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潢河综合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县潢河综合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本新县潢河综合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LZB-*******),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信阳市弘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1)编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对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造价内容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工作;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相关的项目);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2021年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单位审计的合法、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近三年财务报告中均显示盈利(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凡被列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2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7月28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2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8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新县市民之家5楼)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县潢河综合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市弘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县潢河综合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信阳市新县卓湾桥至董店桥区间;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
(1)编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对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造价内容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工作;
(2)竣工结算审核、整理审计要求的资料、配合审计;
(3)运维期的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运维成本核算、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4)在造价咨询全过程中为业主提供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造价信息服务;
2.5建设规模:小潢河两岸沿线长约12.6公里,潢河路沿线长约9.3公里;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2.7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相关的项目);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2021年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单位审计的合法、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近三年财务报告中均显示盈利(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凡被列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23点59分。
4.5招标文件售价(含电子图纸):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新县市民之家5楼)。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www.xyggzyjy.cn:8088/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弘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213省道交通加油站北200米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经开第六大街北50米路西商鼎创业大厦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6*****676
监督部门: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信阳市弘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213省道交通加油站北200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3*****4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经开第六大街北50米路西商鼎创业大厦
联系人:黄丹
电话:189*****234
电子邮件: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