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实体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实体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实体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MABD2020-ZB01-F-005

采 购 人: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七月

目录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

第四部分标准和要求

第五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实体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实体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标书编号:MABD2020-ZB01-F-005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339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一区1号楼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伟136*****17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

采购主要内容: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实体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实体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预算金额:/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原件(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月任意一个月国税或地税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近三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止)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标书获取流程及注意事项

文件获取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保名起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7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16时0分

磋商时间:2021年8月3日16时0分

磋商地点: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技术研讨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伟136*****178
本公告发布媒体: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实体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2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

3

采购内容

档案管理及数字化服务

4

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5

质量要求

合格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响应文件份数

及装订要求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必须胶装并盖单位公章作骑缝章。如投标人现场解密,务必准确熟记“市场主体登录账号、密码”和“标书解密密码”。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将否决其磋商。

8

磋商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9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90000元,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磋商处理。

10

磋商保证金

1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技术研讨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16时0分

12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1年8月3日16时0分

开启地点: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技术研讨室

13

评审标准和方法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14

投标答疑

疑问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12时

答疑领取:自行查询下载

15

资格审查方式

开标现场查验如下证件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告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的材料

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

一、总则

1.1 磋商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通过意向书,让成交人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准备工作。

1.3 磋商人不得转让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磋商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公告要求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3.1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技术条件、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磋商人自行承担。

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3.2.1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人,均应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天内或开启时间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2.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澄清要求后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补遗书、答疑纪要及通知等内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供应商,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2.3磋商人不得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私下接触。

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3.3.1在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天内或开启5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磋商人提出的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发送至发布后既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3.3.3为使磋商人在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磋商日期;

3.3.4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放;

3.3.5磋商人收取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后在24小时内向代理机构发传真回函确认。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

4.1.1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

4.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书及答疑纪要;

4.1.3相关的法律法规;

4.1.4 成交人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响应文件。

4.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4.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

4.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手执一份提交采购人进行验证。

4.2.3质量要求:成交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及磋商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采购,向磋商人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并对其负责。

4.3磋商报价

4.3.1报价依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提供的技术资料。

4.3.2报价

1)磋商人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上标明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最终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括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应满足财政、审计部门的规定,否则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3)最终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准备费用等。如投标人中标后发现未预见事宜,可能需要增加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追加价款。

4.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4.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4.4.2 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磋商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人不允许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需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4.5磋商保证金

4.6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错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4.6.1磋商报价以总价为准;

4.6.2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

4.6.3磋商报价构成表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4.6.4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4.6.5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6.6如果磋商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磋商将被拒绝。

4.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4.7.1磋商人磋商时需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胶装成册,活页无效,磋商人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同时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保证其密封性,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磋商人单位公章作骑缝章;

4.7.2磋商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下列内容:

采购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时 分磋商,此时间以前不得启封。

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4.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内容,除签字处外,均应打印;

4.7.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应加盖磋商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不应有删除、添加、改正等修改性内容,保持标书整洁清晰,如发生字迹模糊或含义不清等问题,后果自负。

4.8废标条件

4.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装订、密封和加盖密封章的;不符合前附表装订要求的;

3) 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均未到场的;

4)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未提交身份证原件的;

5)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未提交身份证原件的;

4.8.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的;

2)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的;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姓名与授权委托书不符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磋商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除外;
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7)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8)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4.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9.1磋商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但磋商人必须同时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4.9.2磋商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4.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袋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4.9.3在磋商截止期之后,磋商人不得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撤回或做任何修改。

五、开启及评审

5.1开标

5.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届时磋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缺席或不准时到场将视为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5.1.2有重大偏离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1.3开启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拆封相应文件,并宣读磋商人名称、磋商报价、质量标准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5.1.4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做开启记录。

5.2评审

5.2.1评审的依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书及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5.2.2评审原则

评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5.2.3评审组织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有关方面的2名专家,共3人组成。与磋商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本项目评审专家。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5.2.4评审程序

