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系统招标公告

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系统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IT-ZG-********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3-09-17 16:3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验资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及纳税证明)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标书发售方式 招标文件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5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盖有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09-18 09:00到2013-09-25 16:30
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仅限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
标书发售地点 在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购买。
投标截止时间 2013-10-08 10:30
开标时间 2013-10-08 10:30
投标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君平街26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联系方式:***-********************************监督:成都市财政局:********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领事馆路支行账 号:****************25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本项目联系人: 马先生、雷小姐联系方式:***-********************************转803、855
备注 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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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 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倾向性和歧视性 供应商资格条件违反相关政策制度规定 技术参数指标制定品牌、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需求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斥性 评分方法不符合规定 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具有倾向性和歧视性 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未体现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未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未体现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评分分数设置明显不合理 采购文件内容不完整、不规范 审核通过退回
审核意见:

招标编号:SCIT-ZG-********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系统项目招标文 件中国?四川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9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委托,拟对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系统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CIT-ZG-********二、招标项目: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系统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一个包,确定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化监管系统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服务供应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验资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及纳税证明)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 承诺函)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5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盖有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0月8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采购人地址:成都市君平街26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邮编:610000联 系 人: 马先生、雷小姐联系电话:028-********、87797107、********转803、855传真:***-********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账号:****************2512013年9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4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应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开标的前一天提交,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盖章确认)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投标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中信银行成都领事馆路支行银行账号:****************251交款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16:30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签订采购合同之前,递交给采购人;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给中标人。