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湾沚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管理招标公告

2021年湾沚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管理招标公告

致: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对“2021年湾沚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管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2021年湾沚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wzqwzz*******

3.项目限价:30000.00元/年

4.微信类型:订阅号(腾讯认证)

5.账号名称:活力新城绿色湾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项目建设及管理能力;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4.拥有5人以上设计团队,设计人员均为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具备本科设计相关专业;

5.主创团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6.具有一定的原创作品。

三、投标人提供服务内容

1.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日内对微信平台进行信息编辑发布,时段根据信息报送时间而定;

2.微信自定义菜单建设;

3.微信平台建设(微网站模板、图文信息、自定义回复);

4.详细内页页面设计,具有原创性、特色性;

5.微活动的接入报名;

6.活动的策划;

7.微信投票系统功能开发服务;

8.微信平台的信息添加(搭建好各版块内容);

9.微信平台及程序安全的维护(备份平台信息,及防止平台账号泄露);

10.具备开发制作H5等新形式传播载体的能力。

四、报价

1.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服务的规格及主要内容等。

2.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限价,若报价高于项目限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设计、制作、税金、维护、保险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下午3:00。

2.开标地点:湾沚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本次建设管理以公告形式在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投标单位有意向可投标报价。

2.投标单位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3.投标单位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1年7月30日下午3时前递交到湾沚镇人民政府(镇政府4楼8419室)。

3.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设计团队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奖项证书等资料;

(4)原创作品等业绩资料;

(5)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七、成交办法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采购小组现场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

3.当最低报价出现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八、签订合同

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投标单位递补为成交单位。同时招标单位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湾沚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韵枫

联系电话:****-*******


湾沚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标签: 管理 微信公众平台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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