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老路网改造通达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城南老路网改造通达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江山市城南老路网改造通达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9期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城南老路网改造通达路市政工程已经由江发改投建[201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349万元。工程类别:市政二类。
2.2招标范围:1、K0+040~K0+478.49(按图施工边界) 共长438.49米内道路、雨水、污水管线及综合管线;给水管线、燃气管线不在本工程范围2、道路西边人行道改为绿化,仅做侧石、铺装不做,绿化施工不在本工程范围,支路施工至图示施工边界,开发区办公楼入口、游泳池入口、万隆度假村入口已计算在内
2.3建设地点:江山市城南区通达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江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进江备案登记手续。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到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管理系统企业备案登记,获取用户名及登录初始密码,备案登记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1,并于2013年9月13日 至2013年10月8日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网址:http://cas.zj.bank-of-china.com/pracc,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0,咨询电话:150*****535(544535)。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下载(网址:www.jsztb.org,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300元/份,在开标会现场缴纳)。
4.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手续。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60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经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2013年10月8日23时59分59秒,汇款后请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永飞
电 话:669017

代理机构: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 人:周卫霞
电 话:****-******* (579959)
2013年9月13日



江山市城南老路网改造通达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备案单位:编制日期:2013年 9月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1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1第六章图 纸3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6 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城南老路网改造通达路市政工程已经由江发改投建[201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349万元。工程类别:市政二类。2.2招标范围:1、K0 040~K0 478.49(按图施工边界) 共长438.49米内道路、雨水、污水管线及综合管线;给水管线、燃气管线不在本工程范围2、道路西边人行道改为绿化,仅做侧石、铺装不做,绿化施工不在本工程范围,支路施工至图示施工边界,开发区办公楼入口、游泳池入口、万隆度假村入口已计算在内2.3建设地点:江山市城南区通达路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3.2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江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进江备案登记手续。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到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管理系统企业备案登记,获取用户名及登录初始密码,备案登记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1,并于2013年9月13日 至2013年10月8日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网址:http://cas.zj.bank-of-china.com/pracc,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0,咨询电话:150*****535(544535)。4.2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下载(网址:www.jsztb.org,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300元/份,在开标会现场缴纳)。4.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手续。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60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经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电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2013年10月8日23时59分59秒,汇款后请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0日9时30 分,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永飞 联 系 人:周卫霞电话:669017 电话:****-******* (579959)2013年9月11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1.2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1.2.1项目名称江山市城南老路网改造通达路市政工程1.2.2建设地点江山市城南区通达路1.2.3承包方式总承包1.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1.2.5出资比例\1.2.6招标范围1、K0 040~K0 478.49(按图施工边界) 共长438.49米内道路、雨水、污水管线及综合管线;给水管线、燃气管线不在本工程范围2、道路西边人行道改为绿化,仅做侧石、铺装不做,绿化施工不在本工程范围,支路施工至图示施工边界,开发区办公楼入口、游泳池入口、万隆度假村入口已计算在内1.2.7计划工期工期:130日历天1.2.8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其他要求:外地企业必须取得《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1.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4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3.5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1.4.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9月24日11时1.4.2招标人书面澄清(补充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9月24日17时,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1.4.3补充文件与投标文件递交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5天2.2.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9时30分2.2.2投标有效期60天3.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万元整(¥60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经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电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2013年10月8日23时59分59秒,汇款后请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1.2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各正本1份,副本1份。(注:中标人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副本3份,内容必须与正本一致)3.1.3装订盖章要求①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②商务标(封面、投标报价函和投标总价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总价页同时还须加盖清单编制人员造价执业资格章并签字)投标文件按①②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校正章(电子商务标书除外)。3.1.4封套上写明①工程名称;②招标人名称;③投标人名称;④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⑤“在2013年10月10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按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分别装袋密封。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封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3.1.5投标报价依据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衢州市造价信息(江山)》(2013年第7期)、《浙江造价信息》(2013年第7期)。4.