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兴隆分公司热源厂锅炉炉排维修(货物含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兴隆分公司热源厂锅炉炉排维修(货物含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兴隆分公司热源厂锅炉炉排维修(货物含安装)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电站锅炉及辅助设备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1日13: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楠****-********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婷 ****-******** |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兴隆分公司热源厂锅炉炉排维修(货物含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RH*******(CG0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兴隆分公司热源厂锅炉炉排维修(货物含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1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SRH*******(CG0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兴隆分公司热源厂锅炉炉排维修(货物含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生产制造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兴隆分公司热源厂锅炉炉排维修(货物含安装)项目。
2.2采购预算:155万元;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5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6供货周期:按招标人要求;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2018年—至今)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原有设备拆除、新设备运输、装卸、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业绩证明 (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9时3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女士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2018年—至今)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原有设备拆除、新设备运输、装卸、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方式:自行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楠****-********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系方式:陈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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