1)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首先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废标条件剔除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和综合评审。确认各磋商单位是否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否则按无效处理。

3) 磋商。磋商小组与通过审查的磋商人作技术和商务磋商。由磋商小组与磋商人作进一步的技术和商务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人。

4) 磋商顺序按开启顺序进行。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约定的程序分别与单一磋商人进行技术和商务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磋商人进行询问,并要求各磋商人予以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澄清后,需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磋商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5.2.5具体评标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5.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5.3.1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可以要求磋商人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者说明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磋商人的授权代表签字。

5.3.2磋商人的澄清文件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澄清的部分。

5.3.3磋商小组可以接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任何磋商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5.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5.4.1从开启之日起至签发成交通知书前,磋商人不得就与其磋商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单独接触。

5.4.2磋商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六、成交通知

6.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6.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3在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不再通知落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七、保密

向成交人授予合同之前,磋商小组的成员不应该向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人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与评标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

八、授予合同

8.1授予合同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过评比后确定的成交候选人。

8.2签订合同

8.2.1采购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8.2.2《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人对磋商内容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之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8.2.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8.2.4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前款规定备案。

8.3拒签合同

除非合同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背离以外,如成交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没收其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可与下一排名的磋商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磋商。

九、其他

9.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编制的,未尽事宜,参照以上法律法规执行。

9.2 采购活动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

9.3 此文件解释权归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部分 标准和要求

项目简介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整理及实体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中标方需要完成如下工作:

中标人需对采购方提供的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和档案数字化扫描。本项目总加工量约为 40 万页,目录著录量约为 4 万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除尘(消毒)、拆卷、立卷、档案规范化整理、卷内目录编写、信息著录、扫描(平板式单页扫描)、图像处理、校对、版式还原(装订)、转 PDF(OFD)、终验、挂接、数据备份、还卷),部分破损档案需要进行包括裱糊、修复、拟题名、排序、编页、装盒、打印目录、更换装具等,经修复后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和录入。

中标方提供与采购方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通讯软件接口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中标方负责在限定的期限内,使用该数据通讯软件接口批量转入采购方提供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应能正常提供检索利用。中标方负责保证采购方档案信息成果安全,负责对档案电子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和备份。

中标方必须确保在技术服务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保证扫描档案原文图像符合采购方的质量标准。采购方只负责提供扫描场地(含水、电)和办公桌椅,不负责提供扫描用的各类软件和硬件设备,扫描用各类软件和硬件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投标人须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符合需方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可操作的详细的解决方案。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准备费用等。如投标人中标后发现未预见事宜,可能需要增加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追加价款。由此引起的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档案整理、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迁移、提供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加密备份等,直至档案达到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提供详细解决方案,包括人员组织、设备投入、进度计划、现场管理、保密管理、质量控制等,如解决方案不合理按废标处理。

二、技术要求

项目执行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要完全符合国家和档案行业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实施的数据整理和档案扫描工作要求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档案著录规则》(DA/T180)、《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15418-94)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为作业规范,保证达到国标要求的技术指标。

(一)档案整理技术要求

破损档案工作内容包括裱糊修复、拟题名、排序、编页、装盒、更换目录、装订、更换损坏装具,经修补后进行数字化。

1、裱糊及修复

利用浆糊作为胶粘剂,运用修补或托裱等方法,对破损的档案文件进行修补或托裱,以增加纸张的强度,延长档案的寿命。必须依照严格的裱糊要求及步骤进行修复。

修整的内容主要有:(1)修裱破损文件。(2)复制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3)去除易锈蚀的金属物。(4)超大纸张折叠、小于标准纸张的要进行托裱。

2、拟题目

中标方拟写案卷题名、填写案卷封面项目、目录号、案卷号等应与采购方充分沟通,统一格式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准确、美观。

3、排

排列文件,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文件排列顺序进行排列。其原则是:

(l)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2)审批材料在前,申报材料在后;

(3)外文材料,译文在前,原文附后;

(4)文字材料在前,图表文件在后;

