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采购项目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采购项目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7-22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JH********2

云南苍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YNCEDL(ZC)2021-001

三、招标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要求及技术参数

是否进口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备注)

1

十万分之一天平

详见采购文件

1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云南省大理市幸福路49号)

2

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

5

3

便携式浊度仪

5

4

水深声纳探测仪

2

5

可光分光光度计

4

6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7

样品冷藏柜

4

8

离子活度计

1

9

萃取净化振荡器

1

10

六联抽滤过滤器(带抽滤瓶)

1

11

光合有效辐射仪(光量子仪)

2

12

体视镜(解剖显微镜)带图像拍摄采集功能

1

13

恒温鼓风干燥箱

1

14

立式高压力蒸汽灭菌器

2

15

冰箱

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价:478800.00元;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8.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采购的内容要求;

8.3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是生产商/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且所投产品具有相关产品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供应商是经销商的,为确保产品为合法制造商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制造商的产品专项授权书;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提供截止时间前五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较好的服务业绩,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服务质量没有问题,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

(7)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9.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法:

(1)凡有意参加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7月22日09时00分至2021年7月28日17时00分,登录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相应的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供应商下载使用。

9.2 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休息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

十、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10.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上午09时30分;

11.2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dlggzy.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11.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4响应文件解密(开标)有两种方式,供应商可任选一种:

第1种方式,现场解密,采用现场解密方式的,需携带法定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密锁;

第2种方式,网上远程解密,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的,供应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

注:各供应商应保证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正常解密,若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云南省大理市幸福路49号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苍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漾濞路维西商住楼3b幢402号

联 系 人:那先生

联系电话:********118

日 期:2021年7月22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采购项目.pdf 2021-07-21 16:40:02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置 分析 监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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