6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8招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总公司和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参加同一包的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体投标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4.2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2)服务项目涉及的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4)服务应答表;(5)总体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6)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7)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8)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9)投标人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验资报告);(10)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及纳税证明;(11)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12)商务应答表;(13)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以及其他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6.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退现金),退还时请投标人在我公司网站下载保证金退还申请单,按要求填写后传真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不退现金),退还时请采购合同(副本)1份及保证金退还申请单(我公司网站下载)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公证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致公证词。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留存。26. 合同分包26.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 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29. 履行合同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 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投标纪律要求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支付货款32. 申请支付32.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2.2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集中支付货款支付给中标人。九、质疑和投诉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5、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天(日历日)。.6、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期: 附: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内容服务年限报价(人民币万元)123投标总价小写: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四、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内容单项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123… 总价:人民币 万元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五、商务应答表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响应/偏离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八、服务应答表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响应/偏离12345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包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其他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十一、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致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注: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十二、承诺函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自愿参与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系统项目(招标编号:SCIT-ZG-********)的投标,如我单位中标,我公司承诺:1、不会利用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源,帮助或协助成都市区域(含区(市)县)内的机动车环检机构或为以上环检机构提供环保检测设备的商家或机构和与上述环检机构或环检设备供应商有经济关联的商家或机构作弊或谋取利益。2、与本次软件系统相关的所有信息不透露给成都市区域(含区(市)县)内的机动车环检机构或为以上环检机构提供环保检测设备的商家或机构和与上述环检机构或环检设备供应商有经济关联的商家或机构;3、不利用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源参于或者帮助进行其它违规违法行为。若我单位违背以上承诺,我司自愿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一)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验资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及纳税证明)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二)资质性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一)资格要求:无(二)资质性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验资报告;(7)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及纳税证明;(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本项目中标后相关事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第十二项,承诺函格式不得擅自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注意: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一)、项目概述:本项目1个包,确定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化监管系统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服务供应商。(二)、技术要求:(一)总体概述项目工期要求:项目主体功能必须在2013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于2013年12月16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合同全部建设内容及用户验收工作应于2014年6月1日前完成。主体功能必须包含监管业务子系统中的前端检测实时监控、检测限制实时审核,检测业务子系统。一、项目概述:据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的数据,截至2013年2月17日,全市机动车总量309.22万辆,汽车保有量227.89万辆,中心城区汽车约110万辆。