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高速灯塔广告租赁费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洛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高速灯塔广告租赁费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洛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高速灯塔广告租赁费用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6个灯塔广告宣传租赁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8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河南交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经营授权书,洛阳靓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其唯一指定经营单位,洛卢高速公路沿线立柱广告牌和洛卢高速桥体牌广告发布均由洛阳靓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依据政府采购法31条一款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鉴于以上原因,建议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洛阳靓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洛阳靓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周山路街道和顺园小区3号楼2单元1102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吕剑敏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讲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艳凤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经济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李斌洛阳环锋资源有限公司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1年07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0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1年07月29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洛宁县财政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瀛洲路交叉口(格美酒店隔壁)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单一来源 费用 广告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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