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4.1.2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县河东路9号二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按以下要求参加开标会: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②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人员,并需提供授权书、身份证、由工商注册地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本企业(含分公司)为委托代理人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开标会前30日内);③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要求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5.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5.1.2中标公示媒介: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时间:3工作日6.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的5%,不计利息 二、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由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指导和监督。1.1 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项。1.2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项。2、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2.1本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4项。2.2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6项。3、施工工期及质量要求3.1本项目施工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7项。3.2本项目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8项。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1项。4.3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3.3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及标前会5.1投标人自行前往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4招标人在投标前所作出的澄清和解答,招标人将以补充招标文件及答疑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其文件有效性规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项执行。 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 招 标 文 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通知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书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书面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能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项要求,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会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二部分组成,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八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计价方式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4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报价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5项内容作为投标报价依据,结合企业管理水平、成本因素,经市场调查后自行组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工程特点、自身能力、市场情况、盈利目标、税收情况、风险因素等,自主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在招标内容和范围不变时,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3.4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5投标人报价表中的总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税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3.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在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前提下,结合施工方案进行报价,予以单列,不得低于相应取费标准的下限。执行衢州市建设局印发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措施费特别管理规定》。13.7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中标后施工图中所含的工程量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将不予调整。投标人请予考虑风险包干费用以及因缩短工期相应增加的费用。13.8工程报价中包含招标人设定的工程暂列金额20万元 。投标人按该金额进入报价,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变动,否则作废标处理。(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计算报价的依据,投标单位应按施工图纸及有关国家规范计算。若投标人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差错(包括有漏项),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核对后,将对需要更改的内容以书面答疑的形式作出更改。(2)中标施工单位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招标人复核工程量,因工程量差错(含漏项),导致中标工程造价误差在业主预算造价±3%以内(含)金额的,风险包干不作调整,超出±3%以外的,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予以调整。逾期视作认可,决算不作调整。(3)按图施工的(图纸未变更),将不予工程量签证。图纸有设计变更的,可予以工程量签证,其计算造价下浮比例与投标人中标价的下浮率相同。(4)若中标人对少算、漏算部分拒绝按图纸施工的,将处以10%履约保证金的违约罚款,且招标人有权将该部分内容另请施工单位施工,按实际造价从原中标人合同价款中扣取。13.9本项目中组成分项工程单价和临时工程金额的包干费内容应包括:(1)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由于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2)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例如一般防台风、防洪的费用)等。13.10因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产生的风险(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及厂区清洁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应计入总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和清单报价的子项中。13.11钢材、水泥、砂石料、碎石、雨污管材的价格调整,按开工之日至工程合同工期内的江山信息价平均价与招标时信息价的差价按实调整,价差部分取费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数量以参考预算为准。其它材料价差不予调整。13.12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有:规划公告牌,由施工单位在文明施工图牌中一并包括,不另支付;施工现场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材料检验试验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由中标施工承包单位自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施工临时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临时电源一处,临时电源至施工场地临时电的搭接安装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投标人应考虑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自备发电机组(≥20KW)1套,以便停电时急用或建设单位提供临时电源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使用,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临时设施搭建等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免费为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13.13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合理的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13.14施工便道的设置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要做好路基排水,并设置路基临时排水边沟及边坡两侧的截水沟;施工过程中对原有道路造成损坏的,要及时恢复通行;对原有水系造成破坏的,要及时设置临时排水沟。道路施工前做好清表工作,以上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在清单报价中自行考虑报价,结算不予调整。13.15道路、管道等挖及回填土方因场地无法堆放,本预算全部考虑外运;回填土方缺土内运,运距全部按5km内计算,土方工程量全部按预算定额规则计算。13.16雨水、污水、检查井、雨水进水井等管道沟槽回填采用沟槽砂砾石回填,具体做法按图。13.17树池清单工程量暂定53个,绿化恢复暂估125平方米,以后按实调整。13.18虎山四路至江贺公路段考虑半封闭施工,虎山四路至施工起点考虑全封闭施工,安全围护采用钢管加彩钢板,一次性包干,结算不作调整。