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村涌沿线污水干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番村涌沿线污水干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30*****114
工程编码 ********130*****114
工程名称 番村涌沿线污水干管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建设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

预发包价
工期
对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3-09-16 09: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3-09-23 17:00:00
报名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分类 施工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市政桥梁工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构成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番村涌沿线污水干管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规统投【2013】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1.2 工程名称:番村涌沿线污水干管工程

工程地址:禅城区

1.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3,695,014.57元,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1.5 施工工期:6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投标人须做好各种情况下的施工准备及组织方案)。

1.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番村涌沿线污水干管工程,在番村涌西侧的规划路铺设(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污水管总长度约400米(管径800)接至现状番村污水泵站进水管、新建截污井、检查井、路面破除、修复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 投标资格条件:

1.报名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并在其投标文件中签署了《诚信投标承诺书》,且该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三年来未在招投标活动中有(涉嫌)串通投标不良行为或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或因其它原因正被禁止投标,且无行贿犯罪行为。

6)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管径DN800以上(含DN800)长度300米以上(含300米)的给排水工程施工业绩,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7)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开标当日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登记或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给排水专业、市政工程专业、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其它人员要求:

施工员: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培训合格证,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

安全员: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材料员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培训合格证,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

(4)社保证明: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中所有人员岗位不得兼任,且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员工,并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2013年2月至2013年7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

(5)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

8)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各年度净利润应为盈利。

9)广东省外企业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备案,并获得通过,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10)企业信誉:凡因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 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且在投标时不申报的,招标人应拒绝其 在本市行政区域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3 年 9 月 16 日上午9时0分~ 2013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1.10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报名投标起止时间: 2013 年 9 月 16 日上午9时0分~ 2013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7时 0 分(北京时间)。

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受单位:招标人委托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报名投标人凭报名回执到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79号岭南明珠体育馆内的训练馆1-7号单元招标代理部(文华路东门直入约50米右转即到)。

1.11 、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人员相关证件、社保证明、施工业绩、财务报告等原件备查(详见第六章资料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另外携带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费凭证原件核查。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 时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注:请各投标单位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同时提交已盖单位公章的两份证明材料原件清单以便进行原件的收取和归还工作。(原件清单格式自拟)

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盖章)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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