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太平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太平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
预算金额:914,584.60元
最高限价:914,584.60元
采购需求:新建路灯20盏;购置垃圾箱100个,垃圾清运车1台;维修休闲长廊及桥体梅花;新建道路边沟0.15千米;修建主干路两侧家庭院墙203米、文化墙400平方米、更换大门11个、村界牌坊1处;种植绿化草坪及观赏花卉等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内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在投标单位交纳社保证明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太平山村居民委员会
地址: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冷泽滨 孙殿龙
注:
(1)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