13.18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2.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同意,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3.1.1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3天内退还(不包括3个工作日中标公示时间)。16.4中标人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7天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6.5如投标人有下列(1)至(10)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予以没收;有(11)至将(12)项情形之一的,暂缓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未经行政监督部门或者评标委员会同意,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3)中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或者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以及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的;(4)中标人不与招标人(项目业主)订立合同的,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以及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证书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及挂靠资质(资格)骗取投标人资格的;(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7)投标人与招标人(项目业主)、其他投标人或者中介机构串通投标的;(8)向招标人(项目业主)、中介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9)由于投标人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10)拒绝行政监管部门监督调查或者弄虚作假;(11)有投诉、举报的;(12)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外,由市监督办、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其它处理。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项和3.1.3项相关规定。(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相关规定。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1.1项。19.2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4.1.2项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9.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9.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3.1.4项、第3.1.5项有关规定密封、加写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0.5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五)开标21、开标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项规定到场参加开标。未按上述要求的均视自动弃权处理。(六)评 标22、评标组织招标人根据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评委相关规定,按投标须知前附表5.1.1项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23、评标过程的保密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候选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索要材料。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25、投标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七)定标与合同授予26、定标与合同授予26.1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产生的费用(招标公告发布费、评标费、交易场租费、图纸资料工本费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同时责任方还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26.2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投诉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27、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8、中标通知书28.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2项规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8.2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应出具本公司公章、合同章、法人印章、法人签名的公证书(当年有效),并递交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存档后方可办理中标手续。 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9.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29.2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书要约、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按相关规定处罚。29.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中标人无资质承担的专业施工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并且需经监理和业主同意。30、履约担保30.1合同协议书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6.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交款形式为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30.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9.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报相关部门处罚。30.3承包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1个月内退还投标人(不计息);如有违约行为,按合同扣除违约罚款后退还承包人。31、招标结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即为招标结束。32、备案资料招标过程中所有资料在招标结束后提交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并报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备案。评标全过程由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二、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项要求盖章、装订、密封和加写标记的;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4.1.2项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三、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标报价有效性进行初步评审,再按照商务报价得分由高到低取前5名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评审。若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评审中有被否决而少于3名时,按商务报价得分由高到低先后依次递补,直至产生3名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原则:商务报价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排名在前,报价相同抽签确定排名。若投标人仅5家或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参与商务标、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1、商务标评审(报价100分)本评标办法涉及的计算数值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1.1商务标包含的内容:(1)投标报价函(见附件);(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见商务附表)1.2商务标评审方法:1.2.1最高限价及最低限价本工程业主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含非竞争性费用20万元)。非竞争性费用(包括暂列金额20万元)最高限价的下浮系数为18%。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非竞争性费用)*(1-下浮系数18%) 非竞争性费用= *******元最低限价的下浮系数为25%。 最低限价=(招标控制价—非竞争性费用)*(1-下浮系数25%) 非竞争性费用=*******元介于招标人最高限价与最低限价之间的报价(含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1.2.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本节有效报价仅指满足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要求的报价)(1)计算有效报价的平均值M:A、有效报价≥35家,去掉最高前15名有效报价和最低8名有效报价后,计算算术平均价;B、20家≤有效报价<35家,去掉最高前6名有效报价和最低5名有效报价后,计算算术平均价;C、10家≤有效报价<20家,去掉最高前4名有效报价和最低3名有效报价后,计算算术平均价;D、若有效报价<10家以下,报价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价;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A、有效报价≥35家:则: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平均值M 有效报价中由低到高排序第九家的报价)/2-(非竞争性费用)]×(1 修正系数) (非竞争性费用)。