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阔尔克避暑山庄
尼勒克县阔尔克避暑山庄
项目名称 | 尼勒克县阔尔克避暑山庄 | 项目编号 | N0135FC210005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7-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8-1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三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期99次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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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6-03 | |||||||||||||||||||||||||||||||||||||||||||||||||
评估机构 | 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尼勒克县全域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转让的资产,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资产转让的事项,我方拥有该资产合法的处分权。 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尼勒克县全域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 |
特别 | 标的物位于尼勒克马场(场部)商业服务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4592.33平米,(其中已办理权利登记4506.85平米,未办理权利登记85.48平米)及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25879.16平米,四周均为绿地 。 标的位于尼勒克县唐布拉景区内,用途商业服务。唐布拉景区紧连“网红”独库公路,内有雪域冰川,森林云杉,草原花海,峡谷温泉,天光云影,高山平湖,民俗古迹等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是摄影、美术、油画家爱好者向往之地,是国内外游客避暑休闲胜地,被誉为“百里长卷、天山画廊”。 标的物用途商业用房,餐饮,住宿、观光功能齐全,服务设施完备,使用状况良好。水、电设施齐全,自备供暖设备。主楼楼体外墙为保温一体板装饰,室内为地砖地面,墙面乳胶漆粉刷,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塑钢窗;餐厅、库房等建筑物与外墙防水涂料粉刷,室内为地砖地面。部分为水泥地面。 阔尔克避暑山庄二楼东南角5间业务用房仍保留州无线电管理局使用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企业法人资质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1000万元 5.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伊犁州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和报名。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原址,即日之日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07-22 09:00:00 至 2021-08-18 14:00:00 | |||
报名手续 | 个人竞买: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 单位竞买: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1-08-18 14: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在中心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07-22 09:00:00-2021-08-18 16: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 ||||
附件下载 | 明细表.xlsx(标的物明细表,自行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刁玉龙 |
咨询电话 | 155*****156 | |
咨询时间 | 正常工作日2021-07-22 09:00:00-2021-08-18 | |
咨询地址 | 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广东路52号,伊犁州行政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
技术支持 | E交易 伊犁州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
其 他 | 本次网络挂牌公开交易标的均以现状为准,本单位(伊犁州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所在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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