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场智能建筑集成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国家体育场智能建筑集成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体育场智能建筑集成系统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专业承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规模25.8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0925(万元) 2.2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南路1号 2.3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01日历天 2.4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国家体育场馆智能建筑集成系统建设项目(包括数字孪生平台建设、智慧健康环境管理、能源管理物联网、设备监测预警、智能公共安防系统、互动型交通调度系统、共享智慧停车、智慧公众服务、无人机防御系统、物业运维管理、指挥中心基础建设和网络布线系统)的管线敷设、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运行调试、机房工程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所承揽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建筑智能化工程约10025万元,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约900万元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 与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5年已竣工的合同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或体育场馆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或弱电工程专业承包或专业分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7-23 9:00:00至2021-7-27 16:00:00,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8-2 16:00:00,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8. | ||||||
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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