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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宁县宁州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华宁县宁州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2005】18号文《政府货物采购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宁县宁州卫生院的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项目完成能力的谈判申请人参加谈判。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6) 具有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三、谈判内容及要求
1、谈判文件编号:ZD
********2、谈判内容: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多普勒彩色超声诊断仪 | 1 | 台 |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 1 | 台 |
3、项目完成时间:谈判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最短交货期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购买谈判文件费用: 4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昆明市青年路371号文化科技大厦7楼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b)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e)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原件)
五、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3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申请人在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网上公告形式通知各谈判申请人。
采购人:华宁县宁州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鹏 张震霄
联系电话:
****-******** 传 真:
****-********地 址:昆明市青年路371号文化科技大厦7楼。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5300 1875 0360 5100 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