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金积中心幼儿园二次装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金积中心幼儿园二次装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金积中心幼儿园二次装修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利通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2日22:5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8月02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 ||
预算金额 | ¥96.79129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陆文钊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陆文钊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任华 189*****191 | ||
附件: | |||
附件1 | 幼儿园装修招标文件.pdf |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金积中心幼儿园二次装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BY-2021-007号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金积中心幼儿园二次装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金积中心幼儿园二次装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金积中心幼儿园二次装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7912.99元整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第四幼儿园二次装修工程 | 二次装修工程 | 1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39900.87 | 质量要 求:合格 |
金积中心幼儿园二次装修工程 | 二次装修工程 | 1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39900.87 | 质量要 求:合格 |
第三幼儿园二次装修工程 | 二次装修工程 | 1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88111.25 | 质量要 求:合格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67912.99 |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中小企业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别截图打印并加盖鲜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项目分包或者转包;
7.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7-22 09:00:00 至 2021-07-29 17:00: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8-0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08-0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六、公告期限
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8月0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9日每日上午9:00 -12:00时,下午14:00-17:00 时(节假日休息)代理公司现场报名携带资质文件1-7项现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供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户 名: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行营业部
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开标前
注:1、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1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联系方式:189*****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陆文钊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任华
电话:189*****19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中小企业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别截图打印并加盖鲜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项目分包或者转包; 7.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111号
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陆文钊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联系方式:任华 189*****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文钊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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