开标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仔细核查上述材料,以免耽误招投标。22.开标会议程序:(1)、开标前5日内,到省土地整理中心(资金科)领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单;(2)、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入开标会议程序(抽取评委,安排评标室及准备各项资料);(3)、向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投标资料、交纳报名费,有序入座(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9:30,未避免拥挤招标代理公司从7:30开始受理报名,请各投标人尽早签到);(4)、招标人、监督部门等相关领导签到;(5)、投标截止时间,宣布停止接收投标资料;(6)、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议,全体监委人员就座;(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8)、介绍与会人员情况;(9)、宣读会场纪律;(10)、由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及相关领导讲话;(11)、由监督部门拆封企业随机码名单和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核实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次项目投标人资格;(12)、经核实无误,工作人员将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料送至评标室进行评审;(13)、宣布第一阶段结束,各投标人等待评审结果;(14)、评审结束,进入第二阶段,各投标人进入会场,各监督人员就位,宣读评审结果;(15)、合格投标人进入“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程序,不合格投标人退场:第一轮:A、由监督人及投标人代表检查球号或签号的合格性,由工作人员放入相对应的号码球或签号;B、各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按1:3比例抽取入围队伍,先进项目经理按招标文件及省局文件的相关要求进入第二轮抽取。(抽取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先到监委处验证,再进行抽签,并签字确认);C、第一轮入围队伍产生,未入围投标人退场,清理会场,进入第二轮抽取。 第二轮:A、由监督人及投标人代表检查球号或签号的合格性,由工作人员按入围人数放入相对应的号码球或签号;B、各入围投标人继续按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抽取中标候选人及备选人,并签字确认。备选人不对应标段,如有中标单位弃标,依照号码排序从备选人中依次替补。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由代理机构上交省局进行押证;(16)、宣读中标结果,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六、评标、定标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法”。 23.1 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依法组成,评委成员不少于 5 人单数(工程类专家 3 人,经济类2人)。 23.2 评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合格性评审。 23.3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入围抽签。 23.4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平等、自主、注重信誉的原则,接受本次招标监督人员的依法监督。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资料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进入抽取程序的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5、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25.1第一轮抽取入围单位:具体根据标段数量,从审查合格的单位按投标保证金递交顺序,按照1:3的比例抽取入围单位。此次报名中有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的人数没超入围数量的三分之一可直接进入第二轮抽签,由项目经理先在入围单位序号球1号至78号中抽取第二轮抽签序号。1号至78号减去优秀项目经理抽取的号码,为入围单位和参加下轮中标候选人抽签的顺序号。投标人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经验证合格后上台抽取号码球(每人限抽一个号码),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向会场的所有人员展示抽取的号码并宣布抽取的号码,投标人代表到登记处签字确认。为了防止在第二轮抽签中因入围投标人没有及时到现场或手续不齐丧失投标权利而出现空缺,确定增加26名候补候选人,即第79号至104号为下轮候补候选人,当第二轮抽签中入围投标人因上述原因空缺,侯补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空缺一人递补一人,空缺二人递补二人,以此类推。请没能入围的投标单位代表在证件登记处领取公司证件原件并退出开标会场。进入第二轮抽取中标候人及备选人:各入围投标人继续按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抽取中标候选人及备选人,并签字确认。投标人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经验证合格后上台抽取号码球(每人限抽一个号码)。在主持人传呼三遍后仍未到现场的,视其为放弃其投标的权利,其后的入围单位按依顺序继续抽签,直到78号抽完后,再由79至104号候补候选人依序抽签。抽到“1至26”号的依次为“1至26”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到“27至52”号的依次为备选单位,备选人不对应标段,如有中标单位弃标,依照号码排序从备选人中依次替补。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由代理机构上交省局进行押证。七、中标结果公示及签订施工合同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结果将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http://www.hntdzl.org)网上进行三天的公示,公示期过后如无异议将确定每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各标段的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5日内,中标单位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代理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中会标明中标人的中标标价、工期、质量和有关签订施工合同的时间、地点等事项。26.2中标通知书必须经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备案后才能发出。26.3中标通知书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27.履约担保27.1 中标单位需交纳合同总价 10%为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 15 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27.2如果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人。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28.1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8.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转包给他人。八、其他29.招标代理服务费29.1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用。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5日内,中标单位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代理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第 二 章 合同条款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工 程 名 称: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合同编号:沅土整合[2013]号发 包 方: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承 包 方:第一章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书发包方: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l、工程名称: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 2、工程地点: 3、项目预算批准文号:湘财建指[2013]155号 4、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6、资金来源:国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7、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规划图第二条 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合同工期总天数:180天(日历天)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第四条 合同价款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书及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3、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设计图纸及验收标准;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八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并且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押在甲方处,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第九条 工程价格实行总价包干制,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因物价及单项工程的偏差而变动工程总价款和降低建设标准(除现场设计变更)。第十条 标段工程量中的土方工程,必须由甲、乙、监理三方共同核量后方可施工。第十一条 乙方竣工结算时,甲方代扣建安税。乙方必须提供购入建设材料(如砂石、水泥、红砖、钢筋等)的税票,凭国税部门审核证明和地税部门建安税单据付款。具体计税标准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付清工程尾款时终止,有关保修条款至保修期满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伍份。正本叁份,甲乙双方及监理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沅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琼湖信用社开户银行:帐号:****************0012帐号:邮政编码:413100 邮政编码: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第二章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甲方代表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第十三条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全权负责工程监理。