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招标公告
大气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气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1日14: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1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042.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大气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1-06101
项目编号:441901-2021-06101
项目名称:大气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42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A包(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等一批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5,75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A包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等设备一批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59,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合同B包(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一批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6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B包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设备一批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6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1年注册或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A包(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等一批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B包(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一批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8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开标室。
1.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访问并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进行注册建档入库,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183-2999进行咨询。
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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