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共青城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拟对计算机、打印机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GQCZFCG2013XJ—134
二、采购项目:计算机、打印机
三、采购预算:RMB9088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允许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内容(见下表):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 | 单价(元) | 共计(元) |
笔记本计算机 | i5-3317U 4G 128G固态硬盘 HD4000 摄像头 蓝牙(橙色)(配包、同品牌的无线鼠标、3G无线上网卡、屏幕保护膜、配套笔记本散热器、USB转RJ45接口、无线路由器) | 1 | 台 |
相片打印机 | 染料热升华打印分辨率:300*300DPI 打印速度:明信片尺寸:约46秒,L尺寸:约39秒。卡片尺寸:约29秒。 | 1 | 台 |
合计 | 人民币(大写): |
五、交货时间与地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在合同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合同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报价包括含货物、售后服务费、备品备件费、安装费、调试费、税务等所有费用,货到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付中标价的100%(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开发区财政局付款)。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7.4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7.5招标内容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7.6售后要求: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货物若在三个月内有严重问题,应包换;
7.7在本地有售后服务点;
八、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报名时用),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本地有售后服务点证明材料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原件经验后当场退还);
九、投标须知:
9.1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本地有售后服务点证明材料原件。(以上几项证件必须提供,否则视为废标)。
注:不接受传真件、扫描件。
9.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正规厂家生产、产品需有出厂合格证;报价单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并盖上公章,否则视同无效投标;报价单要详细填写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采购总价,具体参投产品都需要另附一张详细的技术参数表并盖上公章,否则视同无效投标;投标设备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否则视同无效投标,凡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在偏离栏中注明,否则视同一致;
9.3 本次报价采取“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9.4 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9.5报价单有效期10天,中标后第3个工作日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供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甚至一个月投标资格。
9.6总承包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视同无效报价。
十、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共青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qggzy.com),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报名及报价单发售时间:2013年9月16日起至2013年9月17日止,每天上午北京时间9:00—11:30,下午3:00—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价单10元/份,售出不退,过期不售。
十二、购买报价单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中心(地址:共青大道碧水华庭小区C2栋)。
十三、投标保证金壹佰捌拾贰元整。中标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的365天)。质保期满后,如产品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8上午10:2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上午10:20整(北京时间)。
十五、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及开标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共青大道碧水华庭小区C2栋)。
政府采购中心名称: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共青城市碧水华庭小区1号
邮 编:332020
联 系人:徐小姐 宋先生
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九江共青村镇银行
收款单位:共青城开放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3-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