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46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46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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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2日 10:31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46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9日裁定受理(2021)渝05破申343号申请人重庆市翔凯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市海昆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渝高法【2016】241号文件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市海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昆实业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8 月 17 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 126 号附 3,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承担环境治理业务(凭资质证承接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2019 年 5 月 24 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渝 0116 民初 329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海昆实业公司支付重庆市翔凯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凯公司)租金 436 270 元及违约金。后海昆实业公司未履行,翔凯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作出(2019)渝 0116 执 4252 号执行裁定书,以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重庆市海昆实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重庆市翔凯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市海昆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16:00 3、摇号时间:2021年7月27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办公三区1001室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6、说明:欢迎各破产管理人来院参与监督摇号。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 破产庭联系人:王成、白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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