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上湖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开发区上湖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开发区上湖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上湖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南通上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绿化景观设计 等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上湖大道; | |||||||||||||
(2)工程规模:全长3304.284m,红线宽度为76m,景观建设面积约16万?; | |||||||||||||
(3)招标范围:绿化景观设计【含可研及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平面图、剖面图)、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 | |||||||||||||
(4)设计成果计划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优化审核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概算),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概算),其他设计任务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 |||||||||||||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编制成果要求。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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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风景园林)职称】,主要专业人员应持有相应技术资质证书,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业绩: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五年来承担过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以上的道路景观设计任务(须提供设计合同和设计成果); | |||||||||||||
(7)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 |||||||||||||
(8)其他: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本工程投标人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8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 |||||||||||||
8.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南通上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海安县城迎宾路 |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建达窗口) |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
联系人:金加海 | 联系人:肖建华 | ||||||||||||
电 话:137*****088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总分 |
1 | 投标费率 | 评标基准费率=各招标申请人的有效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费率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费率和最低投标费率后取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与基准价一致得30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之差每上浮0.1个百分点扣0.6分;每下浮0.1个百分点扣0.3分,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备注:有效投标费率为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最高控制费率2.20% | 30 分 |
2 | 方案构思 | 项目的总体创意、理解、总体构思及设计主题,方案设计的独创性、可行性,得12-20分。 | 20 分 |
3 | 总体布局 | 功能分区、景观分区、空间组织是否合理,得12-20分。 | 20 分 |
4 | 景观效果 | 对周边景观的融入度,各区域的创意性、美观性、技术性、实用性等,得12-20分。 | 20 分 |
5 | 投资分析 | 概算指标及部分项造价合理,达最优性价比,得3-5分。 | 5 分 |
6 | 服务承诺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设计质量保障措施、技术支持、确保设计时限、施工配合、控制设计失误、工程施工期间如何保证设计人员的到位情况及其他有利于业主的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评委根据其承诺内容进行评分。最低3分,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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