(5)按内容的重要程度或时间先后排列。

4、编页号

卷内文件顺序固定后,要以卷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大流水编制页号。编号位置为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要求用铅笔进行手签。

5、装盒

装盒,将档案按其件号顺序装盒。

6、更换文件目录

对手写的档案目录进行更换,打印出新的目录,并进行核查。

7、填写备考表

卷内备考表放置于每卷的最后,主要用于填写在立卷过程中出现的错号、漏号、重号、文件移出等需要说明的情况。

8、装订

(1)卷内文件应以“卷”为单位整体装订。

(2)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文字在前,图表在后。

(3)装订时,左侧装订,应将“件”内的各页右侧与下侧(底边)对齐。

9、更换损坏装具

档案采用软卷皮装订再装盒,软卷皮为150克以上,耐折度、柔韧性好;卷盒为700克牛皮纸板双裱压制,或黄板纸制作,外裱牛皮纸无酸(PH值为8以上),背脊厚度为5CM。

(二)档案数字化工作技术要求

档案数字化实施过程中,确保在著录和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扫描图像质量不低于档案原件复印质量。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依靠技术服务系统对图像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

档案扫描完成后的电子档案,录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如果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100%录入正确。

档案扫描完成后的档案原件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档案装订过程中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尽量不新打孔装订,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力求保护原件。对于装订工作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档案内页下边缘对齐。个别原来没有卷内目录的卷,将把补录的目录打印出来归入卷宗。

1、入库提卷要求

移交档案严格执行原始档案的交接手续,采购方专门指定项目负责人,中标方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的档案交接清单(完成清点登记)。按照扫描处理量明确交接周期和档案交接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以保在施工过程中档案不损失、不丢失。)

2、除尘(消毒)技术要求

使用细软毛刷对实物档案表面尘土进行清扫,遇特殊附着物再进行特殊处理,保证纸质档案干净整洁,部分档案进行消毒处理。

3、拆卷技术要求

对可拆除的文件做拆卷处理以适应扫描的要求,特别是拆除纸质档案内的塑料、金属等物。

4、立卷技术要求

对拆除的文件进行检查,文件是否符合档案立卷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案卷进行拆分,按照标准化规范重新立卷。

5、档案整理技术要求

核对纸质档案页码、编写页码、对需要修复的档案进行归并整理(如果发现破损,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应先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应先进行相应处理后再进行扫描;发现破损严重的档案须立即报知项目相关负责人)。

6、编制卷内目录的技术要求

按照档案馆要求对纸质档案卷内目录重新编写,需要对应实际文件逐件逐条录入,编写格式符合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错误率不高于 3‰。卷内目录信息要求简洁、信息完整,并打印装订卷内。

7、档案目录信息著录技术要求

在进行条目著录时完全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的要求进行双机著录,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保证条目信息正确性、完整性。完成目录著录后,采用人工校对和软件自动校对两种方式,对目录数据库的建库质量进行检查。核对著录项目是否完整、著录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发现不合格的数据按要求进行修改或重录。

8、档案扫描技术要求

扫描方式: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选择相应规格的扫描仪或专业扫描仪进行扫描。大幅面档案采用专业图纸扫描仪扫描或者图像拼接处理方式处理,同一页面有两个以上文件,要分别扫描。

扫描色彩模式:A3及以下幅面档案,全部扫成彩色JPEG文件分辨率200dpi的图像。超过A3幅面档案使用图纸扫描仪,扫成分辨率大于等于300dpi的图像。

分辨率:需要全文检索而做ocr识别的文档,通过黑白二值色彩转换,此色度下识别成功率最高。24位真彩色扫描分辨率标准为200dpi。

图像文件的大小:彩色扫描A3页面:不大于300K。

如遇字间距和行间距过密、原件本身是复印件等字迹不清楚的情况,可适当增加扫描的分辨率,但要保证图像清晰的同时,又不影响远程查询和浏览的速度。

清晰度: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宜过浅或过深,并且不得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即使原档案存在锈斑变质、颜色过浅或深浅不一致,也保证扫描图像可读,扫描留下的墨迹宽度不得超过0.5厘米,并且指印和黑线不能覆盖或影响正文内容。

