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黔2702民初2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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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1日 18:36 |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选择鉴定机构 公告 (2021)黔2702民初2225号: 我院在受理贵州云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乾安祥昊粮食经贸有限公司、吴凤祥、杨金霞一案中,现需对吴凤祥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304、312号两套商业用房价值(总537.14平方米,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权第*******号、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权第*******号)进行评估。 要求:1、费用由当事人依据收费标准或与鉴定机构进行协商。 2、中标的评估鉴定机构现场勘查时必须有2名符合该案评估资质的评估师持证到现场并拍照证明,且将照片附在评估报告中,确保程序合法。没有2名评估师现场勘查或弄虚作假,影响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将视为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并上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纳入黑名单处理。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5时00分 摇号时间:2021年7月30日15时后 已报名的鉴定(评估)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及时上网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4—******* 福泉市人民法院外委办 2021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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