第十四条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会同当地政府协调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周边关系和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顺利进行;2、向乙方现场交验施工范围界线、施工测量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明确施工中需保护的地上、地下管线、古树、文物和其它设施;3、向乙方提供有效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套;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5、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负责记录、审核、签证;6、对乙方施工人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等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促检查。 7、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和主持工程验收;8、甲方督促乙方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乙方不得故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第十五条 乙方代表(项目经理)l、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第十六条 乙方工作乙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赔偿。1、向甲方按月提供工程进度表、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及时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检查、会议、培训等活动,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2、按工程需要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工程内来往行人、车辆、所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安全警示牌等,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如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3、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负责人,落实质量保证措施;4、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的要求,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罚款;5、保护好甲方明确的地上、地下管线、古树、文物和其它设施,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及质保期内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6、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提供各类人员上岗证的复印件,交甲方备查;8、按照工程验收规定,做好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材料试验、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测量和竣工图件、文字材料等技术性资料,在竣工验收前并装订成册,达到甲方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9、配合甲方协调处理周边关系,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矛盾和责任。10、严格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监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出的各种指令、通知。11、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十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1、乙方应在工程开工三天前,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三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2、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和监督。第十八条 施工工期1、开工及延期开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其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2、暂停施工及复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2)不可抗力;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乙方在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提出报告并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必须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若延误农业生产,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四章质量与验收第十九条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第二十条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验收部位,在隐蔽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第二十一条 乙方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竣工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乙方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的争议,由双方提请质量监督部门确定。第五章材料设备供应第二十三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与设计和有关标准不符,或者使用前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清退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四方板、压条等预制构件由甲方按规划设计要求统一提供规格和数量(价款不在合同内),由乙方从甲方指定生产场地自行运到施工现场(运输价款在本合同内),不计损耗。乙方所运输预制构件数按实际建设沟渠所需量计算与调拔,超出部分按生产价格由乙方另行出支给生产商。涵管、六方块等预制构件为确保其质量和建设标准,实行定点生产,由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生产场地自行运输经监理认可的合格产品到施工现场(构件价款和运输价款均在本合同内),涵管及六方块预制构件价款,根据甲方按规划设计预算价扣除相关税费后出具的价格凭据,由乙方直接结付给生产方。第六章合同价款与支付第二十四条合同价款按工程总价包干。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相应调整。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2、设计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3、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确定并签认后即刻通知乙方。第二十五条 工程拨付款方式1、乙方必须严格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甲方规定的单项工程计划进度要求进行施工,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拨付工程款。第一次完成合同工程量30%以上,并提供工程开工令和材料前期试验资料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20%; 第二次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50%,到沅江市国税局办理资源税缴纳手续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20%;第三次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70%,支付工程合同价款20%,第四次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100%,支付经结算实际完成工程价款25%。第四次拔款需达以下条件方可申请:①提供合格的标段工程竣工图;②竣工工程量清单,并经甲、乙、监理三方签字;③农民工工资支付90%以上的证明;④工程结算清单及相关资料齐备。经省级主管部门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支付剩余工程价款,在支付剩余工程价款时,将预留工程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拨款时间,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每月22日—28日为工程款申拔时间,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工程量及申拨资料未达到申拨条件或因乙方其他原因未拨付到位的,则推迟至下个月同一时间拔付。3、每批次资金必须在各标段实际完成达到拨款要求的工程量并报请甲方审定后才能拨付。4、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款10%收取,经省级工程验收合格后返还5%,项目验收确认合格后返还5%,返还时不计息。质保金在保修期一年后,经验收确认无质量缺陷时一次性支付(不计息);5、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本工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除第一次付款外,其他每次付款前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提交甲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再拔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七章设计变更第二十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变更设计的,应严格按有关程序和要求报甲方,经甲方报有权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所有工程变更凭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批准文书方可施工,否则,不予计量。 施工中因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一律不予计量,相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第八章竣工与结算第二十七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二套完整的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的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件。第二十八条 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申请验收。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l5天内将竣工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应在15天内审查完毕。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办理工程尾款结算手续,乙方在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第三十条 工程竣工后,自甲乙双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期为一年。具体保修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九章争议与仲裁第三十一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首先提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三十二条 违约1、甲方责任: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相应顺延工期。