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物资过渡期供应商采购公告
关于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物资过渡期供应商采购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求,医院营养食堂物资过渡期供应商进行采购,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物资过渡期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食品类物资(肉、蔬菜类;干货、调味品、饮料、蛋、食用盐油类;鲜湿米粉类;大米、面粉类等)。
2、送货要求:
①日常要求:采购方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订货,供货方应按约定时间送达,迟到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必须由配有证件齐全、密封完好、保障货物安全送达的专用车进行送货。
②特殊要求:采购方因临时补货时,可提前1小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订货,乙方须在1小时内按订单数量送达。
3、服务要求:
① 每批次的货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检验标准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
② 必须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
4、价格要求:
①价格体现:应是完成该货品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货方为完成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责任等。
②价格要求:供货方所供应的物料价格不得高于宜州区相同品种的市场批发价格,以宜州区市场价格为基准,保持商定的优惠幅度。
5、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供标书报名后,采购方于次日到投标人场地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于开标前通知投标人,考察合格方可参与竞标。
三、采购预算:约32万元/月(预计供货3个月,合计约96万元)。过渡期物资供应商服务时间预计三个月(可适当延长或缩短服务时间)。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营销售水产、家禽、家畜、肉类、蔬菜、干货、调味品、鸡蛋、鲜湿米粉类等食品原料及相关物资的供应商;供货商配送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供应商须配有专门冷藏库、检验室、专用车、冷链车等相关硬件设施。
2、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3、供货方所供应的肉类(含家禽、家畜)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具有供应当日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蔬菜类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具有供应当日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所有生鲜物料不得有变色、异味、变质、腐烂等现象;干货不得有受潮、霉变等现象;定型包装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生产及工商部门的各项管理要求。干货、调味品类供货日期不得超生产日期三个月。
4、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六、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证件:(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加盖竞标单位公章。(3)除营业执照不需密封附在报价密封袋外,其他资料和报价单一式三份均袋装密封,要求密封袋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盖好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交根据本采购项目要求提供证明货物和手续合格性的相关证书。
3、投标人所配备相关车辆等硬件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27日17:00止
报名地点:河池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保卫科)办公室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
八、开标时间:2021年7月28日15:00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7月21日
附: 报 价 单
报价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物资过渡期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优惠率 | 供货要求 |
1 | 医院营养食堂物资过渡期供应商采购 | 分类别报价 | (一)品种 |
联 系 人:;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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