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资源资产权益交易中心简介
贵州省农村资源资产权益交易中心简介
????一、基本情况
(一)成立背景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发〔2019〕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会议研究批准,由省供销社会同各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省农交中心,拓展为农服务功能,提升现代服务水平。2020年7月在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注册成立省农交中心,今年2月5日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验收批复正式运营。
(二)中心定位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坚持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坚持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盘活农村“沉睡”资源资产,搭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换平台和构建城乡要素有序流动的高速通道,服务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三)基本职能
省农交中心作为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关于农村产权交易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农村资源资产权益交易、大宗农产品交易、涉农大数据产品交易以及农村小型招投标交易等;履行产权交易鉴证职能,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产业规划、法律咨询、资产评估、资产处置、项目策划与包装、融资担保等相关配套服务。
(四)组织服务体系
省农交中心是纵向贯通市县乡村,横向联通行业监管部门的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和监督管理平台。通过“一个中心+五级服务体系”(省农交中心+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体系),实现农村资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的“五权分立及融合管理”,打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市场信息交流的通道,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充分释放农村产权价值,盘活农村“沉睡”资源资产,形成统一交易系统、交易规则、交易鉴证、交割结算、服务标准、交易监督、诚信体系“七统一”,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五)股东情况及中心人员配置情况
省农交中心注册资本金1亿元,省供销社通过贵州供销合作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600万元,占股46%,其他10家参股各单位占股均不超过10%;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详见表-1。
省农交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由省供销社委派兼任。截止目前,省农交中心已选聘员工共27人,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相关岗位工作人员25名。
??????????????????表—1:股东认缴出资情况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 方式 | 出资比例(%) |
1 | 贵州供销合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600 | 货币资金 | 46 |
2 | 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货币资金 | 10 |
3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1000 | 货币资金 | 10 |
4 | 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货币资金 | 10 |
5 | 北京金谷兴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货币资金 | 5 |
6 | 遵义市鑫财投资有限公司 | 200 | 货币资金 | 2 |
7 | 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货币资金 | 2 |
8 | 贵州武陵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0 | 货币资金 | 4 |
9 | 都匀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0 | 货币资金 | 2 |
10 | 贵州中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700 | 货币资金 | 7 |
11 | 贵州洪山投资腔股有限公司 | 200 | 货币资金 | 2 |
合计 | 10000 | 货币资金 | 100 |
???二、产品与运营
(一)业务模式
根据省农交中心的功能定位和经营模式,采用挂牌摘牌业务模式。
??(二)产品体系
????省农交中心致力于在涉农和供销社两大领域打造资源类、资产类、权益类和产品类四大产品体系。通过公平合法的交易激活农村要素市场,助推农业规模经营,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增厚农民资产价值,盘活存量、用好流量、辅以增量,赋能“三变”改革新元素!
“三农”类 | 供销合作社类 | 备注 | |
资源类 | 集体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各类林业资源;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农村产业项目招商等 | 供销合作社项目招标;供销合作社产业项目招商等 | |
资产类 |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 |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 | 部分交易品种受让方有资格限制 |
权益类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四荒”使用权;农户或集体资产股权;农林牧渔场等国家、集体投资兴办的其他涉农产权交易;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业类知识产权等 | 供销合作社产权交易;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各类知识产权等 | |
产品类 | 大宗实物类农林产品;大宗实物类花卉苗木等 | 供销合作经济组织拥有的农林产品 |
???三:招商与加盟
??(一)合作模式
???省农交中心通过会员制模式展业经营。会员单位分为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类会员单位。核准制会员单位分为产权经纪会员单位、实体产业会员单位和金融服务会员单位三种,每类根据资产实力、业务规模和管理规范性等审核指标细分五档。若核准制会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两种(含)以上资质的则可提升为综合类会员单位。备案制会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公证处、咨询公司、测绘机关等单位。
??(二)入会流程
???提出入会意向→提供入会申请资料→签订入会协议书→对会员单位业务培训→颁发会员证书及纳入管理
???四、社会责任与贡献
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产权交易不得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得改变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力,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权益。
公益性质。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和资源资产优化配置,充分发挥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规范统一。探索符合农村产权交易特点的交易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促进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充分共享。
应进必进。农村集体资产必须进入全省统一市场公开交易,禁止场外交易。鼓励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拥有的产权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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