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卫生局医疗设备(一)招标公告
李沧区卫生局医疗设备(一)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李沧区卫生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ITC-********
2、项目名称:李沧区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一)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ICP-MS,1台;
第二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
第三标段:便携式彩超2台,超声骨密度分析仪1台,超声多普勒监护仪1台,12导心电图机1台;
第四标段:数字胃肠机,1台;
第五标段:500mA一体化电视遥控X线机1台,DR1台;
第六标段: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全自动血球分析仪1台。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第一、二、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具有所投产品“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附件(若有必须提供);
第三标段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其中所投产品超声骨密度分析仪具有“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附件(若有必须提供),其它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附件(若有必须提供);
第五标段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具有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附件(若有必须提供);
第六标段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其中所投产品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具有“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附件(若有必须提供);
5.3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为其出具的(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可提供由制造商出具或由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出具或由制造商设定的并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若由代理商出具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该代理商的经销代理及授权资格证明);
5.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3年9月16日起至2013年9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3年9月25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5日8时30分起至 9时30分止。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李沧区卫生局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吴波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E-mail:kingzuoyou@163.com
邮政编码:266033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0153
联 系 人:左景元 陈倩 李朝气
201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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