B、20家≤有效报价<35家:则: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平均值M 有效报价中由低到高排序第六家的报价)/2-(非竞争性费用)]×(1 修正系数) (非竞争性费用)。C、10≤有效报价<20家:则: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平均值M 有效报价中由低到高排序第四家的报价)/2-(非竞争性费用)]×(1 修正系数) (非竞争性费用)。D、有效报价<10家以下:则: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平均值M 有效报价中由低到高排序第一家的报价)/2-(非竞争性费用)]×(1 修正系数) (非竞争性费用)。修正系数在 0.2%、 0.1%、0、-0.4%四个数字中抽取。修正系数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产生。摇号1234修正系数 0.2% 0.1%0-0.4%当评标基准价低于最低限价时,以最低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当评标基准价高于最高限价时,以最高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时: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排序。(3)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每高出1%扣3分,每下降1%扣2分,中间用内插法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人报价升降百分数=(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随得分前5名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评审被否决而改变,也不随其它任何情况而改变。1.2.3投标报价的评审与价格调整(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经开标宣布,其投标报价一律不作调整。(2)如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调整后的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评标委员会询标确认的单价为准,并修改合价。(4)投标人应重视投标报价的计算和复核,由于投标人的疏忽造成差错而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调整后的评标价作为评标依据。(6)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7)评标时调整评标价仅作评标依据,如中标仍以其投标价作为中标合同价,但调整评标价低于投标价的,以其调整评标价作为中标合同价。(8)出现算术性细微偏差或存在不平衡报价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最终报价不变的情况下按招标人要求修正报价书。2、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2.1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资格,且无在建工程。2.2资格审查申请书包含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应附企业任命文件);企业负责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5)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 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相应专业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1 名);(6)由工商注册地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本企业(含分公司)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开标会前30日内);(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现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承诺书;(9)外地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表(外地施工单位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用档案袋装好列清单目录与投标文件同一时间递交(原件无须密封)。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所有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不予通过。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规定的格式打印填写、装订、加写标记及密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现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递交的;(3)多于或少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5)投标报价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有误的;投标报价函中大写金额与商务附表一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不一致的;(6)对招标文件或答疑提出的要求未响应的;(7)商务报价中暂列金额、暂定价、暂估价变动的,或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超过投标总价3%(含)以上的;(8)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的;(9)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未经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10)资格审查材料虚假;(11)评标委员会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2)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c、为本项目的监理人;d、为本项目的代建人;e、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f、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法人;g、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h、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i、被责令停业的;j、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或暂停和取消投标资格的;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l、在最近二年内工程实施过程中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M、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因涉嫌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期间的。(13)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商务标中提供人员配置不一致的;(1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班子人员配置重复(兼职)的。(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五、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满足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要求的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名的为预中标人。商务报价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排名。评标结果报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意。本办法解释权归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第四章合同条款发包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江山市城南老路网改造通达路市政工程工程地点:江山市城南区通达路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江发改投建[2013]34号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1、K0 040~K0 478.49(按图施工边界) 共长438.49米内道路、雨水、污水管线及综合管线;给水管线、燃气管线不在本工程范围2、道路西边人行道改为绿化,仅做侧石、铺装不做,绿化施工不在本工程范围,支路施工至图示施工边界,开发区办公楼入口、游泳池入口、万隆度假村入口已计算在内还应包括以下施工内容:1、道路、管道等挖及回填土方因场地无法堆放,本预算全部考虑外运;回填土方缺土内运,运距全部按5km内计算,土方工程量全部按预算定额规则计算。2、雨水、污水、检查井、雨水进水井等管道沟槽回填采用沟槽砂砾石回填,具体做法按图。3、树池清单工程量暂定53个,绿化恢复暂估125平方米,以后按实调整。4、虎山四路至江贺公路段考虑半封闭施工,虎山四路至施工起点考虑全封闭施工,安全围护采用钢管加彩钢板,一次性包干,结算不作调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1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如有特殊情况延误工期必须书面报告建设单位认可。若承包方出现连续2天晴天停工或半停工状态,业主可单方终止施工承包合同。