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九及九绕高速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都九及九绕高速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2021-07-21]
根据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要求,现对《都九及九绕高速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中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都九及九绕高速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都九及九绕高速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管理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县麻丘镇南昌东收费所院内
邮编:330086
联 系 人:闵工
电话:****-********,********1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九龙湖萍乡大街九龙湖收费站旁
邮政编码:330000
联 系 人:孙工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jxzxzb0809@163.com
2021年7月21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投标人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以报价低者、技术评分高者、商务评分高者优先排序。 |
2.1.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不得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技术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质量保证期服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
2.1.4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了投标分项报价表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15分 技术部分:35分 投标报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价E=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 ①当N<6时,n1、n2均取0; ②当N≥6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去掉n2个最低评标价; n1在取值区间1~M-1中随机抽取(最小为1),n2在取值区间1~M+1中随机抽取;M=N/4,M向下取整。 N为某标段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现场开标有效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参与计算。 根据上述规则去除n1个最高值和n2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对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进行平均,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P。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九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五入”。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业绩(8分) |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基础分5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相同品牌销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加0.5分,满分8分。 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与最终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按照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生产企业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
履约信誉(4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同时具有有效的环境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安全体系认证的,得1分。 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为准。 | ||
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商(或品牌)获得省级(部级)奖励或荣誉的,每个加 0.5分;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的,每个加1分;本项最高加3分。 评审依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荣誉或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获得的奖励或荣誉必须由国家行政机关颁发,否则不予认可)。 | |||
质量保证期(1 分) |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基础分 0.6分,每延长 3 个月,加 0.2 分,满分1分。 评审依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质量保证期承诺函。 | ||
售后服务方案(2分)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响应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应急反应方案、能力、排除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外的服务计划;设备说明操作、保养维护培训方案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是否完备、具体、可行性打分。 内容齐全、释义清晰的得2分,内容一般、论述不够详细的得1.6分,内容简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得1.2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30分) | ①设备性能指标全部满足实质性指标(带★号指标)要求的,得基础分18分。 ②实质性指标(带★号指标)明显优于规定值(指无具体参数)或优于规定极值参数10%及以上的,达到 1 项加 2分,最多加 6分。 ③一般性指标(不带★号指标)明显优于规定值(指无具体参数)或优于规定极值参数20%及以上的, 达到 1 项加 1分,最多加 6分。 ④一般性指标(不带★号指标)不满足的,达到1项扣 1分,最多扣12分。 评审依据:根据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技术偏差表进行打分。(如所投产品为车辆的,还需提供所投车辆的公告参数截图和查询网址截图) |
先进技术使用(5分) | ①制造工艺(满分2分):制造工艺成熟稳定的,得1.8~2.0 分;先进的,得 1.6~1.8分;较先进的,得1.2~1.6分。 ②制造材料(满分2分):制造材料成熟稳定的,得 1.8~2.0分;先进的,得 1.6~1.8 分;较先进的,得 1.2~1.6 分。 ③配套件选择(满分1分):配套件选择质量可靠的,得 0.9~1.0分;先进的,得 0.8~0.9分;较先进的,得 0.6~0.8 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50分) |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a.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b.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本项目E1= 1.5 ;E2= 1.0。 其中:E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无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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