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成都市主要大气污染源,下大力气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是成都市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当务之急。为确保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落到实处,成都市采取了提高准入门槛、强化在用车监管、加强检测机构管理、加强目标责任管理等措施。为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形势的需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1〕90号)、《关于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川环发〔2012〕36号)、《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关于印发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2〕364号)等文件关于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推进I/M制度的实施工作,逐步完善、强化已建成监管系统功能已成为实施I/M制度的关键问题。主要任务和目标:通过构建成都市机动车环保检验联网监管系统,健全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管理体系,以先进成熟的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以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为原则,以机动车环保标志为载体,以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为保障,建立起较完善的机动车排气污染全生命周期的统一监管平台,实现机动车尾气检测等相关工作的全面自动化、网络化管理,能准确、有效地掌控全市车辆尾气检测状况,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加强黄标车限行监管,进而提高监测效率和准确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督力度,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水平,不断改善成都市环境和交通状况,以满足管理部门对成都市机动车排气监管的需要。主要任务是:成都市机动车环保检验联网监管管理系统的建设内容包括业务应用系统软件的建设、数据库的整合和优化,软件的安装和部署,以及优化、整合目前在用的各已有的业务应用软件。(1)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建设监管系统软件建设主要包括监管业务子系统,检测业务子系统,标志业务子系统,路检业务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信息共享子系统,系统维护等八大子系统。重点建立检测业务全程监控、实时接入视频信号,实现视频监控与检测业务GIS监控、防作弊控制功能。实现与上级部门监管系统、其它相关业务部门监管系统之间数据的共享,进一步强化数据综合查询、数据统计与分析能力及检测业务监管能力。(2)数据库整合将监管系统数据库与标志系统数据库两库合一,设置公安交管部门数据交换接口,使其成为统一的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数据库。(3)安装部署本次软件系统安装部署内容包括应用系统的管理中心端部署、检测站检测端部署、视频及网络调试。二、总体要求:1.满足国家、省、市政府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构建一个标准、灵活、可扩展的监管系统架构,作为监管功能子系统的基础,实现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核发数据的实时获取、上传和管理功能。2.满足国家对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的监管要求,具备机动车新注册、转入、转出、注销等数据的交换、存储、上报能力,并能根据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计算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结果。3.所建立的系统除实现对各检测工位的控制和管理外,还应具备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分析决策、数据管理等一系列功能,特别是具备检测过程一手数据获取、智能分析能力,实现对检测过程数据中的功率、转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指标的实时监控及关联分析,判断数据的合理性。4.系统的数据监控中心还必须具备控制管理各终端工作站设备能力,包括各种防舞弊措施、限值控制、检测员管理、设备工作状况控制和管理、有关管理信息的发布等一系列管理能力。5.检测站终端软件版本升级应采用自动更新模式,自动连接中心端下载新版本软件并自动安装,实现各种终端软件版本的统一更新及补丁修正。6.具备全市所有环保部门授权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移动检测站、遥测路检车联网能力,支持所有现行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方法及遥测检测方法,包括双怠速检测方法、自由加速检测方法、简易瞬态工况法、加载减速工况法。7.系统应具备网络互连能力,能与相关管理部门,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交通、国家环保部机动车管理部门、省环保厅相关部门等进行网络连接,能根据用户设置,有选择性地实现有关数据的共享。8.预留与车辆维修企业联动处置的能力,对检验不合格车辆,应在规定期限内经有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后,凭维修记录单再次到检测站检测。9.整合优化现有机动车环保检验、环保标志、达标车型目录等数据资源,形成统一的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系统;设置公安交管部门数据接口,使其成为统一的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数据库。10.系统中心数据库应具有完备的安全机制和可靠性保障,针对数据库的海量存储、存储容量扩充、数据备份、数据安全、数据库操作管理,提出相关安全可靠的技术方案;11.系统应具备视频监视控制和管理能力,具备数据与图像传输处理能力。可在检测过程中进行自动拍照及车牌识别,车牌识别功能应融入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过程中。中心端系统可通过日期、报告编号、车牌等字段查询调用所需的视频。对检测数据异常和不及格检测车辆的视频需传送回中心端,由存储服务器集中存储视频。12.具备对检测站、检测线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可实现对新增站线审核,联调数据有效性审核,日常巡检,突发巡检,停止检测等各种状况的管理。13.在现有基础上搭建机动车地理信息平台,对成都市检测站和环保标志核发点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和数据整理,并进行数据整理和制图,并对已有电子地图信息资源进行补充完善,建立一套全面的机动车尾气管理专题地图。通过系统可查看全市检测站、环保标志核发点的空间分布,在地理信息系统(GIS)把检测站网络状态、检测数据等专题数据直观的展示。建立完善的数据信息分析处理和集成管理能力,数据统计分析采用图表输出,并能方便显示和输出。能够根据要求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分类筛选、综合统计查询、数据 分析和报表打印。14.针对网络故障时终端工作站的车辆检测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即:在网络或系统出现故障时,应保障各检测终端仍能够按检测方案和相关规定进行一定限量的车辆检测,当网络或系统故障解除后,保存在本地的检测数据应及时完整地传输至监控中心。期间不允许各检测终端对保存在本地的检测数据进行任何修改、删除等操作。15.