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下属单位搬迁新址装修改造工程及高速公路六、八、九大队营房工程-智能化设备及安装招标
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下属单位搬迁新址装修改造工程及高速公路六、八、九大队营房工程-智能化设备及安装招标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营房工程 |
标段编号 | A****************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下属单位搬迁新址装修改造工程及高速公路六、八、九大队营房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 |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下属单位搬迁新址装修改造工程及高速公路六、八、九大队营房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下属单位搬迁新址装修改造工程及高速公路六、八、九大队营房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下属单位搬迁新址装修改造工程及高速公路六、八、九大队营房工程的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排队及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勤务指挥室、视频监控系统、综合管网等,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部分下属单位搬迁新址装修改造工程1#楼2021年10月30日前设备安装到位并调试完成,其余楼栋待发包人通知后3个月内安装到位并调试完成;六、八、九大队营房工程待发包人通知后75日历天内安装到位并调试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5项目规模: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
2.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3.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智能化业绩,业绩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
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若未备案,则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或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否则不予认可。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1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沿河路25号地址: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系人:余工联系人: 杭丽娟
电 话:****-******** 电话:189*****260
2021年7月21日
招标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