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省道韦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43省道韦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43省道韦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招标已获批准,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镇江长山环境有限公司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43省道韦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
2、项目范围及内容:243省道韦岗路口交通安全设施提升,主要施工内容为:1.道路工程:交叉口范围243省道渠化施工,设施左转弯车道;完善平面交叉右转弯路面内缘半径;取消绿化中分带,设置SA级钢筋砼防撞护栏;243省道交叉口进口车道沥青路面进行抗车辙改造;停车视距通视三角区范围内树木移植及修剪;2.交通设施: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系统及电子警察等;3.路灯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61元;
5、中标人数量:1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其他必要条件:
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1年4月和2021年5月和2021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千禧路111号天源大厦4楼)
3.报名材料:
3.1.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套(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本工程开标时间:2021年8月12日9:30;开标地点:镇江长山环境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镇江长山环境有限公司
2.地址:镇江市润州区韦岗街道6号
3.联系人:张光旭联系电话:139*****020
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千禧路111号天源大厦4楼
6.联系人:于工联系电话:189*****057
八、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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