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城北水系生态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辅助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盐池县城北水系生态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辅助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盐池县城北水系生态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辅助设施工程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审服管发【2021】3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辅助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盐池县城北水系生态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辅助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盐池县,西起长城公园人工湖,东至得胜墩水库。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水质监测站2座,每座水质监测站配置在线水质监测设备1套,共2套;设置终端信息管理平台1处。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须具备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二年)、运行规程、操作规程编制及必要的技术培训等。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 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4 在近两年有投标企业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及安全事故等诉讼案件,限制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2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报名。
4.2 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29日17时30分。
4.3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需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根据标段自动获取。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71按1号键咨询。
4.6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地址:盐池县
联系人:孙彦香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三期二号公建楼四楼
联系人:赵琳
电话:****-*******
2021年7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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