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保障房工程(南通别业北侧地块)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等招标公告
[新]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保障房工程(南通别业北侧地块)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等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保障房工程(南通别业北侧地块) |
标段编号 | A****************004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保障房工程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保障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保障房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投备【2020】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
2.1.2建设规模:先锋街道镇区二期保障房用地面积74656平方米,建筑面积183125平方米,包括住宅1-18#楼、商业19#楼、地库、人防、1#开闭所、2-4#配电房的桩基、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其中1#楼5851.88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七层;2#、3#楼3908.22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七层;4#楼8577.56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5#、6#、14#楼8576.3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7#楼5728.26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8#楼8578.28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9#楼8577.63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10#楼8586.10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11#、12#楼8576.3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13#楼6134.55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15#楼8479.88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16#楼7312.52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17#楼4445.46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18#楼4445.46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19#商业15426.11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地下车库27570.8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一层;人防11977.0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一层;1#开闭所2#配电房314.91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3#配电房210.38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4#配电房210.38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主要建设高层住宅楼、配套商业、物管、门卫等小区配套公建用房以及地下停车、室外广场、绿化等辅助设施。远传抄表及电瓶车充电桩配电箱出线需深化后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 55020万元。
2.1.4工期要求:540日历天(以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开竣工日期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23年2月1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临时壹级注册建造师不接受),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7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住宅类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其中“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信息归集。
(1)自2019年3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9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19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4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元整。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4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定标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按评标(确定定标候选人)→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进行。
(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按综合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定标候选人(不排序),有效投标人>5家确定前五名不排序定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数≤5家时只需确定前三名不排序定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综合评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在评审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定标委员会按照苏建招办【2017】3号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建设单位2人,区相关部门抽取5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标前一个小时在上述定标成员库中抽取。
(3)评标:
总分100分,其中:①信用分3分;②商务标:投标报价计97分。
①信用分(3分)
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3%;
信用分的确定:各投标企业信用标得分为《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通州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房建企业)得分表》评分×3%(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信用综合评价的企业只有一个综合信用分。对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自行确定一项资质参加信用综合评价以确定企业的综合信用分,在参加另一项资质评标时,乘上相应系数后计入企业的综合信用分。两项资质同级别的取0.95,相差一个级别的取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0.85。
如投标企业未参加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通州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房建企业),按信用分满分50%的比例计算信用标得分。
②商务标评审(97分)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此处提供两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及K值、Q1值、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在系统中抽取评标办法时用方法1、2代替)。
有效报价≥招标控制价的9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办法如下:
第一种:投标报价(97分)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参与计算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7家时,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第二种:投标报价(97分)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参与计算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7家时,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98%。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两种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4)定标候选人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公示,公示期为3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
(5)定标:
① 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② 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以此类推(N一般不超过5,排名N以后得0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前1~3名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③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署,并送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备案。
(6)定标因素: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
(6.1)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6.2)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6.3)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6.4)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并最少提供一份房屋建筑项目的评价);
(6.5)投标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6.6)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
(6.7)其他材料。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②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③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④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⑤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⑥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⑦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7)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图纸过大,请各投标单位登录百度云网盘下载查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R2tqy_oiU9Plw2SxSTKtg
提取码:yncj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龙盛大道555号 |
联系人: | 徐先生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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