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文化路联合办公楼修缮工程
招标序号:LYSG2013-174-151
龙游县文化路联合办公楼修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龙游县文化路;
(2)、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内容:办公楼改造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程预算:财政审定价747599元,下浮区间值:8%-14%,(含8%、14%);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报名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工民建叁级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办理过《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
三、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gov.cn),招标文件2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四、投标保证金与席位费请在投标截止半小时前持IC卡到综合科(320室)进行登记确认。
五、每个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或办理龙游县小额工程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
六、《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办理要求见(www.lybidding.gov.cn)表单下载。
七、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试行)。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 9 月 18 日 15:00 时。
联系人:王先生 毛先生 联系电话:****-******* *******
招 标 人: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9月16日
龙游县文化路联合办公楼修缮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LYSG2013-174-151招 标 人: 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编制: 王 良 洪 审编:曾 雪 芳日 期: 2013 年8月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四部分财政审定预算造价文件小额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YSG2013-174-151龙游县文化路联合办公楼修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龙游县文化路;(2)、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内容:办公楼改造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4)、工程预算:财政审定价747599元,下浮区间值:8%-14%,(含8%、14%);(5)、计划工期:60日历天。二、报名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工民建叁级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办理过《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三、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gov.cn),招标文件2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四、投标保证金与席位费请在投标截止半小时前持IC卡到综合科(320室)进行登记确认。五、每个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或办理龙游县小额工程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
***************。六、《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办理要求见(www.lybidding.gov.cn)表单下载。七、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试行)。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 9 月 18 日 15:00 时。联系人:王先生毛先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9月16日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招标人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人名称: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大厦512室联系人:王良洪电话:
****-*******电子邮件
********@qq.com3项目名称龙游县文化路联合办公楼修缮工程4建设地点龙游县文化路5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保证本合同项目下的合格支付6招标范围办公楼改造工程,建筑安装工程7工期要求60日历天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质量安全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安全生产无事故。10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工民建叁级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办理过《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11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工程业务,信誉良好12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13答疑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14分包不允许(招标人直接分包的除外)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和密封16投标保证金每个企业投标保证金为 壹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交至:(如投标人已办理龙游县小额工程年金的,直接凭年金收据购买招标文件)帐户: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
***************17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缴至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专用帐户帐户: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
***************1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60日历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随合同19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gov.cn)招标文件200 元/份,开标现场缴纳2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财政审定预算价)有疑问的可于2013年 9 月 17 日12:00前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将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17:00前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网址http://www.lyxztb.gov.cn22财政审定预算价747599元23下浮区间及下浮率产生下浮区间为:8%~14%(含8%、14%),暂列金额及其税金不参与下浮,按每间隔1个百分点形成的7个球内不重复随机抽取三个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为中标下浮率,保留二位小数24合同承包价合同承包价暂按=(审定预算价-规费-税金)×(1-下浮率) 规费 税金25投标书递交至地点:龙游县荣昌路行政服务中心副楼325室,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提交任何替代方案27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
*******28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8日15时00分29开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15时00分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文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放弃投标。30评标办法①按先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取算术平均值为该项目的中标下浮率;②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先后次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31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有关准备工作、编制和递交标书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无论投标进程的处理方式和最后决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变。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建设资金来源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安全要求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备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踏勘现场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6.2投标人如自行踏勘现场的,发生的费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理。7.投标预备会7.1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8.分包8.1本次投标不允许分包(招标人直接分包的除外)。(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下浮区间及下浮率产生3.1下浮区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合同承包价4.1合同承包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5.1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2投标保证金或年金手续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为准。5.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5.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6.1本工程为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按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浙江省2010计价依据,结合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编制。6.2定额采用:①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②浙江省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③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④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费用定额(2010版)6.3人工及材料信息价按2013年7月份衢州造价信息衢州价,无衢州价的部分材料按2013年7月份浙江省造价信息。6.4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要求结合本工程情况:相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费率按非市区工程中值计算。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0.15%计取。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0.25%计取。6.5相应工程规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计取;税金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的规定按3.513%计取。6.6暂列金额7万元,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中标后该项费用由业主掌握。7.工程合同价控制7.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7.1.1工程量按实计算。7.1.2固定单价按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清单单价×(1-下浮率),该工程实行投标风险包干,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及工期延误造成价格变化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固定单价。7.1.3除措施清单按实工程量调整外,组织措施费用预算编制价格包干。7.1.4规费和税金按定额规定计算。7.2 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调整固定单价:7.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工程量增减单价确定: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参考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的计价依据、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2)不在预算内的项目,工程量单价确定:参考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的计价依据、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7.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省市造价信息(正刊)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计算。(2)省市造价信息(正刊)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8.材料价格风险控制8.1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8.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承包人承担,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8.3因非发承包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9.本工程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工程量变更和追加工程造价。