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设计项目YZG-2021-SJ标段招标公告

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设计项目YZG-2021-SJ标段招标公告

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设计项目YZG-2021-SJ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2104-320000-04-01-1724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

拟改建工程位于长江下游仪征水道左岸(航道里程约303.2~ 303.7公里处),本工程位于长江南京河段仪征水道左岸,拆除610号、611号,原址改建成1座连片式5万吨级码头(满足同时停靠2艘50000吨级化学品船或系列船舶组合靠泊),码头平台长416米,宽20米。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按1个标段实施,即YZG-2021-SJ 标段。

按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方案,完成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消防设计专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前沿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疏浚、引桥、生产辅助建筑物、给排水、消防、安全、供电、照明、节能、通信、控制、压力管道、环保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提供与设计相关的现场服务与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供施工阶段基于BIM的建设管理平台服务。

(1)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须按照现行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概算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软件版资料。

(2)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预算及施工技术要求。

(3)采用BIM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码头水工、引桥、工艺管线等主要项目,设计精度不得低于LOD200。

(4)设计文件及资料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文件为WORD/EXCEL和PDF文档,电子版图纸为CAD图和PDF图。

(5)施工阶段基于BIM的建设管理平台服务,包括施工阶段基于BIM的建设管理平台的建立、运行与维护服务,平台功能包括基于BIM的进度、质量、安全、计量支付等项目管理内容。

(6)施工阶段基于BIM的建设管理平台服务期: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之日止。

2.3 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评审会后10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报批稿)等相关资料。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后15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报批稿)等相关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为: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GC1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注: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要求,应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5万吨级(含)以上油气化工类码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时间、内容、性质等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和性质等信息为准。

3.1.3 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6个月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1.5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 (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2中内容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均须按上述程序在各自的公告下分别报名,并在系统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4)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3.1)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5)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或履约考核等级)最低的成员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或履约考核等级);

(6)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请自行下载。

3.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含平台费用 200元) ,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油港路8号

联系人:杨国锋 姜敏

电话:138*****774 136*****150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翡翠云山商铺S1号楼301室

邮 编:225000

联系人:殷工

电 话:139*****736***-********

  1. 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1年7月23日9:00至2021年7月29日17: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8月12日下午14:30时整。

    具体报名程序为:

    a、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投标人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3)网上成功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报名无效且不接受该标段投标文件。完成报名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五楼开标四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7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设计 改建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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