根据档案实体情况,在档案电子文件中相对应目录设置“复制件”、“原件不清”标志。目录以原有档案目录为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著有未归类的新目录。可根据情况修改目录,增加或调整标准目录,对档案原目录数据修改或补充的数据,需填写更改资料,更改资料放入原案卷内,能实现一条目录对应多个图像和一个图像对应多条目录的编目。

档案图像内容:

流程1:实时在屏幕上监控扫描全过程,遇有漏扫、重张,图像黑边、偏斜、折角、不清晰等情况,则进行重扫或补扫。

流程2:检查扫描件是否合乎要求,扫描图像必须与原图页面一一对应,不得出现颠倒、缺页、重页或错页情况,不能有遗漏、重复,扫错的现象。

流程3:扫描的页面内容居中显示,不可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的现象,正文内容、页眉、页脚、反面印章、附件、手写注释等信息完整;图像内容与书本面完全对应,不得出现书页内容残缺或将旁边页面信息扫入本页的现象。(对图像黑边、偏斜、折角、不清晰等情况进行处理,以达到用户需求)。

流程4:纸张较差档案扫描方案:由于进行数字化的档案会有部分为历史档案,纸张质量比较差,对于这部分纸张质量较差的历史档案扫描,本着以下原则:(1)保证档案安全,对于破损档案更应该在生产流程中加以特殊对待,不能造成二次破坏。(2)保证扫描质量,档案扫描的质量要尽可能的清晰、干净,尽可能的恢复历史原貌。(3)高效高质的完成任务。

扫描登记: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交接登记表单,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份文件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整理时填写的文件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

图像文件的命名:

正文:按每份文件中的顺序以4位数字顺序命名,如0001.JPEG、0002.JPEG;

批办笺:按每份文件中的顺序以Y+3位数字顺序命名:如Y001.JPEG、Y002.JPEG。

9、图像处理技术要求

逐张检查图像质量(包括黑边、折角、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处理),档案顺序(页号)是否正确,有无漏扫、重张等情况(发现文件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纠偏:图像整体倾斜不得超过1度,不得出现图像的一部分倾斜或扭曲而影响阅读的现象。如果档案页面存在部分倾斜的,以页面中标题纠正为准。

去污:所有扫描留下的黑线、指印、阴影或污点都必须清除干净(在放大50%的情况下),由于印刷质量或纸张质量等造成的页面上有零星的污点和反面倒映文字污点比较多,如果在页面视图下看不清楚,或该污点嵌在文本行中无法清除,可以不清除,但应尽量保证图像可读。

全文页面及局部文字的加深和变浅的处理:原始档案的清晰度较低时,可提高图像的清晰度,修正原资料中存在的字间距和行间距过密,文字较深或较浅,字迹不清楚的缺陷,确保文字及图像信息清晰可辨。

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式的多幅图像,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和数字化档案的准确可读。

照片页处理:必要时采用专业的图像处理软件进行处理,确保照片的清晰度。

图像存储:存储格式以G-4压缩JPEG格式保存。A4幅面档案保存文件不大于100K;其他幅面档案扫描形成文件在保证影像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小文件占用空间。

10、校对要求

对扫描处理完成后的图像、条目逐页进行检验,对档案著录信息、拆分、扫描、修正、去污、插图、照片的处理以及文本和图像页的匹配等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重扫、补扫等操作。

对文本域录入与文本录入域的标引、文件的页号和页数进行对比,对扫描前图像页的标引与扫描后的图像页的编号与页数进行对比,发现不合格的登记清单重新处理。

对图像质量的检查,确保图像版面清晰,干净,大小一致,方向一致。

11、版式还原(装订)技术要求

拆除装订物的档案应重新装订,并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档案文件、备考表、案卷封底的档案原有顺序排列,有大幅面纸张应按国家标准先折叠,后装订,装订时要求比照原装订孔及装订样式,做到原版原貌。案卷沿左齐、下齐方向,按照案卷封面上的装订孔位置确定档案原有装订孔,使用纯棉线绳按三点一线方式装订,装订要结实、整齐、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装订线头长度一般不能超过 3 厘米。