2、乙方责任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但总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10%;2)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报送资料,或资料经验收不合格的,将不予拨付工程款;未按时或不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检查、会议等活动,缺席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3)未按设计要求配备设备的,须按合同要求重新装置标准设备,并处违约金2000元;4)接到通知或指令后在5天内,未修复或甄换不合格材料、设备的,酌情处违约金5千至1万元;5)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代表应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通知后仍不履行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可随时解除施工合同;6)未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建设的工程一律不予计量,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第十章其 它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程序及要求处理。甲方提供协调及理顺方面的支撑,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第三十四条 合同实施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的;2、已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不按甲方或监理提出的整改方案或拆除重建意见的;3、实际施工工期落后于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工期较大,且无强有力改进措施的。4、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格建材施工,又不及时改正或违背国家规范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5、未经甲方同意并申请有关部门变更批复随意改变施工图纸施工的;6、乙方投标文件中确认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如项目经理因身体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必须请示甲方,经甲方许可,同时委托项目负责人代理工作。第三十五条 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廉政合同书业主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廉政建设责任,防止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方、乙方就大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签订本廉政合同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一)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二)自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直至项目结束全过程,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均应全面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及廉政合同的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发现对方在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 甲方责任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和收受回扣、佣金或其他好处。(二)不准在乙方及乙方所属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向乙方提出各类影响项目工程施工的要求。(四)严格按照资金请拨付程序的要求支付给乙方工程费用。(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施工进行督查、考核,若发现乙方单位及人员存在相关违法违纪情况,要严肃按规定处理。第三条 乙方责任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二)不准以任何形式、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组织有可能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履行公职职责或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廉政建设的宴请、旅游等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四)严格照国家规定及合同要求履行工程施工职责,做到清正廉洁,保障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合法权利。(五)不得串通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弄虚作假,影响工程建设,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第四条 合同监管见证方如发现甲乙双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甲、乙双方单位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有权依照本合同内容的规定,对合同履约中的廉洁情况实施监督,并有权采取措施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书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处理。(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额5%的违约金,违约情况严重而被当地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除追究乙方的上述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及其项目经理在甲方的备案资格。第六条 本合同书作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七条 本合同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成时止。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见证方各执一份。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 方 单 位 (公章): 乙 方 单 位 (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见证方 (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第 三 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补交)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HNTJZB-TJ2013-016(正本或副本)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时间:年月日 目 录(1)法人承诺函;(2)投标价格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6)公司资格证明材料;(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8)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单位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提供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9)技术负责人中级或以上职称及身份证;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上岗证复印件(注册单位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提供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10)对合理定价的响应;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公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并对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11)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a.项目部简介b.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c.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d.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e.工程精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2)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人承诺函(业主名称):我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1、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湘土整发[2012]53号文件、湘土整发[2013]33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2、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3、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沅江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及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 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4、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通报批评;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特此承诺!单位名称:(名称)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年 月日 投标价格承诺书招 标 人 工程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范围每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全部招标工程范围工期保修期质量等级投标报价我公司同意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公布的合理定价进行投标,完全接受各个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合理价”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和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并同意按发布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签订施工合同。一旦我公司抽签中标,将受上述条款的约束。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日注:此资格证明书书另需准备一份抽签时验查。 四、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公开随机抽取程序、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单位: 部门:职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日注:被委托人必须是该公司的在册并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此授权书另需准备一份抽签时验查。 