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中标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质量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其中包含暂列金额20万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包括询标记录)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投标报价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浙江省江山市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 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见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包括询标记录)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投标报价函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法律、国家及地方现行行政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施工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4、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1)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设计人提出建议;(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向承包人提出建议;(3)主持本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4)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5)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6)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对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3)超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调整和变更。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职权: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6、项目经理姓名:职务: 7、发包人工作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按《通用条款》8.1款第(1)项要求执行,开工令发出前办理完毕;(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临时用水由中标施工承包单位自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施工临时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临时电源一处,临时电源至施工场地临时电的搭接安装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投标人应考虑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自备发电机组(≥20KW)1套,以便停电时急用或建设单位提供临时电源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使用,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临时设施搭建等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免费为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令发出前工程所需的施工证件、批件办理完毕。(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按《通用条款》8.1款第(6)项要求执行;(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一周内。(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8.1款第(8)项要求执行;(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8、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5天内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供监理、发包人组织审核,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一式二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9.1款第(3)项要求执行;(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9.1款第(6)项要求执行,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9.1款第(7)项要求执行,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8)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的要求: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施工临时用水由中标施工承包单位自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施工临时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临时电源一处,临时电源至施工场地临时电的搭接安装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临时设施搭建等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免费为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②中标施工企业必须在开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三天签订施工合同并交足5%履约保证金。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进度计划9.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施工图纸会审后7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7天内。9.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三、质量与验收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12、工程试车试车费用的承担: / 。四、安全施工13、安全防护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所需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施工单位必须参保施工现场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等国家规定的工程险种,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本工程施工期间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五、合同价款与工程款支付14、合同价款及调整14.1本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固定总价合同。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固定单价和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包干价格应视为合同价款。14.2本合同价款采用(1)(2)(3)方式确定。(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投标时工程造价与参考预算造价误差在±3%以内(含)的,风险包干不作调整;b、合同执行期内,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变化;c、合同执行期内,除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碎石、雨污管材采用(3)方式执行外,其余投标材料价格的市场变化不作调整;d、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停工;e、合同执行期内,因客观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f、合同执行期内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占道等。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因设计与工程因素引起实际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修改、调整、完善以及由业主提出的工程量增减等情况,修改和增减部分的设计变更,按如下原则处理: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可参照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同比例下浮确定;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方法和投标书的优惠率,同口径进行结算,优惠率按中标单位投标时下浮的幅度同比例下浮,优惠率为。合同优惠率的确定:合同优惠率=[参考预算造价(不含暂列金额)-中标人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额)]/ 参考预算造价(不含暂列金额)。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增加,按监理、发包人代表签证的工期增加天数调整,费用不再另行增加。(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钢材、水泥、砂石料、碎石、雨污管材的价格调整,按开工之日至工程合同工期内的江山信息价平均价与招标时信息价的差价按实调整,价差部分取费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数量以参考预算为准。其它材料价差不予调整。(4)暂定价项目的结算方式:按实结算(5)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14.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人力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承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通用条款》39条规定执行。14.3中标施工承包单位在路基土方施工过程中如遇石方,则在原中标路基土方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再加15元;在沟槽土方施工过程中如遇石方,则在原中标沟槽土方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再加28元。以上石方施工单位不论采用爆破作业或机械凿除、不论石质坚硬程度如何,工程决算时均采用该价格调整,决算时该增加的石方单价不下浮。石方的界定为:220型挖掘机挖不动的为石方,方量按实测;220型挖掘机能挖动的均按投标报价土方单价计算不作土类调整。15、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提供(遇双休日为25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1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6.1发包人20万元暂列金额在合同进度款中不包括。