12、转换 PDF 格式技术要求

将扫描处理完成后的文档利用专业的软件进行 PDF 格式转换。

13、终检要求

①对扫描处理完成后的图像页进行检验,对档案拆分、扫描、修正、去污、插图、

照片的处理以及文本和图像页的匹配等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重扫、补扫等操作。

②对文本域录入与文本录入域的标引、文件的页号和页数进行对比,对扫描前图像页的标引与扫描后的图像页的编号与页数进行对比,发现不合格的登记清单重新处理。

③对图像质量的检查,确保图像版面清晰,干净,大小一致,方向一致。

14、图像数据挂接要求档案加工完成后,需要将成品数据导入挂接到档案管理系统中。其中,电子文件以卷为单位,案卷目录应对应到相应图像文件所在的文件夹;卷内目录应对应到文件夹内相应页数的图像文件。挂接准确率 100%。

15、数据录入要求

扫描处理后的图像成品,按年度、机构上传至由中标方提供的、归采购方所有的、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要求的档案专用服务器,录入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实现限时查询。利用档案管理软件中的对应挂接功能将扫描图像信息与录入到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中的目录进行对应挂接,确保目录与原文的一一对应。

16、数据备份要求

为了有效地保护数据,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在技术服务项目工作结束,并经双方负责人在质检终验报告上签字确认后,将通过验收后的数据利用软件的光盘制作功能刻录成DVD光盘,刻录完成后再制作一个光盘备份,再用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将所有成品数据备份,提交给采购方。

17、数据验收要求

(1)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

(2)档案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50%。

验收指标

(1)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2)一个全宗的档案,数字化转换质量抽检的合格率达到98%以上时,予以验收“通过”。

18、还卷要求

原始档案还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档案馆规定的相关标准和实际情况进行有序的还原,将还原的档案资料逐卷精心检查,确实没有落页、掉页、折页等问题后再归还档案管理人员,入库上架,经双方仔细核实无误后,在还卷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19、其他技术要求:

为提高档案馆对外查询利用的便捷性,投标人现场的数字化加工软件应具有查询检索打印功能,可以准确快速查询到正在加工的档案影像。

(三)设备要求

中标方应提供服务设备清单,所有技术设备裸机进场,U口物理封闭。进场后经采购方与中标方核查后方可进行硬盘安装系统调试。计算机硬盘不得带离加工现场,该硬盘最终由采购方收回保存。

(四)质量控制方案

投标方要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提供详尽的工作方案,每个工作流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有质检员以保证采购方的数字化及整理质量。

(五)档案出库入库管理要求

档案技术服务应实行实分批调档。根据工作需要分批调档时,采购方人员与数字化技术项目组指定人员共同清点核对出库档案,将数量、卷号、出库时间、缺损情况等登记在《档案出库登记簿》上,确认后双方签字。

档案还卷时,采购方人员与数字化技术项目组指定人员共同清点核对入库档案,与《档案出库登记簿》进行比对,将数量、卷号、出库时间、缺损情况等登记在《档案出库登记簿》上,确认后双方签字。

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组必须安排专人专柜保管出库档案,技术服务完毕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对于离库时间较长或有虫霉隐患的档案,应进行杀虫消毒处理。

三、成果移交

本项目要求向采购方移交符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数字化档案或电子档案及电子档案系统。其中,数字化档案成果包括:导入目录数据库和电子档案库的数据信息及档案专用服务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用于保存备份的电子光盘各一式两份及一套移动硬盘载体。本类电子档案要求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有关要求进行存储,并对电子文件进行制作水印,水印内容为“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水印为3号仿宋体字,字体清晰但不能影响内容阅读。目录数据库和电子档案要实现匹配对应,附加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即可正常使用。移交的电子档案系统,能够实现审批系统中电子文件自动归档,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具备电子档案利用功能。