具备环保标志信息管理,包括对环保标志的发放、补发、换发和停发等信息进行管理;执法数据共享,包括实现高排放车辆和举报冒黑烟车辆信息管理,建立执法数据共享平台,支持公安部门等其它职能部门的网络查询和信息反馈,同时支持批量基础数据的导入和导出;行政通知管理,包括能通过网络发布行政通知等。16.具备公众参与及信息获取,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管理,车辆排放检测、车型、车辆制造厂和特约维修站等信息管理功能。17.系统无故障运行时间达到90%以上,综合无故障率达到85%以上。[综合无故障率=(系统1无故障率 系统1 ..系统N)/N]。三、系统开发遵从原则1.系统开发的硬件和支撑软件、系统平台应采用目前市场上的主流产品,以便升级和维护;2.系统设计、开发考虑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安全可靠性、灵活性、扩展性、经济性、投资保护、开放性、规范性、互连性和管理性等指标;3.数据的采集、传输、处理、输出等应高度自动化,减少人工干预,避免人工失误操作,保证分析数据真实性及准确性;4.系统采用远程分布式应用系统模式,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保证通讯的可靠性高和方式灵活,其软硬件配置合理,可满足多种环境检测控制和信息分析的需求。网络设计要充分考虑成都市机动车检测站的地理位置特征与系统应用的特点,系统建设及运行的费用等问题; 5.根据目前国内检测仪器设备接口及相配套的数据处理软件情况,结合检测技术发展需要,提供统一的接口解决方案,以保证所开发的系统具有良好地设备相容性,使系统能自动采集大量分析数据,缩短数据生成周期,在最短时间内获得分析结果。快速发布分析数据,提高数据时效性,提高数据交换速度及综合利用率;6.系统具有先进的视频监控功能,具备多点监视和监视切换能力,至少能同时对6个以上检测结点或工位进行实时视频监控;7.开发的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前瞻性,在系统运行速度、通讯接口、分析处理能力、控制管理能力都留有足够的扩展空间,应至少保证所开发的系统在5年内,其软件、硬件上,能够满足正常运行与扩展需要;8.系统应按要求所实现的功能采取模块化结构,建立的数据库表应按功能进行分类设计,方便用户根据需要增加字段能力;9.系统的硬、软件的运行速度应足够快,能保证稳定可靠运行,保证系统不会因处理工作量大、出现死机或无法正常运作现象;10.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利于工作人员的操作和使用。四、网络通讯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通讯网络必须能连接每个检测工位,具备连接200个检测工位能力,监控中心和外部的数据传输网络应能够满足200台EIS(终端检测设备)的数据(指图像数据以外的其他数据)同时传输和至少4路图像数据同时传输的需要;(2)计算机网络协议应采用通行的TCP/IP协议;每个检测结点或工位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提供至少达到不低于512kbit/s速率的MPEG4图像数据的数字视频信号;(3)视频和数据通过通讯网络传输到监控中心,在检测站端应保证至少提供10Mbit/s的上/下行的稳定传输带宽,监控中心端保证50M的传输带宽。在监控中心可以选择显示任意检测结点或工位的实时视频,显示切换方便;(4)视频监控装置要提供实时图像静态截取的能力,以JPEG或BMP格式保存,并且提供其他软件通过计算机网络控制图像静态截取的时机、获取所截取的图像数据的接口;(5)图像、视频和各种数据都汇集到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在监控中心可以通过计算机管理所有的检测结点或工位,进行的数据分析和统计;(6)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方可以提出合理的网络通讯方案,并且保证初装费用和验收后第一年的使用费用。(二)系统高效性设计要求(1)基本要求:?系统设计必须考虑到海量数据时的运行效率,保证检测终端的数据请求、各种数据统计、分析功能的响应时间。?系统设计必须考虑未来联网检测线大幅增加时,系统各项业务的运行效率及响应时间。?系统设计必须考虑对未来联网检测线检测方法更改或增加的支持,在检测方法更改或增加时能够无缝升级和过渡。?系统设计必须考虑可疑数据自动分析及查处作弊行为的效率。?数据信息传递能够通过网络瞬间完成,缩短数据生成周期,提高数据时效性,提高数据交换速度及综合利用率,同时在最短时间内获得分析结果。?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各项业务功能详细给出系统运行所能达到的硬性指标。如:统计全年车辆检测数量的响应时间。(2)通讯功能主要实现中心处理系统与前端检测系统以及中心处理系统各功能模块之间的实时通讯,包括:?实时接收所有前端检测系统发送的车辆检测数据和图像数据;?将接收到的车辆检测数据和图片数据转发到本系统的相关服务器;?将车辆检测视频数据传送到视频服务器;?接收维修车辆的数据;?实现从中心处理系统对检测系统设备进行的控制;?报警处理及通知发布;?其他通讯功能。(3)针对以上通讯功能,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监控中心与检测站通讯链路中断,以及通讯服务器与相关运算服务器的通讯链路中断的情况下,实现通讯中断报警、数据缓存以及通讯恢复后的数据续传的解决方案,并在投标书中详细阐述。?中标人应在与各前端设备供应商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检测设备与检测场服务器的通信协议及连接方式,其中通讯协议的制定应考虑通讯过程中的错误校验机制。?中标人应充分了解前端检测系统设备的状态检测及控制协议,实现中心处理系统对各前端检测系统设备的状态检测及状态控制。?中标人应结合中心处理系统的硬件架构设计,设计并实现具有良好的扩展性的通信软件功能,使得只需进行监控中心部分参数配置,即可实现通讯功能的扩展。?系统必须在60秒内自动发现某一检测站网络中断,并提示。?系统必须在60秒内自动发现某一检测线网络信号中断,并提示。?系统必须在60秒内自动发现视频信号中断,并提示。?断网恢复后,数据必须在30秒内传输网络中心。?网络正常情况下数据必须在30秒内传输网络中心。?网络正常情况下检测数据监督设备必须在30秒内将监督数据传送到数据服务器,并在30秒内自动发现可疑检测过程并报警。?在网络中心视看实时视频的延时不得超过30秒?网络TCP/IP应用技术指标:A.Ping指令响应时间<10ms;B.浏览同一子网的Web服务器响应时间<5S。(三)系统兼容性设计要求?由于本项目运行期可能涉及不同厂家及不同检测设备,因此系统设计应解决各检测设备及其相应控制系统的数据接口问题。针对不同仪器的设备接口或与之相配套的数据处理软件,提供统一规范的接口解决方案。?本项目建设应能够满足现有检测设备和未来工况法设备的兼容,应充分考虑现有检测设备到工况法设备的顺利过渡。本项目设计、控制中心的软硬件设备性能及网络接入等要满足未来新增的各种工况法设备(如ASM、VMAS、LUGDOWN等)的监控管理,使我市未来新增的各种检测设备能够方便地转换和接入,做到平滑过渡,保持数据的连续性。?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成为支撑成都市环保局尾气排放检测的基本运行平台,系统瘫痪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因此系统必须在成本可以接受的条件下,从系统结构、设计方案、设备选型、厂商的技术服务与维护响应能力,备件供应能力等方面考虑,使得系统故障发生的可能性尽可能少,影响尽可能小。即便在有些不可预料的因素下,如网络被切断等,也有应急的方案和对策,绝对不能影响检测站检车,更不能使数据丢失。(四)系统安全性设计要求整个系统的运行以及数据的传输要求有较高级别的安全设置。针对网络安全目前存在几种隐患,能加以解决。首先主要防止木马和病毒对软件程序和网络通讯的侵害;其次是防止黑客等对系统数据的侵入等;第三是防止硬件网络系统出现问题对系统数据的损害等;第四是对数据的传输过程进行加密设计。(二)软件系统建设要求一、概述成都市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应综合运用门户技术、移动应用技术、GIS、数据存储技术和XML、Web Service技术,中心端系统在总体架构中应采用SOA技术,界面展现上合理应用WEB 2.0技术。成都市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系统的总体功能框架如下图所示。 