属于工程变更、签证而增加的工程量(工程款)不予以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决算、审计后一并支付。16.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按工程形象进度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报业主审核后支付工程款。签订合同后,每月由承包方根据工程进度向发包方报合同进度工作量,进度工作量由监理工程师核查后,报发包方核定,发包方根据核定月工程款80%的比例支付工程款。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经交工验收达到规定要求,15天内承包方应将交工验收结算单递交发包方审核。发包方在15天内核实完毕交审计部门审查,审定后于30天内支付该项结算款额,但发包方将扣留工程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此保修金在贰年保修期满,扣除维修款余款15天内全部退回给承包方。六、材料设备供应1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7.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货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17.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1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发包范围内所需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和设备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设计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发包人及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材料及成品的品牌、注册商标和生产厂家中标后未经发包人认可不得调换。如有另外推荐品牌须经发包人同意。材料的产地、品牌、质量、价格须经监理、发包人签证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七、工程变更19、工程设计变更19.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必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代表,经监理和发包人签证后,承包人才能予以实施。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承包人应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提出,由设计单位出具修改补充文件。如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承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和发包人要求确认:(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差距很大,以至于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严重不符。(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等所有设计变更,包括承包人因施工方便需要而提出设计变更、质量事故处理等,均须由设计单位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实施,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八、竣工验收与结算20、竣工验收20.1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质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竣工验收由发包人组织实施。20.2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3套。20.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20.4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经交工验收达到规定要求,15天内承包方应将交工验收结算单递交发包方审核。发包方在15天内核实完毕交审计部门审查,审定后于30天内支付该项结算款额,但发包方将扣留工程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此保修金在贰年保修期满,扣除维修款后的余款在1个月内全部退回给承包方。20.5施工方结算送审造价若与审计部门审定造价差额在5%以(含5%)内,则审计费用由发包方承担;送审造价与审计部门审定造价差额在5%以上,则5%以内(含5%)差额部分审计费用由发包方承担,超出5%以上差额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违约、索赔和争议21、违约2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2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21.2.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进度不能达到规定的要求,逾期第1天至第30天,每天按3000元计算违约金;逾期第31天至第60天,每天按1800元计算违约金;逾期第61天以上的部分,每天按1000元计算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扣除额以扣完为限。21.2.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月度驻守工地不得小于21天,其他项目班子人员月度到位率不得少于100%,有事必须向发包人请假,如没有达到,视承包人违约,每次数违约金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每天扣罚800元,其他项目班子成员每人每天扣罚200元。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次月10日前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考勤办法:中标施工单位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由中标施工单位购电脑指纹考勤机,产权归施工单位所有,业主负责考勤数据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与其他项目班子人员每天的9:30、15:00各考勤一次,业主根据考勤数据确认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项目负责人不到位,驻守工地时间每月少于15天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赔偿损失,所完成的工程量按80%计算。项目负责人虽能到位,但不能胜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原项目负责人仍须在本项目其他岗位上工作),若承包方不及时更换,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赔偿损失,所完成的工程量按80%计算。发生解除合同的情况业主将取消该公司在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包的工程投标资格五年。同时对项目负责人按照《衢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监理企业项目总监违规行为扣分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将上报规划建设部门作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21.2.3承包人在投标申请时自行选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到位,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需更换的,必须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并承担5万元违约金(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由发包人在次月10日前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子成员应与投标时所报人员的一致,并且做到到位率的要求,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需要更换的,必须经发包人批准,更换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相应职称人员,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对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的每人每次处罚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承包人项目班子成员不到位,在发包人发出要求承包人项目班子成员到位的通知后7天,承包人项目班子成员还不到位的,视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可以单方中止合同,并暂停该公司在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包的工程投标二年。21.2.4中标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由于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没有按期完工并超出工期30天及以上,暂停该公司在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标资格二年。21.2.5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违犯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发包人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施工要求的,被监理或业主查处时,除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外,第一次处2000元的罚款,第二次出现类似质量问题被查处处3000元的罚款,第三次处5000元的罚款,暂停该公司在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包的工程投标二年;工程质量经一次验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不奖不罚;如工程质量一次验收不合格,则除了承担返修费用及工期外,还将处以合同价3%的违约罚款。21.2.6若施工单位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管理混乱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业主质量评比较差或施工进度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暂停本工程施工期间该施工企业在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包的所有工程的投标,工程竣工验收后再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及相关规定处理。