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奥城地块青奥中心(会议中心)所需会议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青奥城地块青奥中心(会议中心)所需会议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比选编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N0.2011G14青奥城地块项目青奥中心(会议中心)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1]50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比选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比选代理)受比选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比选事宜。


二、本比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N0.2011G14青奥城地块项目青奥中心(会议中心) 所需会议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


2、工程地点:建邺区河西新城区


3、工程类型:机电工程


4、建设内容: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5、工期要求:约120日历天


6、工程合同估算价:约4000万元人民币


7、比选内容:会议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


8、单位工程及比选范围说明: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9、工程规模:会议系统系统(共 子系统): ;


三、比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证书;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议系统方面其他相关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和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安装一级。


3、比选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3年9 月 14 日至2013年 9 月 18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比选申请人携企业介绍信和身份证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201房间。


五、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以公告发布日当天的汇率结算)的企业;


(2)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比选公告发出之日以后比选申请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比选竞争;


(7)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可提供多项);


以上所指项目是指: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会议系统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大型会议中心、剧院、五星级酒店和大型场馆等公共建筑的会议系统工程业绩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业绩(其中会议系统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二项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8)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可提供多项)。


以上所指项目是指: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会议系统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大型会议中心、剧院、五星级酒店和大型场馆等公共建筑的会议系统工程业绩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业绩(其中会议系统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二项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是同一个业绩;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


1.潜在比选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除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外还须交验原件, 潜在比选应答人携带比选应答审查文件的原件供核对用,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一律不退还。证书或文件原件如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公证件及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时,本工程各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比选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否则无效);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须填报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资审用);


5.本次比选,比选人将在按照规定要求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潜在比选应答人。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比选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比选: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比选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比选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比选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比选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


比选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比选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比选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工


比选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比选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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