四、保密管理要求

投标单位须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法律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以及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按照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数字化档案信息安全意识,杜绝擅自复制、拷贝、泄密、信息失真、损失,保证所使用的设备无病毒、木马、恶意软件等有害程序,如违反规定引起后果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中标单位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区域进行档案加工,不得将任何资料带出工作区域,并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泄漏档案信息,任何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并提供安全控制方案。方案要从人员、设备、施工场地等方面提出详尽的要求。中标单位应对实际操作人员进行档案,杜绝各类失泄密现象的发生。

五、商务要求

(一)磋商报价

1、磋商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中的报价作为参考价,第二次报价在磋商后由各磋商方报出,并作为最终报价公布。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90000元,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磋商方取消磋商资格。

3、磋商报价必须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服务、承诺、义务、保险、税金等所有费用,并应详细列明。

投标人应根据市场价格合理报价,禁止以超低价进行恶意竞争。

(二)服务期限

中标方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人员和设备须到场,本次招标项目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三)实施地点

本项目加工场地由采购方提供,位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工作场地由中标方全场无死角安装监控,并保存监控录像。

(四)验收要求

由采购方委派专人对中标方施工安全、设备、软件、人员、工作质量的全程监督。中标方需配备安全员定期对数字化成果进行质量检验,保证抽检比例不低于50%,质检合格率在98%以上。最终档案数字化成果可邀请市级及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如产生费用由中标方提供。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30日内,转账支付合同金额的60%,项目完成后,转账支付剩余40%合同款。

(六)售后服务

移交的数据成果在日常查询利用时发现问题,应马上整改。

自项目移交的数据成果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中标人需自带设备和人员上门提供一年的的免费服务。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中标人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免费维护期满后提供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只收取成本价。

采购方如有其他系统需要和数据衔接,中标人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已经包含在合同内,并对保证数据不受影响作出承诺。

各投标方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计划和内容。

注:以上商务要求重要条款,磋商方有一项不满足其磋商无效,但可以高于采购文件要求。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实体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MABD2020-ZB01-F-005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 磋商函部分

(一)、磋商函

(二)、磋商报价

(三)、供应商身份证明书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五)、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商务部分

(一)、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

(二)、商务标响应情况

(三)、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保体系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响应程度

三、技术部分

实施方案

一、磋商函部分

一、磋商函

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政府采购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费详见磋商报价各分项费率。

2.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4.我方同意磋商有效期为60日历天。

5.若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磋商报价(一次)

项目名称:

供应商单位名称


磋商报价

项目服务费报价为 元(人民币)。

质量标准


服务期限


其它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磋商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磋 商 人

(加盖公章)


磋商报价

项目服务费报价为 元(人民币)。

说明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不装订在标书内(单独出示),磋商现场填写最后报价时使用。

2、如能够成交,最后报价表与首次报价的差额,签订合同时在各明细之间进行调整。

三、供应商身份证明书(以下二选一)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须出示此证明)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页)

身份证复印件

(照片页)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须出示此证明)

兹委托(被委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磋商有效期满止。

特此声明。

代理人:性别:年龄:

单位:地址: 职务:

代理人签名字样如下:(签名)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供应商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页)

身份证复印件

(照片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页)

身份证复印件

(照片页)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五、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证明或近近三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5、企业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近三月任意一个月地税或国税纳税凭证

7、信用查询记录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部分

投 标 明 细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单位


磋商报价

项目服务费报价为 元(人民币)。

质量标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三、技术部分

(项目服务方案)


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需方(采购人):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 月 日,编号为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项目合同:

第一条采购人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2、技术服务的内容:

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2、技术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3、技术服务进度: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采购人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2、提供工作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3、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4、采购人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第四条采购人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按招标文件规定。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采购人: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2、涉密人员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3、保密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4、涉密责任: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2、涉密人员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3、保密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4、涉密责任: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内容及期限由双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招标结果约定)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达不到服务标准的不与签订合同,除按规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甲方)有权按照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次序重新选择中标单位或重组组织招标。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服务,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内容并收到合同款的,采购人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8%的违约金。

2.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的,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8‰的滞纳金。其原因造成的逾期支付除外。

3.乙方所交付的服务(含货物)内容、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因拒绝而耽搁的时间由供方负责。

4.乙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服务(含货物)时,乙方向采购人偿付货物总额8%的违约金。

5.乙方逾期交付服务(含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采购人偿付货款总额8‰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指定

为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2、双方约定 ;

3、双方约定 。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八份,甲已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

磋商方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采购人)(章): 供方(乙方)(章):

需方: 供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七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评审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审组织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有关方面的2名专家,共3人组成。与磋商人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磋商小组组长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首先按文件要求对各磋商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和综合评审,确认各磋商单位是否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否则按无效处理。

(1)评委如有疑问,将提出质询,磋商人答疑,书面澄清有关问题,但不允许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2)根据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审核结果及质询答疑情况,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价格进行评审。

(3)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约定的程序分别与单一磋商人进行第一轮技术和商务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磋商人进行询问,并要求各磋商人予以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澄清后,需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澄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4)经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单位,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商。

(5)磋商小组出具评标报告,报磋商人备案。

(6)招标代理及采购人向成交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四、综合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及细则

1、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按作废处理。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否则按作废处理。

2、各项评分标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3、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4、供应商的得分应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五、评标内容及评分方法

综合评分明细表

类别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报价

报价分

1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

商务部分

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

20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优劣进行打分:

第一档,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的,得12.5-20分;

第二档,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合理,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相关经验较丰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5-12分;

第三档,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构成基本合理,专业性和相关经验有欠缺或低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0-6分。

商务标响应情况

10

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对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第一档,响应全面,描述完备、细致,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采购需求,得7.5-10分;

第二档,响应较全面、细致,满足采购需求,得3.5-7分;

第三档,基本响应采购需求,但有缺陷或部分一般指标不满足需求,得0.5-3分。

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保体系

10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与承诺优劣进行综合评价:

第一档,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响应程度高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5-10分;

第二档,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多措施较好,技术支持能力较强,服务响应较快,满足采购需求,得3.5-6分;

第三档,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基本符合招标要求,但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响应速度较差或一般,得0-3分。

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响应程度

25

根据投标人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响应程度优劣进行分档打分:

第一档,响应完善,服务内容详细、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优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17.5-25分;

第二档,响应完备,服务内容较详细和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需求,得11.5-17分;

第三档,服务内容基本响应,但欠完备、欠合理,得0-11分。

技术部分

实施方案综合评价

25

根据投标人服务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完备程度、人员配备和团队情况、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打分:

第一档,方案合理,内容详细,措施完善,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得17.5-25分;

第二档,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达到招标要求,得11.5-17分;

第三档,方案内容有遗漏,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或低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0-11分。

合计

100

分档打分的,同各档次打分最小分值差为0.5分





注:1、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

2、未按照规则打分无效。

3、业绩、证书等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六、定标原则

根据综合评分法的评标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以及澄清和质询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评分,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为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单位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如果出现并列得分由评委审核后,通过投票或举手表决的办法,确定成交单位。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备注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1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


2

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


3

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回执单


/

/

4

银行开户许可证


原件


5

财务状况报告

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原件


6

社保凭证

近三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现场单独出示,不得以标书中代替

7

纳税凭证

近三月任意一个月国税或地税纳税凭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现场单独出示,不得以标书中代替

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原件

开标现场单独出示,不得以标书中代替

9

信用查询记录


网上打印页盖单位公章

开标现场单独出示,不得以标书中代替

10

联合体投标协议


/

/

11

身份证明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原件

开标现场单独出示,不得以标书中代替

结论

是否通过

备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正本标书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出示原件,二者必须一致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标签: 档案数字化 档案整理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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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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