因地质等不可预见原因和设计变更确需追加工程造价的,执行《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管理实施意见》在相关规定:单项变更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报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备案;单项变更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由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核后,报县发改部门审批;单项变更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由财政、发改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单项变更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后报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工程变更不得实施,已实施的违规变更不予列入结算造价。10.主要材料、设备要求10.1承包人采购材料应采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否则发包人将不予认可,并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材料必须经现场监理及发包人认可,需检测的材料必须先检测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无论发包人或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11.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B类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6)主要材料品牌推荐书;(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8)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在中标后,按要求组建配备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若投标单位提供交易中心制作的IC卡,则无需提交第⑶⑷规定的资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13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13.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文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放弃投标。13.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而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7)未办理《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的(五)开标、评标、定标14.开标14.1开标会定于2013年 9 月 18 日15:00时在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25室) 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单位的纪检工作人员必须到场监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14.2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身份及资格进行查验;(3)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4)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5)随机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按下16条款执行)。15.评标15.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15.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1)投标人非龙游县投标备案库内的企业;(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16.确定中标人16.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2)按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作的IC卡刷卡顺序,编制投标人号码;按先后顺序随机摇取三个号码,号码依次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16.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16.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16.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17.中标通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六)授予合同18.签订合同1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8.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18.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9.履约担保19.1签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分六个部分,质量履约占45%、安全文明施工履约占25%、工期履约占20%、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5%、廉政保证金5%,如违约按比例或全部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向其他中标候选人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合同文件格式格式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龙游县文化路联合办公楼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龙游县文化路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拨款 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月 日竣工日期: 年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1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格式二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建建[1999]313号文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略,见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 要 专 用 条 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3.2 适用法律和法规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3.3适用标准、规范:国家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施工所用的规范及标准应采用最新版本,除非所使用规范、监理工程师或合同中另有规定。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矛盾的情况时,承包方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实施。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另行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 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7天提供2套施工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施工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按照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组织实施。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设计变更;(2)进度(工期)变更和进度款支付;(3)价格、工期签证;(4)增(减)工程量变更。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 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本工程实施监理 7、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方自行申请,费用由发包方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尽可能地收集地下管线资料供承包人参考,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再作仔细核对和调查,如发现与提供的资料不符,尽早通知发包人,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小心开挖,特别对地下通讯光缆、军用光缆等,更应谨慎核实,在确认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再开挖作业。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费用按县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三天现场交验并有书面记录。(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一周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除文物、古树名木保护外,其余由承包人处理并承担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9.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发包人已提供全部设计文件、图纸。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个月(在每月25日前)提供六份本月已完工程量及形象进度报表,并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提供下个月的施工计划及各种资源供应计划,并及时督促供应商供货。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自行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临设中免费提供1间监理办公、1间发包人办公(每间不小于20平方)。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之前,承包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管线的施工配合与协调,以及施工影响范围内、外的杆线、已交底的现状地下管线的保护。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内、外不明管线及建构筑物保护费用以现场工程师签证工程量以及本合同条款结算,在预留金中支出。如因施工不慎造成第三方人员或房屋、设备等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有关要求、规定执行,在交工验收前由施工方承担场地清洁工作。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到岗率为 22天/月以上,项目部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到岗率为95%。②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明显达不到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并处以经济处罚,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并赔偿发包人经济损失。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在收到图纸会审纪要后5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计划(总工期不能超过中标工期),每个月(在每月25日前)提供下个月的施工组织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提交后7天内批复。11、开工及延期开工工程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工程开工令起计算工期。13、工期延误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额外或附加的增加工程量超过合同造价10%以上。(2) 重大设计变更确实影响到施工进度(但属施工技术失误影响的工期由乙方负责。)(3) 连续下雨三天以上。(4)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13.2 上述工期必须在发生后的三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规范标准执行。19.工程试车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施工21.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所需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属于承包商风险,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b.所有招标文件或预算清单明示包括的内容,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调整:预算清单描述中清单内容是图纸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如果图纸(包括投标补充通知)明确的工程内容项目编码所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未明确或不相符的,各投标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相关项目中,不得以漏算、缺算、少算的名义追加。如果设计文件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未明确,而预算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的,按预算清单描述特征考虑。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自身实力,自行考虑,由承包考虑预算价。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本合同承包价为完成全部工程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一经核定,除下述因素可调整单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变更单价:〈1〉工程量按实调整(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签证单),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a.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工程量增减单价确定: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参考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的计价依据、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预算内的项目结算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b.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正刊)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不在预算内的项目结算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c.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d.除措施清单按实工程量调整外,组织措施费用预算编制价格包干。