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贵路(新华路—三东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天贵路(新华路—三东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天贵路(新华路—三东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天贵路(新华路—三东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
1.1.3 设计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花办发[2013]5号。
1.1.6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
1.1.7 建设规模:天贵路(新华路—三东大道)工程道路呈南北走向,向南连接新华路,向北连接三东大道,总长4.34公里,宽40米,道路规划等级为主干道.项目总投资6242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无。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测量工程)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路桥专业或者市政工程(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2008年 1 月 1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2008 年 1月 1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设计业绩以牵头人的业绩为准,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09时30分至2013年9月26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收费限额为: 167.78万元。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结算时,按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为准。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16.32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结算时,按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为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电话:***-********,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交通局大楼10楼。
1.6.6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投资招商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800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交通局大楼10楼。
1.7.3 联系人:邹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800、广州市花都区华侨商业城六栋之三12号
1.8.3 联系人:谢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hdgzjl@126.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800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1.9.3 电话(手机)号码: ***-********
1.9.4 传真号码: ***-********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800 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http://www.hdcc.gov.cn
附录1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 | |||
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4 | 总部电话号码 | |||
5 | 总部传真号码 | |||
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
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8 | 本地电话号码 | |||
9 | 本地传真号码 | |||
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
11 | 电子邮箱 | |||
12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
13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4 |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5 | ISO9000认证号、范围 | |||
16 | 简介(宜300字以内) | |||
17 |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 |||
18 |
申请人:
附录
投标申请表
序号 | 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 |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简介 | 合同额 (万元) | 完成日期 |
申请人(盖章):
附录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职务 | 专业职称 | 工龄(年) | 主要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
项目负责人 |
注:总负责人和负责人按本工程的实际需求填写。
申请人:
附录8
投标项目名称:
账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因勘察设计费分配产生的纠纷由我方自行协调,与贵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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