21.2.7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22、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 调解;(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23、工程分包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24、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9.1执行。25、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根据建筑工程有关投保规定,承包人必须投保施工现场意外伤害险等险种。26、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发包人在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工程承包期内无违约行为,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承包人(不计息)。27、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九份,乙方执四份,其中一份送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备案。28、补充条款: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29、如外地企业中标,中标后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合同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合同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2 年;3、供热及供冷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5、其他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桥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不计利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由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另附)第六章 图纸 由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另附)第七章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施工内容及要求一、工程建设标准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一)、一般规范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纤维混泥土检查井盖》(GB26537-2011)(二)、施工规范1、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2、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3、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40—2004)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6、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8、砼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50119—2003)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三)、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建设部文件《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及《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二、工程施工要求1、施工前先清除腐植土及种植土(30厘米),再充分压实,回填土要选用优质回填土,严格按规范控制含水量,分层填筑,充分压实(每次分层压实后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回填土摊铺必须采用链条式推土机摊铺,回填土压实必须采用18T以上的震动压路机,符合规范压实度标准;道路施工范围(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及土路基放坡)全部按以上要求施工。2、管道沟槽回填前必须将沟槽内的积水排除,再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每次分层夯实后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管腔、检查井、雨水口周围压路机碾压不到位之处的回填土其四周须用打夯机配合分层夯实(每层铺虚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保证达到规范要求的压实度标准。3、下水道及沟槽施工场地必须封闭施工,用符合维护要求材料封闭,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浇筑砼管道基础时,必须保证沟槽排水边沟畅通,沟槽无积水。砼管道基础保养初期不泡水,达到一定强度后才能下管安装管道。5、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工作,保证施工车辆经过路段不扬尘,确保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6、材料质量与试验材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路面施工质量和使用质量,尤其是沥青及就地采备的粗、细集料,如碎石、砂子等。因此,承包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本工程沥青原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建议采用韩国SK沥青或指标值优于设计和SK沥青的产品,按规范要求做沥青原材的各项指标试验。(2)面层粗集料,其强度、磨光值、压碎值、磨耗值、粒径等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确定料场前必须先进行各项指标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采用。石料采用二次破碎,按各级粒径要求选择不同筛子进行筛分,严格控制各档规格的碎石粒径。碎石产品规格超标准的,严禁使用。对于面层粗集料必须采用反击式破碎机生产,集料含泥量必须控制在允许值以下。用于沥青混凝土面层的碎石,还应进行PH值测试。同一规格的粗细集料,原则上选用同一料场材料。(3)面层细集料:保证砂子粒级和清洁度,对于含泥砂子应进行清洗。对于同一料场的砂子,每天供料都得试验(粒级、含泥量等)。不同料场的砂子,必须及时试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4)基层和底基层集料:必须使用碎石,除磨光值不作要求外,其它均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确定料场前应集样品,先进行试验,自检合格的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业主确认后才能作为供料场。每批材料到场应自检。(5)堆场:用于堆放集料的场地,地面必须硬化。对面层集料还应设有防污染的隔离措施和完善的排水系统。不同粒级的材料分别堆放,并留有一定间距的隔离带。承包人应制订集料堆放区划图,并报监理批准。(6)本工程试验施工单位均应委托江山市建筑工程质监站试验中心进行。7、集料级配与混合试配路面各结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级配要求。承包人应每一档集料进行筛分试验,检测其粒级情况和进行各粒级掺配试验。实际级配应尽量位于规范中值,曲线适顺,偏高限或偏低限的级配应进行调整,直至满足级配曲线要求,并据此确定每一档级的材料掺配量。当材料料场不同或采用不同破碎工艺时,应及时对材料进行筛分试验,调整各粒级掺配量。承包人要加强自检,并做好级配试验的记录,按规定报监理审认和备查。承包人要重视各结构混合料的施工配合比试验。各类结构层的混合料配合比的要求如下:(1)粒料类结构层:级配碎石:选定的最佳级配应该是压实后孔隙率最小、强度最高、最稳定。因此,一定要通过试铺检验。由于级配碎石的级配要求较高,承包人需提出相应的级配控制保证措施。(2)半刚性结构层水泥稳定碎石层:对于水泥稳定类基层集料级配的要求非常严格,必须要求集料从粗到细连续级配。但严禁使用塑性指数偏高的土作细料填充。因此,承包人要严格控制级配,对级配的自检力度要加强。用作半刚性基层的水泥,宜选用标号较低的22.5Mpa普通硅酸盐水泥。在试配时,应严格控制试配强度,其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3)沥青面层沥青的各项指标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对集料针片状含量定期进行试验测定,含量超过允许标准的不准使用。要检验集料的洁净度,不洁净或超标的必须清洗。应检测石料的酸碱度,以确保沥青与石料的粘结性能,必要时应采取抗剥落措施。各种原材料试验结果均应满足要求,并经监理签认后,才能进行混合料施工配合比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试验的内容、方法、指标要求均应遵循规范规定,尤其对混合料的密度、稳定度、粘结力等的测定更为重要。混合料试样的各项指标测试,应在有监理旁站时进行,其结果须报监理签认。8.拌和、运输、摊铺碾压等关键工序的要求要精心组织安排拌、运输、摊铺碾压三个环节的人、机、料、组合,使之连续作业。施工前应对各种施工机械进行调试,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1)对于沥青面层a.拌和:要确保各档材料进料计量的正确性,集料加热温度、拌和温度、出料装置。施工前要进行试拌,以确保拌和质量。b.运输与摊铺;摊铺时必须保证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必须做好运输过程中的保温措施。应采用有自动找平装置的摊铺机,摊铺机应连续不断地摊铺以减少接缝。分层摊铺时,每层表面必须保持整洁,若有污染,应认真清理并补沥青。c.碾压:应严格掌握碾压(初碾和终碾)温度,碾压机械以轮胎压路机和钢轮压路机组合为好,碾压次序为先轮胎,后钢轮。碾压时要掌握好速度,防止出现推挤裂缝。d.施工过程中对拌和、出料、摊铺、初碾、终碾温度的记录要详尽,对碾压完成后的密实度检测要及时。凡不符要求的混合料均应废弃。对不符合密实度和平整度的面层要返工重铺。(2)对于半刚性基层a.拌和:基层混合料拌和设备必须采用有电子自动计量系统的拌和楼生产的装置或集中厂(场)拌,拌和料应均匀,无结团现象。拌和要严格控制含水量,并在工地挂牌明示每拌各种材料配合掺量和加水量。b.摊铺:摊铺要做到平、匀、快。分层摊铺碾压平整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必须采用摊铺机摊铺。摊铺时,发现混合料拌和不匀的,应停止摊铺,严重的要回料重拌,轻度的辅以人工拌和。严格控制碾压厚度,同一结构层需分层摊铺时,分层压实厚度不能大于20厘米,严禁薄层摊铺或贴补。摊铺表面应平整,混合料要均匀,对局部的粗细集中区块,应人工拌匀。c.