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零售终端的工商协同品牌培育信息触达体系建设之零售终端群组分层分级及智慧任务平台子项目招标公告
面向零售终端的工商协同品牌培育信息触达体系建设之零售终端群组分层分级及智慧任务平台子项目招标公告
面向零售终端的工商协同品牌培育信息触达体系建设之零售终端群组分层分级及智慧任务平台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类型:信息化服务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公司面向零售终端的工商协同品牌培育信息触达体系建设之零售终端群组分层分级及智慧任务平台子项目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公司面向零售终端的工商协同品牌培育信息触达体系建设之零售终端群组分层分级及智慧任务平台子项目
项目编号:ZHGX-2021-05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拟通过将“互联网+”前沿技术与卷烟消费场景相结合,参考工商业卷烟销售、投放、经营数据构建方法,聚焦零售客户真实需求,充分发挥数据驱动能力。改变过去无差别、全覆盖式的服务模式,综合考虑客户分层分类结果、客户标准化、个性化、预约式服务项目和有效服务时长等因素,利用大数据智能算法,自动生成分派任务,规划和优化区域拜访路线。同时完善任务进度跟踪和客户评价反馈环节,以客户服务成效为优化方向,不断增强后台算法自主学习和优化能力,促进任务分派向更加智能化、自动化方向演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满足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供应商。
2.2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只接受其中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不接受其他投标人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参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2.3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6本项目不接受被招标人所在行业各单位纳入供应商 “黑名单”库且限制期未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2.8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 月21 日至2021年7 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4条款要求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50元。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提交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8 月18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和开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4.3提交方式
4.3.1采用现场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年8 月18 日8 时00 分至 9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2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且须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投标人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内容,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收件人:覃倩倩联系电话:138*****979、177*****009、****-*******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东面)
邮 编:532300
联 系 人:陈琴
传 真:****-*******
电 子 邮 箱:zhgxfgs@163.com
开 户 银 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嘉宾支行
账 号:0804 0120 9000 7555
2021 年7 月21 日
招标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