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上石洞乡村路灯亮化工程
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上石洞乡村路灯亮化工程
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上石洞乡后申峪村路灯亮化工程询价公告
河北槟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兴隆县上石洞乡人民政府委托,对“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上石洞乡后申峪村路灯亮化工程”进行招标,采购方式为询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采购货物名称、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用途。
(1)采购名称: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上石洞乡后申峪村路灯亮化工程
(2)项目标号:BYZB-2021-047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货。
(5)简要技术要求:合格(详见询价文件)。
(6)付款方式: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采购用途:改善环境。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肆拾元整(¥174840元)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
3.3本项目接受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的投标;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均需携带原件及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或未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审核的投标人视为审核未通过,其报名无效。
4.2文件售价:纸质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需携带U盘)。
4.3购买时间: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4.4购买地点:天马华庭二期7号楼2单元1801室,联系电话:155*****999。
4.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询价文件答疑
1.供应商在获得询价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询价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供应商基本信息。
2、时间要求
供应商提问的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7日17时00分。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17时00分。
6、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账户名:河北槟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2021年8月2日11时00分,询价地点:天马华庭二期7号楼2单元1801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评审办法:最低价评标法,详见询价文件。
7.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石洞乡人民政府公示栏贴出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兴隆县上石洞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姚澜
电话:********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槟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槟
电话:15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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