二、系统框架(1)系统采用三层结构体系的应用服务运行环境:为使系统在性能上、稳定性上、扩展能力和集成能力上具备符合成都市机动车排污防治工作长远业务变化和发展要求,系统必须是以多层体系为基本实现考虑的系统,并以支持事务、异步消息服务、远程调用和缓冲池等为多层实现的应用环境;(2)检测站内数据交换采用标准、开放的WebServices接口:客户端与服务端,服务端与服务端之间的交互,均以WebServices为核心交换格式;(3)标志子系统采用以Web为特征的使用方式:浏览器为主要的客户端程序方式,使系统具有完全的可协同、可集成能力;本项目的系统结构如下: 三、控制软件要求(一)一般要求1、软件部分要实现不同类型的排放检测设备(EIS)的联网,将设备状况、检测结果、车辆参数、视频监视等各种数据收集起来并保存在监控中心数据库内;2、建立的数据库应包括车辆信息、检测设备和相应的数据,如简易工况法、双怠速法、自由加速法、加载减速工况法等与检测设备和检测数据有关的数据信息,也应包括检测员、各检测设备状况、检测机构情况、管理信息、视频监视信息等内容;3、能实现检测设备和检测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功能,能够发布行政通知,发放、暂停或吊销检测设备或检测机构的使用许可,发放、暂停或吊销检测人员的上岗许可等。这些工作通过计算机与网络手段,实现在监控中心即可控制和管理检测设备,无需人员到现场发布行政通知,发放、暂停或吊销执照;4、投标方应开发出相应的程序来采集并有效判断分析检测过程中数据的真假,提供有效快捷的裁决方式供监控人员使用;该程序应具备对可疑数据自动分析、查处作弊行为的能力,应能通过分析检测过程中每秒所收集的各种数据和信号,判断检测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检测设备的操作软件系统是否符合规范以及检测过程是否符合要求。5、监控中心应具备按终端工作站、检测设备、检测类型打印明细、统计报表等能力,具备对所有检测工位检测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能力,具备对所有检测数据的综合查询、统计、分析能力,具备打印和导出相关查询、统计、分析报表能力。任何人员都不具有检测数据的修改权,但系统的最高管理者应具备对数据的清理能力,以方便定期对一些无关或无用检测信息的清理;6、软件系统应具备实现检测数据的综合分析能力,控制终端软件具备一般查询、统计分析能力,监控中心软件则必须包括诸如排放因子计算、排放总量分析、预测、分担率等各种环境统计分析能力;7、监控中心应能通过网络对各检测工位的设备标定、排放限值、设备控制参数等情况进行实时检查,并能根据管理需要对各检测工位设备进行排放限值、设备控制参数的修改;8、中心数据库应具备对车辆、检测员、检测机构、检测设备等数据进行维护、管理能力,以形成可重复使用的数据资源;9、系统应具备身份认证、用户权限分配和密码保护功能;10、所有查询功能应既可以使用“关键词”查询,也可以使用特定参数进行组合查询,还应具备有条件查询功能,即选择一些用户感兴趣的查询参数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除用户感兴趣的查询参数内容外,还包括关键字段内容。11、各检测站环保窗口应具备检测报表及合格证的打印能力;12、系统应建立VLT(机动车参数数据)库,必须提供一套尽可能完整的VLT数据。(二)软件开发原则要求1.规范性: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和维护管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和环保行业通用的规范以及通用的国际规范,能够实现和其它系统间有效的网络连接。系统应符合国际开放平台规范,采用国际标准协议、标准的接口,使用标准的系统互联接口方案,网络协议使用TCP/IP协议;2.先进性:系统应采用先进的软件技术和业务管理手段,以保障系统具有高效、全面和稳定等良好品质。在系统产品中,根据不同的需求支持两种应用架构方式:多层C/S和B/S架构;3.开放性:系统的各种接口在遵循规范性原则的基础上,保证其可以集成不同设备厂商、系统或平台供应商、软件供应商的产品;保证本系统的设备管理、系统扩容和业务维护不依赖于单一设备厂商、系统或软件供应商的产品;4.扩展性:系统容量、运行速度、处理能力和业务范围具有良好的扩展能力,应满足成都市机动车排放检测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5.安全性:系统的运行应稳定可靠,并有良好措施保证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各种数据资料的信息安全,保证系统与其它相关系统信息交换过程中的运行安全;6.实用性:各软件系统的设计要贯彻面向最终用户的原则,建立友好的用户界面,使操作简单、直观、灵活,易于学习掌握,做到非计算机专业人员也能够很容易上手,经过简单的培训即可很快进行日常的操作;(三)软件运行环境要求软件运行的操作系统环境为:控制终端为Windows XP/7/8、智能终端(IOS、Android、WP8)等,服务器软件为Microsoft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 (IIS)和Oracle 11g、Microsoft SQL Server 2008 Enterprise或其它相近操作系统等。系统还应配有杀毒能力较强、版本较新的当前流行杀毒软件,并能保证通过网络进行升级。(四)软件接口标准要求1.与检测单位已有系统的接口分析要求针对本项目与检测单位现有系统之间的诸多内在联系,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一设计并实现具体的接口方案,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调研和分析检测单位已有系统与本项目的相关接口内容,并在投标书中详细列举本项目与检测单位现有系统之间的共享数据内容,以及需要在系统之间交叉实现的软件功能。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需与已有系统开发商共同协商、密切配合,确保检测单位现有系统与本项目的无缝结合。投标人应充分预见本项目与已有软件系统开发商之间的配合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2.与外界系统数据交互情况分析要求由于本系统将与多个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同时还将与环保局、公安、交通等单位进行数据共享。投标人需要深入理解以上各外部系统与本项目相关联的业务和数据交换内容,并对由于数据交互和并发检索造成外部系统正常运行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法,保证本系统所需的大量实时处理能及时响应且不影响外部系统的正常运行。软件接口大致可以分为同步和异步两种方式。软件接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数据接口:SQL ServerORACLEXMLAccess应用接口:SoapWeb ServiceCOM/DCOM(五)软件字符集及日期标准字符集:完全支持GB2312和GB18030大字符集日期:完全支持GB/T 7408-1994标准日期信息(六)数据结构设计要求应根据本系统有关的车辆、检测、标志、视频监控和标定等数据的要求,设计合理的数据库体系,使之在统计、查询等的可操作性上有一个合理的平衡和可扩充性;数据库的设计应兼顾与现有等相关系统的接口要求;在着手数据库设计时,应根据该系统情况分别对检测历史数据、过程数据、管理数据和其他数据的量进行估计,合理设计数据库结构;在数据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对于海量数据的优化管理和高效应用。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数据容量估算:书面的数据字典;相应的表结构和适当说明。本系统的数据涉及车辆监控数据、系统运行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外系统数据等。针对数据结构设计,要求:?应遵循数据库设计规范科学、合理设计系统数据逻辑结构及物理结构。?应在充分分析系统的数据特点和业务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数据结构设计,要求确保数据结构能满足系统数据存储及业务支撑需求。?本系统的检测数据,包括车辆数据和图像数据等的结构设计应能充分涵盖目前检测方法的要求,同时也应能满足未来业务开发需求,数据结构设计中应予以充分考虑。?由于系统基础检测数据量巨大,应采用分区的原则合理设计其物理结构,以提高这类海量数据的检索效率。?应充分考虑中央处理系统与交通管理软件的数据共享及业务交互,要求在设计数据结构过程中,对其中的关键数据进行统一设计,确保同时满足两个系统的要求。?由于本系统涉及从部分外部系统获取基础业务数据,应充分调研各外部系统提供的基础数据结构,必要时设计合理的中间数据结构,以确保外部系统的相关数据满足本系统的业务需要。?