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驾驶人考试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及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

石嘴山市驾驶人考试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及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嘴山市驾驶人考试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及绩效评价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1日18: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02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淮中
项目联系电话********888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路4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大亮152*****345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淮中********888
附件:
附件1磋商公告.pdf
附件2磋商文件.pdf

项目概况

石嘴山市驾驶人考试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及绩效评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领取电子版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M[2021]NK040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驾驶人考试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及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3)投标人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分别截图打印“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2)详细的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领取电子版文件

方式:报名成功后领取电子版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路458号        

联系方式:周大亮152*****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何淮中********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淮中

电 话:  ********888

 

标签: 绩效评价 审核 竣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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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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