五、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六、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七、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八、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单位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提供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九、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及身份证;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上岗证复印件(注册单位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提供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十、对合理定价的响应;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公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并对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十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至少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a.项目部简介b.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c.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d.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e.工程精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十二、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 四 章 工程合理定价(另册) 第 五 章 评标标准及办法第一条本工程评标、定标采用“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法”。第二条评标工作的原则是: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第三条 评标活动在沅江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第四条本工程采用的“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法”,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投标资料)进行集体评审。当决议事项发生争议时,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通过,并且应有半数以上的评委认可。第五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组成,由技术、经济专家评委组成。技术经济专家评委采取从相关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签的办法产生。评标委员会于开标前一小时内组建。第六条评标委员会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投标文件(投标资料)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投标资料)后,进行资格性检查;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投标资料)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细微差别的修正;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抽签阶段的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的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能进入抽签阶段。第七条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1、第一轮抽取入围单位:具体根据标段数量,从审查合格的单位按投标保证金递交顺序,按照1:3的比例抽取入围单位。此次报名中有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的人数没超入围数量的三分之一可直接进入第二轮抽签,由项目经理先在入围单位序号球1号至78号中抽取第二轮抽签序号。1号至78号减去优秀项目经理抽取的号码,为入围单位和参加下轮中标候选人抽签的顺序号。投标人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经验证合格后上台抽取号码球(每人限抽一个号码),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向会场的所有人员展示抽取的号码并宣布抽取的号码,投标人代表到登记处签字确认。为了防止在第二轮抽签中因入围投标人没有及时到现场或手续不齐丧失投标权利而出现空缺,确定增加26名候补候选人,即第79号至104号为下轮候补候选人,当第二轮抽签中入围投标人因上述原因空缺,侯补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空缺一人递补一人,空缺二人递补二人,以此类推。没能入围的投标单位代表在证件登记处领取公司证件原件并退出开标会场。2、进入第二轮抽取中标候人及备选人:各入围投标人继续按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抽取中标候选人及备选人,并签字确认。投标人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经验证后上抽签台抽取号码球(每人限抽一个号码)。在主持人传呼三遍后仍未到现场的,视其为放弃其投标的权利,其后的入围单位按依顺序继续抽签,直到78号抽完后,再由79至104号候补候选人依序抽签。抽到“1至26”号的依次为“1至26”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到“27至52”号的依次为备选单位,备选人不对应标段,如有中标单位弃标,依照号码排序从备选人中依次替补。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由代理机构上交省局进行押证。第八条 定 标:1、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并公布投诉方式,部门、电话,公示期三天。2、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只能选择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某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拒原因经招标人认可,投标人可放弃中标,如投标人自动放弃,或者不递交、未及时递交、未按规定递交履约担保的,未按要求提供施工组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依次从备选单位中替补。 (附表1):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沅江市共华镇、黄茅洲镇土地整治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类别评审项目投标人名称资格性评审公司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是否年检,并真实有效;税务登记证是否真实有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不是在有效期内,并真实有效项目部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培训证是否真实有效,单位名称是否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提供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是否真实有效,单位名称是否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提供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项目部其他技术人员证书是否真实有效,单位名称是否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提供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复印件;其他要求是否有从投标人基本帐户开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响应实质性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投标人是否接受招标的合理定价及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期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是否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形式评审是否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以行贿手段中标或不如实提供情况相关文件、证明、资料及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资料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资料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及署名投标资料是否按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晰投标人是否无提供两份或多份不同内容的投标资料,或在一份投标资料中有两个或多个不同报价(备选方案除外)通过评审情况总结全体评委签字:说明:投标人上述要求必须通过合格标准,通过的是打√,否打×。 2013 年 月日 经评审不合格投标人表(附表2)保证金序号投标人名称不合格原因全体评委签字:进入抽签的合格投标人表(附表3)保证金序号投标人名称备注全体评委签字: 投标单位第一轮抽取的号码表(附表4)保证金序号码 投标人名称所抽取号码投标人签名备注招标人:行政监督人:投标单位第二轮抽取中标候选人号码表(附表5)保证金序号码投标人名称所抽取号码投标人签名招标人:行政监督人: 中标候选人表(附表6)标段号中标候选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招标人:行政监督人:备选单位表(附表7)备选排序备选单位第一备选第二备选第三备选......招标人:行政监督人: 第二卷技 术 部 分第六章施工技术规范本工程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主要技术规范有:(1)《土地开发整理建设标准》(TD/T10011-1013-2000)(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3)《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T2-94)(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5)《喷灌工程技术规范》(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8)部颁SL207-98《节水灌溉技术规范》(9)部颁SL18-9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10)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11)部颁SL23-91渠道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12)SL256-2000《机井技术规范》(13)《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14)部颁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15)本项目设计文件(16)在本工程招标投标及今后的施工期间,国家发布新的规范、规程、标准和方法替代上述规范、规程、标准和方法,将执行新的规范、规程、标准和方法。第三卷图 纸(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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