应以提高数据库的运行效率为原则优化设计系统数据结构。?中标人应与采购单位共同讨论完成系统关键数据的结构设计,所提交的数据结构设计方案需取得采购单位认可。四、应用系统设计要求系统按功能分为监管业务子系统,检测业务子系统,标志业务子系统,路检业务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 ,信息共享子系统,系统维护等八大子系统。(一)监管业务子系统监管业务子系统包括前端检测实时监控、检测限制实时审核、检测报警管理、检测站生命周期管理、离线检测管理。*1.前端检测实时监控包括检测状态监控,检测数据监控,视频监控,检测过程数据获取,检测机构数据处理流程。(1)检测状态监控包括依托地理信息平台信息显示、视频系统,对检测过程进行监控。利用成都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系统,搭建成都市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平台。为管理部门了解系统运行状态、掌握信息提供方便、直观的管理手段。要求监管中心子系统可查看全市检测站、环保标志核发点的动态信息以及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且能将检测业务和环保标志核发等信息独立显示。检测信息显示至少应包括检测线状况显示、检测站状况显示、行政区域检测状况显示以及按各种检测类别与方法进行显示能力,也包括标志核发信息显示,显示的内容与控制应灵活方便。该信息平台应具备分行政区域、业务类别(如综检、安检、标志核发)、检测方法等检测信息显示能力,显示方式采取分区域与分图层相结合方式,显示的最底层为检测站总体情况(检测数据量,发标数据量)。(2)检测数据监控包含检测设备状态监控、检测过程数据采集、检测过程数据实时智能分析等功能,实现对检测全过程中检测线工作状态监控能。检测过程数据智能分析功能实现了检测过程数据和检测结果的分析功能,对经数据实时分析不符合基本检测规律则不予打印检测报告,检测站也无法调取检测报告。通过审核的检测数据,中心端可进行报告打印。(3)视频监控包括实时视频监控、报警、联动、录像、抓拍管理、基于GIS展示等功能。通过轮循方式,实现对视频信号的实时查看;对某一路视频可通过日期查询、报告编号、车牌调用检测站所存储的视频,并可随时下载本地;对检测数据异常及不及格检测车辆的视频可利用晚上不检测时间传送回中心端,由中心端集中存储。(4)检测过程数据获取在机动车检测过程中,系统可以动态的从中心监管端数据库中获取车辆检测过程数据并进行分析。(5)检测机构数据处理流程系统提供管理员对数据处理申请的管理,具备管理员对检测机构填写的“数据处理申请”进行查看、受理或拒绝受理功能。*2.检测限制实时审核包括检测站、检测人员资质审核、车辆检测限制审核、执行标准审核、打印限制审核等功能。(1)检测站、检测人员资质审核检测站检测人员登录时必须经过监管中心子系统审核方可上线检测。主要包括检测站、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等资质以及其他设定规则的审核等。检测资质信息在授权情况下可进行修改、且修改实时生效。检测站信息可导入、导出。(2)车辆检测限制审核属于黑名单车辆不允许检测,监管人员可以解除限制;每一辆车辆的检测需先经系统审定是否受跨站检测、离线检测等的限制,监管人员可以解除限制;车辆检测过程中监管人员可对检测行为进行远程人为中断。(3)执行标准审核对检测数据进行实时接收、实时限值判定。各类机动车排气检测业务采用同一套限值标准。车辆首检判定不合格需复检时应限制其跨站检测。(4)打印限制审核检测站检测车辆后检测结果传输至中心服务器,经中心服务器自动监管程序对检测结果进行比对分析后,如不存在有异常检测的情况,则自动(也可手动)发送打印许可信号,经发送打印许可的检测报告,检测站可自行调取多次打印;如存在异常检测则不发送打印许可信号。*3.检测报警管理对违规的检测站监管中心的监管人员可手动发送警告信息,信息在相应的检测站、检测线上显示和警报。对符合预先设定的违规条件的检测线和检测站,监管中心自动发送警告信息到相应的检测站和检测线,并同时在监管中心子系统显示报警信息。发送的报警记录应在监管中心实时显示,显示内容包括检测站名称、检测线、检测方法、指标值、合格性、报警时间;并根据需要在监管中心可以调看对应记录照片、现场实时摄像以及视频记录。*4.检测站生命周期管理检测站生命周期管理对检测站的产生,运行,停止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应具有新增站,新增线的管理;日常巡检,突发巡检管理;停止检测管理等。可对检测人员进行黑名单管理,专门导入一份名单作为重点关注对象。(二)检测业务子系统 检测业务子系统是本期系统的基础,其功能主要包括检测业务登陆与车辆数据录入,终端软件与设备软件的检测数据交互,检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检测报告打印,图像抓拍,车牌识别,标定管理,离线检测管理等功能。*1.检测业务登陆与车辆数据录入数据录入端录入车辆信息时调用标志系统数据库现有车辆资料和车型信息,调用的资料设置为不可更改状态,需经系统管理员授权方可对资料进行修正;数据录入员可对部分缺失资料进行补充,并且资料一经补充完整,下一次检测再次调取出的内容未经授权将不可更改。检测业务登录程序录入的信息当包含检测所需的车辆档案、车型资料以及检测报告单内所需的全部信息。对影响标志核发、排气检测结果判断的所有车辆资料录入应有一定的条件制约。*2.终端软件与设备软件的检测数据交互终端软件通过基于相关规范所建立的接口取得设备检测数据。接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公共数据内容简易瞬态工况法加载减速法双怠速法检测结果保存接口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检测结果保存接口自由加速-滤纸烟度法检测结果保存接口*3.检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系统应具备对检测数据有效性自动审核功能,对于特殊检测业务或特殊车类,通过设置可以实现由监管人员直接审核工作。*4.检测报告打印检测站只能对中心服务器自动发送过打印信号的检测记录进行打印,离线检测的情况下可以由检测站自行控制打印检测报告。*5.图像抓拍检测过程中对前后摄像头各进行不少于3次抓拍不少于6张照片,抓拍的照片上传至中心端。*6.车牌识别该模块实现与检测站端已有的车牌识别软件的对接,通过该软件提供的接口调用摄像头的车牌识别功能,在检测开始、中间、结束时对检测车辆图片进行抓拍,检查其车牌号码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则报警,并显示出错相关信息和将有关信息上传至监管中心报警。*7.离线检测管理若检测站网络出现故障时,辅以二维码形式获得管理部门授权,检测站也可启动本地服务器进行限时(超时需重新授权)离线检测,检测数据临时上传至本地服务器,待网络故障排除重新连通后即时上传至中心服务器数据库。具有反控功能,中心端可下达获取检测站端数据的指令,检测站端接收指令后将数据重新上传等能力。*8.检测人员登陆帐号若一个帐号已在一条检测线登陆,则不可再在其它检测线同时登陆。*9.检测机构数据处理申请检测机构因操作错误需对检测记录删除、作废、解除锁定时,可通过终端填写处理申请单提交到监管中心端,能上传图片。*10.仪器设备标定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仪器设备标定时间,可将仪器设备标定时间、数值录入系统,有到期提醒功能,可查询。(三)标志业务子系统标志业务子系统,将包含原有标志系统所有功能,主要分为标志核发、技术鉴别、标志管理。*1.标志核发标志核发业务包括标志首发、换发、补发业务。标志核发终端通过网址直接登录标志子系统,对车辆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实现标志信息管理功能等,具备核发员登录管理功能。能直接采集车辆信息数据,并将数据上传给数据中心软件保存。当相同车牌号码或车辆识别码出现与系统已保存信息相同时,软件应作出提示并提供处理意见。能通过车牌号码等输入直接调用车辆检测结果供使用,以判断被检测车辆是否达标,是否符合环保标志换发要求。*2.技术鉴别主要进行车辆排放装置的核查。技术鉴别不允许鉴别员修改车辆基本信息,鉴别员只能补充有关排放控制装置方面的信息,当车辆的排放控制装置满足升标条件时,则系统提示鉴别成功,并提示鉴别员给车辆换发升标后的标志。*3.标志管理通过计算机与网络手段,实现中心可对标志核发机构、人员的远程管理,通过远程管理实现监管功能。具备分类管理能力,实现对用车大户、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目录、环保标志信息等的管理。实现国家所颁布的环保车辆目录数据的导入、导出、添加、编辑、下载和统计查询等功能,便于各发放点在输入车辆目录信息后能方便进行网络查询和结果显示。