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2〉因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变化调整:a.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b.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承包人承担,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c.因非发承包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3〉因材料变更的调整:a.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省市造价信息(正刊)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计算。b.省市造价信息(正刊)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4〉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5〉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 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按支付条款中说明。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个月(在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已完工程量。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月进度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7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格工程量(不大于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书按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价相关规定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95%,5%余款作保修金按现行保修规定,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结清。(注:工程款发票必须开具当地地税局的发票,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若承包人未能按期完成预定的进度计划及质量要求的,发包方有权暂缓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承包方应将所有竣工资料、造价、结算等资料交给发包方,否则予以经济处罚,每延迟一天罚2000元。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的约定:①承包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应选择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良好的生产产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并经现场监理、设计单位及发包方认可后用于工程中。需要检测的材料必须先检测后使用。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方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无论发包方及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方自负。②如有暂定价材料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国家规定采购确定,材料的产地、品牌、质量、价格须经发包人签证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隐蔽变更①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经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并出具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联系单由发包人签字有效。承包人无权单独与设计部门联系工程变更事宜。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具体实行按[2008]90号《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管理实施意见》执行。如单项变更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后报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工程变更不得实施,已实施的违规变更不予列入结算造价。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工程结算及工程委托审价按照《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06〕109号)、《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管理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08〕90号)、《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委托审价招投标管理办法》(龙政发〔2008〕65号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32、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当全部工程完工,准备交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将由施工引起的垃圾、废料或各种障碍物全部清除,并按城建档案部门的要求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整理提供肆套竣工图(蓝图)和肆份竣工资料,且所有资料须符合要求。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所有临设必须拆除、所有承包单位的设备和材料必须撤出施工现场,否则视为不具备结算条件。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验收合格方能签署验收证书。由于施工原因进行整改或返工所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负责。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书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核减造价超过5%以上部分和核增造价的审核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工期延误10天以内,每延期一天扣罚200元违约金,延误10天至30天及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500元违约金,延误30天至60天及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1000元违约金,延误60天以上的,每延期一天扣罚2000元违约金,从工期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竣工验收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扣罚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约:本工程要求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则扣罚全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② 项目班子人员违约: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9.1(9)①条规定执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天扣罚2000元,其他管理每人每天扣罚1000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该项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换项目负责人的,必须事先征得行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同意,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需经发包方认可后,才能上岗),不得更换本次中标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发包人将扣罚承包人全部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履约保证金。其他违约:除上述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违约情况外,合同双方还违反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项的,则每违反一项,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37、争议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龙游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2)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直接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方式解决。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准分包。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40、保险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由承包人自行投保,费用自理。 41担保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为:按招标须知前附表17条执行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46、合同份数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贰份,副本六份。 47、补充条款 (1)本工程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规定执行;(2)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附材料品牌承诺书。格式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龙游县文化路联合办公楼修缮工程(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完工成品,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其它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方承担保修及费用。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 (3)装修工程为_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 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1年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留取的5%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并扣除发包人安排维修的费用后结付(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龙游县文化路联合办公楼修缮工程施工投 标 文 件(本)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龙游县文化路联合办公楼修缮工程 招标人: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编制时间:投标文件的组成附件一:(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龙游县文化路联合办公楼修缮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之所有规定,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承包价(审定预算价-规费-税金)×(1-下浮率) 规费 税金),工期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 3.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1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确保人员到位率。(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附件二:(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 标 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兹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参加(项目名称)的招投标事宜。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以委托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二、以委托人的名义澄清投标文件;三、以委托人的名义说明投标文件;四、以委托人的名义补正投标文件;五、以委托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六、以委托人的名义撤回投标文件;七、以委托人的名义修改投标文件;八、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 合同;九、以委托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十、以委托人的名义领取退回投标保证金十一、依法参加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十二、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十三、 。委托人对以上权限中的非授权事项,用横线划字中线方式删除,否则视为授权事项。受委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产生的权利由委托人享有,所产生的义务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㈣企业营业执照㈤企业资质证书㈥安全生产许可证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B类证书以上“五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㈧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投标单位提供交易中心制作的IC卡,则无需提交第(四)(五)(六)(八)资料㈨主要材料品牌推荐书若我方中标,承诺响应招标人的推荐品牌,实际施工中如更换推荐品牌,我方更换后的品牌等于或优于推荐品牌的质量要求:1、纸面石膏板:北新的龙牌、上海的拉法第、山东的泰山2、瓷砖、地砖、墙砖:钻石、金舵、惠万家3、乳胶漆:巴德士、汇丽、雅士利、立邦4、强化地板:久盛、圣象、世友、星特星5、配电箱元件:正泰、德力西、施耐德6、电线缆、电线套管、开关、插座:蓝天、鸿雁、万马、柯能7、卫生洁具:四维、九牧、恒洁8、灯具:阳光、三雄极光、欧普9、门锁及小五金:三环、万嘉、亚洁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第四部分财政审定预算造价文件招标文件备案意见书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龙游县文化路联合办公楼修缮工程招标文件LYSG2013-- 已经我办审核。经审核,该工程招标文件未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内容,同意备案。招标文件时间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并报我办备案。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