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食堂装修工程装潢招标公告

教工食堂装修工程装潢招标公告

教工食堂装修工程装潢公告

抽签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ZCG********34)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教工食堂装修工程装潢项目,采用计算机随机抽签的方式实施采购。

项目名称:教工食堂装修工程装潢; 项目编号:SZCG********34; 采购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

修缮、装饰工程

1.0

100.0万元

详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必须为新一轮装饰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招标项目的二级及以上级别预选入围供应商。付款方式: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规定。报价币种:人民币。响应承诺:预选供应商点击"投标响应"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该项目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参与抽签。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看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技术学院。联系人:陈城贵老师,联系电话:********。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3年09月23日10:00 (北京时间) 抽签规则:《关于做好市本级2012-2014年度装饰修缮类预选采购的通知》(深府购〔2013〕2号,本项目须在装饰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库中投标响应的供应商中抽签产生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财政预算金额下浮12%。 违规处罚内容及规定: 各预选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公告和预选供应商管理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一年内不能重新签订《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有关处罚情况一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一)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的;
(二)与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三)因无法履行投标承诺而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成交后又放弃成交资格的;
(五)投标人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六)其他违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废标后续处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废标后,重新抽签产生新成交供应商。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
网上操作咨询: ****-******** 转4****-******** 转 4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 ****-********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9月16日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学术交流中心二楼餐厅装修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中心3、项目概算:100万元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量清单)5、承包主要内容:1、轻质隔墙2、乳胶漆3、吊顶4、墙纸5、玻璃隔断6、石材墙面7、强弱电布线8、空调改造9、消防改造6、工期:40天7、现场勘察地点在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技术学院。联系人:陈城贵老师,联系电话:********。8、项目保修期为贰年,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保修期内质保金需转入学校财务处指定账户,贰年后退回。9、付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付清。 2013.9.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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