*4.标志仓库管理实现对环保标志入库登记、出库登记、发标记录、标志回收记录及标志作废记录等功能。*(四)路检业务子系统路检业务子系统通过接口实现与路检车的遥测软件或工控机进行测量数据交换的功能,对尾气遥测设备、环保标志自动识别软件、车牌识别软件、摄像机获取的数据无线上传至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的数据库,包括测量时间、地点、人工输入仪器操作人员、车辆行驶中的CO、CO2、HC、NOx、烟度、车辆行驶速度、加速度、车牌、车型、牌照颜色等信息。同时提供路检录像/图片导入功能,完整存储机动车路检数据。(五)统计分析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包括对检测数据的查询分析、标志数据的查询分析、数据评估分析等功能*1.检测数据查询分析包括机动车资料通用查询(利用车辆基本信息有关字段查询车辆的检测结果),合格率查询(初检、复检合格率),检测车辆查询(检测数量、检测指标、时间段、检测站),报警查询(检测站、检测线、报警次数,累计次数、按月统计),车辆检测情况查询(检测时间段,车主信息、车牌、标志种类、数量、标志编号、检测线编号、车型、里程),逾期未检车辆查询(车主信息、车牌、里程、注册时间、检测有效期),检测站信息查询,超标车辆查询统计,管理日志查询,用户信息查询,自定义查询等功能,查询结果可导出。 *2.标志查询分析包括实现对已发放环保合格标志的记录信息进行管理维护的功能,实现特定条件的查询、统计等操作,并具备查询结果导出功能。(1)实现数据信息的综合统计功能,包括按核发业务量、车型、车类、燃料、辖区、标志类别、标志换发、标志核发、标志补发、标志技术鉴别情况等的查询统计功能,可由用户输入统计时间段生成报表;(2)具备数据分析能力,按综合查询结果进行车辆保有量、使用性质、标志状态等的各种统计分析,可由用户输入统计时间段生成报表。(3)实现数据信息的综合查询功能,可以根据管理需要通过数据字段选择对要求的数据信息进行综合查询,查询结果可以自动生成报表,打印输出,也可导出为通用电子文档。*3.检测数据分析评估包括对检测合格率评估,检测站业务评估,设备品牌评估,检测均值评估,超低检测值与超高检测值评估等功能,评估结果能导出。 *4.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核算交换获取公安数据,包括新注册、转入、转出、注销的明细数据,结合本系统车辆检测和标志发放的明细数据,根据国家《主要污染物“十二五”减排核算细则》(机动车部分),按月度、年度进行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对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按时间(月度、季度、年度)、区(市)县等多维度的动态图表分析。5.道路污染评估系统接口预留对路边空气质量监测站、移动抽检的数据采集,以及结合机动车排放因子核算道路实时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建立道路污染评估系统接口。(六)数据管理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是本系统的数据中心,包括数据采集与管理,标定管理,检测参数维护,车型目录管理,车辆综合信息管理,基本信息管理。*1.数据采集与管理检测数据采集与管理包括对检测人员、排气检测数据、监控数据、环保标志数据、车辆车主信息数据、车型信息数据、新车审核信息数据、网上反馈信息等数据的采集与管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数据采集检测数据整合检测数据传输数据同步传输数据断点续传数据传输安全*2.检测参数维护主要包括检测站信息维护、检测标准限值维护。(1)检测站信息维护系统可以查询、新增检测站基本信息记录,包括检测站站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还可编辑、删除相关信息。结果可输出为excel表格,也可打印。系统也提供用户可以暂时停用某个检测站的功能。(2)检测标准限值维护系统将针对不同的车型选取不同的检测方法,实现对不同检测方法的检测限值进行统一设置管理。可针对不同车型、不同检测方法、不同检测项目设置超标的上限,并对超标上限进行维护。*3.车型目录管理(1)中心车辆/车型资料库包含中心车辆/车型数据库、站内车辆/车型数据库和维护终端。其中中心资料库位于在管理部门内部,站内资料库位于检测站内部。中心车型库提供检测站最新的车型资料,并由维护人员进行管理。车辆/车型信息库维护子系统具备车型资料共享和更新等功能。(2)特殊车型目录将收录不适应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检测的点燃式轻型汽车车型和不适应加载减速法排气检测的压燃式汽车车型及油电混合、气电混合、新能源车型(包括纯电动车辆)等。在定期检验时,如在检测工位对点燃式轻型汽车或压燃式汽车选择了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排气检测,则检测工位终端软件应首先访问特殊车型目录,只有在确认目录中存在该车型信息时才允许进行检测,否则只能进行简易瞬态或加载减速法检测。对于油电混合、气电混合、新能源车型则根据管理需要再具体确定处理方式。*4.车辆综合信息管理实现对全市机动车档案维护、状态管理等功能,并为其他子系统提供车辆档案信息查询、更新/同步的接口。实现对中心数据库中的车辆档案信息进行维护,可增加、删除以及修改车辆信息。车辆综合信息管理子系统还为检测业务子系统、环保标志管理子系统提供车辆信息查询接口。*5.车辆黑名单管理黑名单主要包括各种没有按要求履行环保检测或存在有违规、作弊等记录的车辆以及超标频次高车辆,在定期检验或其它检测与管理中,系统应能显示其黑名单的档案资料。*6.专题图层管理系统能够根据机动车检测联网管理的具体需求,基于环境地理信息平台,绘制多种形式的机动车环保检验专题图层,能够根据污染物不同的浓度范围绘制分级、等值变化趋势图形,动态显示污染趋势,并在图上进行专题信息的浏览、查询、叠加、标注、打印、导出等功能。机动车环保检验专题地图主要包括:(1)机动车检测站空间分布专题图;(2)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点空间分布专题图;(3)机动车视频监控专题图;(4)城市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专题图;(5)机动车检测统计分析专题图;(6)机动车检测结果评价专题图;(7)检测站业务统计指标专题图等。投标人应根据分析统计指标,选择合适的专题地图表示方法,直观反映被分析对象的数量、密度、分布、统计数值等信息。专题地图的制作、编制、符号化、渲染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做到美观、清晰、明了。*7.系统基本信息管理主要指系统基本参数配置、标志信息配置、标志有效期管理、限值维护管理 、用车大户管理等。检测站可对本站检测结果进行查询统计。(七)信息共享子系统信息共享子系统将所需要共享的数据,通过交换接口对外共享。包括与省监控中心数据交换、与公安车管部门数据交换、与交通部门数据交换及与成都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数据交换。*1.与国家、省监控中心数据交换机动车排气检测数据上报程序将按照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编制的《机动车环保信息联网说明V1.2》和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编制的《四川省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平台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上报省环保厅经过市环保局质检把关的机动车排气检测及环保标志核发等相关管理数据。*2.与公安车管部门数据交换车管部门可以通过数据交换获得机动车基础数据、车辆状态数据(新注册、转入、转出、注销等)、环保标志发放情况、环保检测情况等。3.与交通部门数据交换监管系统通过多种形式(系统接口、二维码、纸质件等)与交通部门实现车4.油气回收接口在加油站、储油库等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在线监控设施条件具备之前,预留开发接口接收油气回收数据并对回收油气的类型、回收量进行管理、统计和分析,通过挥发油气的回收可统计和计算减小对大气污染的量。*5.智能终端App应用系统智能终端App应用分为公众端和管理端两种应用模式,并整合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AQI及PM2.5等相关数据。