碾压:要掌握碾压机具的配套组合、碾压时间和碾压密实度。碾压机具采用以20t以上的振动式压路机为主与12~15t静压式三轮压路机为辅助的组合方式,按静一振一静次序碾压至规定的密实度。应注意后轮应重叠1/2轮宽,并超过两段接缝。禁止在已完成或正在碾压层上调头。未压实的端头混合料(如水泥稳定类)应铲除废弃。并按规范要求处理端头工作接缝。对于水泥稳定碎石类混合料的碾压必须在水泥终凝前完成,一般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在集中厂拌法施工时不应超过2~3小时,任何超过这一时间而未作碾压的混合料或经测定不符合密度要求的均不能复碾,应作废料处理。混合料的碾压含水量(即最佳含水量)应先经试验确定,碾压必须在最佳含水量状态下进行,密实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3)对于粒料层的拌和、摊铺与碾压对于级配碎石要求粒料层材料级配均匀,含水量最佳。摊铺时要避免出现粗细集中区块,摊铺后自检一次。碾压应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钢轮压路机静压整型。9.施工期养生和养生期交通管制施工中对碾压成型的基层养护不重视、交通管制不严,结构层在未达到设计强度前就过早地损坏(如再现裂缝、松散、坑槽等),是导致路面早期破损的主要因素,必须予以防止和处理:(1)严格实行封闭养生。对基层一般采用洒水养生法,每天洒水次数视气候条件而定,应始终保持表面潮湿。养生期一般为7天,气温较低时宜适当延长。承包人要作好养生期的养护记录。任何由于外界因素引起的局部损坏必须采取措施及时修补。(2)养生期间基层上应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包括施工车辆)和其它作业。(3)养生期满后,基层上应及时施工沥青封闭层。封闭层的施工质量,要求做到沥青布量满足设计要求、洒布均匀、表面不透水。承包人要加强自检,凡洒布量不足或透水的要补封。封闭后的基层上,只允许通行本路段面层施工作业车辆。(4)沥青混凝土面层碾压完成后,应仔细检查面层有无推挤裂缝、碾压密度不足的局部松散区,以及是否还存在个别石子松动和不平整处等,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重做。沥青混凝土面层严禁堆放建筑材料,严禁在面层上拌和砂浆或混凝土,确保路面清洁不受污染。10、沥青路面施工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执行。11、人行道铺装块表面颜色需经业主认可后方可使用。预制水泥块强度等级必须经检测部门检测后不低于C25方可进入现场施工。12、混合料不准在施工现场拌制。(说明:上述施工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技术标中做出承诺,其他施工要求按照图纸和其他施工规范。)注:当上述技术要求与实际施工图或业主单位现场管理要求有冲突时,按实际施工图及业主要求作修改。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商务标格式)江山市城南老路网改造通达路市政工程投标报价函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我方全面阅读和研究了江山市城南老路网改造通达路市政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施工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江山市城南老路网改造通达路市政工程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其中:暂列金额20万元)。投标总报价与业主参考预算的投标下浮率为%【计算公式:投标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暂列金额)/(业主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投标下浮率填写时小数点后面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我方保证在接到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书后天开工,施工总工期为天。本工程施工质量承诺达到 工程验收标准。项目负责人是 ,身证号码为。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投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递交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6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即被无条件没收投标保证金。(1)撤回投标书;(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本投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报价函;(4)投标报价表;(5)投标保证金;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商务标格式:商务附表一至表十三)商务附表一投 标 总 价招标人:工 程 名 称: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 制 时 间:年 月 日商务附表二总 说明工程名称:第 页 共页 商务附表三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 中安全文明 施工费(元)规费(元)暂列金额200000合计 商务附表四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        合计 商务附表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 页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 量单 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 商务附表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合计:商务附表七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 页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 量单 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 商务附表八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合计:商务附表九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         合计  商务附表十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合计商务附表十一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           商务附表十二主要材料价格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元)备注商务附表十三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 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 附件三(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 地址:__ 成立时间:年 ____ 月______ 日经营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 __ 性别: _ 年龄:__职务: ______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章)日期:_____年__ 月 __日附件四(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授 权 委 托 书致:本授权书宣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身份证号为: )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工程的招投标活动。该代理人在上述工程的投标活动中有权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附件五(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企业负责人人员表填报单位(盖章)年 月日企业负责人人员职务姓名年龄职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注: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应附企业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核查。附表六(资格申请书格式)项目班子配备表填报单位(盖章)年 月日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岗位姓名学历职称专业工作年限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注: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上岗证及安全员(C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核查。附注内容仅作参考,如有疑义,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具体款项内容为准。附表七(资格申请书格式)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填表单位(盖章)姓名身份证号缴纳养老保险时间年月日至今年月日至今年月日至今年月日至今社保机构(盖章) 证明时间: 年 月日附件八(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承 诺 书:(业主) 兹证明公司及参加 工程投标的建造师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在建工程。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三项责任:(1)自愿放弃中标资格;(2)赔偿招标人损失;(3)接受建设行政等部门的相关处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附件九(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我公司已详细阅读项目的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内容,理解招标文件的含义,对招标文件设定的资质、资格、业绩要求和开标、评标、定标、投标保证金等规定无异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我公司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受招标文件的约束。我公司承诺:在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招标文件的规定,自愿放弃退回投标保证金,并接受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其它处理。承诺人(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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