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锦州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23 至 2021-07-29
撰写单位: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4043
项目名称:锦州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规划说明书要求

  1. 现状分析内容

  1. 规划背景分析

  2. 景区现状分析

  3. 上位规划解读

  4. 风景名胜区性质及资源类型分析

  1. 总则

  1. 规划依据

  2. 规划范围确定

  3. 规划目标

  4. 景区功能区划与职能结构分析

  5. 总布规划结构与功能分区

  1. 其它规划

  1. 游人容量测算与控制

  2. 保护培育规划:包括保育对象、分级保育范围、保育原则和措施,分类保护要求,规划环境影响等。

  3. 风景游赏规划:包括游赏系统分析与游赏主题构思,游赏项目组织、风景组织、景观提升和发展、游线组织与游程安排等。

  4. 典型景观规划:包括典型景观的特征与作用分析、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内容,项目,设施与组织。

  5. 游览解说系统规划:包括风景区游览解说现状评估、解说内容、解说场所和解说方式,解说设施布局,解说管理要求。

  6.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包括旅游服务设施配备、旅游服务基地组织与相关基础工程、旅游服务设施系统等。

  7. 道路交通规划:包括对外交通和对内交通规划。提出交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明确内部交通的方式、线路走向、场站码头及其配套设施。

  8. 综合防灾避险规划:包括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气象灾害和游览安全防护等。

  9. 基础工程规划:包括邮电通信、给排水规划、供电、环境卫生等内容。

  10.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包括经济现状调查与分析,经济发展的引导方向,产业结构及其调整,促进经济合理发展的措施等。

  11.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1. 分期与实施

  1. 分期规划及近期重点建设内容

  2. 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2.规划文本要求

  1. 规划总则

  1. 规划目的

  2. 规划范围与面积

  3. 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4. 规划期限

  1. 保护规划

  1. 资源分级保护

  2. 资源分类保护

  3. 建设控制管理

  4. 生态环境保护

  1. 游赏规划

  1. 游客容量

  2. 特色景观与展示

  3. 景区规划

  1. 设施规划

  1. 道路交通规划

  2. 游览设施规划

  3. 基础工程规划

  1. 相关规划协调

  1. 城市规划协调(含外围区域保护协调)

  2. 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3. 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

  1. 近期规划实施

  1. 近期实施重点

    3.规划图纸要求

    3.1图纸主要包括如下,但不局限于此,可因内容增加。

    图0-1 区位关系图

    图0-2 综合现状图

    图0-3 规划总图

    图1-1 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

    图2-1 分级保护规划图

    图3-1 游赏规划图

    图4-1 道路交通规划图

    图4-2 游览设施规划图

    图5-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

    图6-1 城市发展协调规划图

    图6-2 土地利用规划图

3.2设计依据需符合国家法律及相关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6)《风景名胜区条例》

(7)《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

(8)《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9)《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10)《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暂行)》建城[2015]93号

(1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要求(暂行)》建城[2015]93号

(12)《锦州市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13)《锦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锦州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

(15)《锦州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2017年)》

(16) 锦州市古塔区政府工作报告

(17) 锦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18) 锦州市旅游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19) 锦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

(20) 锦州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

(21) 锦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

(22) 其他相关资料等。

4.成果文件要求

对锦州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工作。风景区总体规划设计内容包括文本、说明书、图纸、基础资料汇编等四个部分。按采购方实际需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及纸质版文件。

规划文本应以法规条文方式,直接叙述规划的规定性要求。

规划图纸应清晰准确,图文相符,图例一致,并应在图纸的明显处标明图纸的明显处标明图名、图例、风玫瑰、规划期限、规划日期、规划组织单位等。

规划说明书应分析现状,说明规划意图、目标和思路,解释和说明规划内容,可附说明性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55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至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jztb.gov.cn/;)办理入库,具体详见《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请供应商在谈判时间前办理入库,如未办理影响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上同时下载采购文件。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u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开标现场人员,要按照锦州市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执行。(详见每日锦州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63@qq.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希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乐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体规划 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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