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1至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1至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1至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索引号:********-****0707-11030]发布日期:2021-07-07
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因采购业务需要,拟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2021-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特邀请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1至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二)委托服务范围
对本中心规定服务年限内所涉及的工程、服务、设备、货物、应急物资、耗材、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等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并提供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招标采购全过程咨询服务、质疑、投诉处理等。招标项目内容具体以后期项目委托书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年限
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服务周期为准。
(四)服务质量要求
委托招标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且符合现行其他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
(五)遴选规则
本项目公开遴选共计两轮。本中心将对符合此项目资格要求并按本公告相应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查,并根据所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审及打分,取得分排名前5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第二轮遴选,其余的不再参与本中心此次项目的第二轮遴选。本中心将对准入选的5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并发出第二轮遴选邀请函。实地考察后发现实际情况和报名资料有出入的,本中心将视情节决定是否取消其进入第二轮遴选的资格;若有招标代理机构被取消第二轮遴选资格的,则按排名顺序顺延考察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直至补足5家准入选招标代理机构。第二轮遴选邀请函内载明第二轮遴选开启时间及地点、遴选文件、所须提供相应文件要求。最终按遴选文件载明评审细则进行打分,取排名靠前的2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中心2021年-2023年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行业或所在公司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人员工作5年以上;
2.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为至少3个(含)类似系统采购人提供过招标代理服务。
(三)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
3.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受到公开可查询的行政处罚。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2.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3.报名资料编制顺序、页码及目录严格按照遴选公告“四、报名资料组成内容”要求顺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资料的递交截止时间
(一)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1年7月12日14:30分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37号五楼510室)递交报名资料;
(二)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2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四、报名资料组成内容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四、报名资料组成内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顺序进行编制,具体每项要求详见对应括号内表述内容,未标明格式的要求为格式自拟。报名资料须胶装并编制页码及目录,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报名资料的,其报名资格将可能被取消。
(一)身份证明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参与时提供)
(二)资格证明部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公开可查询的股东信息组成情况);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佐证材料;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承诺或佐证材料);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若公司为新设立的,提供设立之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或佐证材料);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资料中不得含有本中心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部分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行业或所在公司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人员工作5年以上(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其证上载明单位须与其参与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一致),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能清晰证明其在本行业或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已超过5年及以上,证明材料须清晰完整;
2.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为至少3个(含)类似系统采购人提供过招标代理服务(须提供与同一合同相对采购人签订的以累计12个月(或以上)为一个完整合同周期的招标代理服务合同,不以常年服务合同中某单个招标代理项目或单次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计。类似业绩中须明确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若未载明的,须提供委托人的书面盖章证明)。
(四)信誉证明部分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须提供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的截图证明,证明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须清晰反映截图时间);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须提供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的截图证明,证明其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截图须清晰反映截图时间);
3.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受到公开可查询的行政处罚承诺(提供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中明确若虚假承诺的后果惩罚,包括但不仅限于取消遴选资格等,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自身实力自行承诺,其承诺函具体条款将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本中心有权对该项内容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监督公告”、“行政处罚”中进行查询核实,一经核实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在本中心网站载明其取消资格原因)。
(五)其他重要佐证材料部分
附包括但不仅限于能证明其针对卫生系统的履约能力及服务能力证明(包括履约能力、服务能力保障措施及方案;履约能力、服务能力评价)、增值服务、办公场地及设备、所获荣誉证明、拟派往本项目其他人员团队实力、廉政风险能力保障、备案资料归档证明的内容,章节及格式自拟,横向比较后分别对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独立打分。本项内容须按所列要求顺序编制,格式自拟。
五、现场递交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料份数及密封
报名资料须为正本1套,电子版本1套,副本为加盖单位公章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本内容须与纸质报名资料一致,格式为PDF格式。报名资料须为胶装且盖骑缝章,须用牛皮纸一并封装,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本公告指定时间递交。
(二)现场递交其他资料
1.现场递交报名资料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参与时提供);
1.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未按本项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不予以受理。
六、发布媒体
本项目遴选及最终入围公告均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ynswsjkw.yn.gov.cn)上发布,本中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37号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
来源:综合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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