公众端主要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车辆管理信息公开查询、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查询、GIS地图查询、二维码查询验证等功能;管理端主要面向机动车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提供包括公众端功能在内的信息查询统计、检测过程监控、检测数据验证、环保标志核发、路检抽检等管理功能。*6.与成都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数据交换监管系统与环境监控指挥中心数据交换主要实现监控指挥中心对检测信息与检测数据、环保标志发放信息与数据的调用,以及通过监控指挥中心对监管系统的相关功能进行演示等。*7.信息发布功能信息发布功能是一个管理部门与检测机构进行管理与业务信息交流的平台,与通过网站等主要实现向检测站、标志核发人员、系统其他用户发布各种管理信息、通知以及收集检测机构对检测业务的有关意见。(八)系统维护子系统*1.具备完善的用户管理功能。可设置各级固定系统用户,分区市管理,市级环保部门用户对全市检测业务进行监管,区县级环保部门用户对各自辖区内检测业务进行监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个别系统用户权限进行灵活设置。*2.具备完善的系统日志功能。具备重要操作日志记录能力,凡是影响系统的所有操作都应在系统日志中予以记录。*3.系统具备定期自动备份功能。系统能定期进行自动备份。在故障出现时应能以最小代价对系统和数据进行安全恢复。在关键操作前,应对该操作所涉及的数据内容进行备份。具备后备系统,在系统崩溃时可以启用后备系统运作。*4.具备完善的系统监控管理功能。包括对监管系统所在网络状态的监控和报警,对监管系统与检测站网络之间连通状态的监控和报警,对队列数据信息状态的监控和报警,对监管系统服务器系统环境的监控和报警。 *5.具备完善的视频管理功能。应包括对远程摄像头视频的调用,对实时视频的录像抓拍,对远程历史视频照片的调用, 对视频信号异常的报警。*6.具备终端软件自动升级管理功能系统可以实现终端软件自动升级的管理功能,实现各种终端软件版本的统一更新及补丁修正。备注:1、标注“*”的部分为系统必须满足的要求,不允许偏离。2、投标人在投标现场对以下内容进行演示:监管业务子系统、检测业务子系统、标志业务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系统维护子系统,有成熟软件系统的用该系统现场演示,没有成熟系统的允许用PPT演示。第七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2.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第4章中规定的要求的;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要求;(3)投标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打*号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4)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3.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4.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本项目适用),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4.3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 评标细则及标准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软件能力成熟度、软件主要功能、荣誉证书、软件主要功能和系统演示等。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4.5综合评分明细表4.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5.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分)评分标准价格部分 分值 151价格综合评分15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备注: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商务部分 分值 352资质证书10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得0分;投标人具有ISO20000 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否则得0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否则得0分;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资质证书的得4分,否则得0分。(复印件加盖鲜章,审查原件,原件未带不得分)3软件能力成熟度3投标人获得CMMI 认证资质(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或3级以上:3分;2级:1分;其他:0分。(复印件加盖鲜章,审查原件,原件未带不得分)4系统集成2投标人获得国家工信部颁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2 分;四级:1分;无:0分。(复印件加盖鲜章,审查原件,原件未带不得分)5荣誉证书6投标人2006年至今,获得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并且是第一完成单位的得4分,不提供得0分;投标人获得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 2分,不提供得0分。(复印件加盖鲜章,审查原件,原件未带不得分)6软件产品证书8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机动车排气监管”相关类软件著作权或产品登记证书的,得4分,否则得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必须含有“机动车”关键字)。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环境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类软件著作权或产品登记证书的,得4分,否则得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必须含有“环保”或者“环境”关键字)。(软件著作权或产品登记证书,不能重复使用加分,复印件加盖鲜章,审查原件,原件未带不得分)7国家环境信息化标准建设经验2投标人具有国家环保部信息化标准、规范编制经验得2分,否则得0分(复印件加盖鲜章,审查原件,原件未带不得分)。8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系统项目实施案例4投标人2010年至今,实施过省会或副省级城市的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系统项目软件开发案例且合同金额大于100万的,每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审查原件,原件未带不得分)技术部分 分值 359项目需求理解与建设思路2投标人对业主业务现状和建设现场熟悉情况;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理解正确、全面,对项目需求描述及分析清晰完整和对用户最关注的需求的理解,对整体架构及思路设计先进科学;优:2分,良:1分,差:0分。10软件主要功能18数据库设计。数据库结构设计合理、科学、扩展性好,数据流向清晰、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合理,符合行业及管理特点。优:2分,良:1分,差:0分。数据一致性(防作弊)设计。采取措施获取最原始的、真实的检测数据,防止人工篡改,对可疑数据进行智能分析、识别和预警等。优:2分,良:1分,差:0分。车牌识别技术与系统对接设计。车牌识别软件品牌知名度,识别率,性能。优:2分,良:1分,差:0分。视频管理设计。检测数据异常时,视频数据上传中心端的存储;中心端对检测站存储视频的调用。优:2分,良:1分,差:0分。离线检测管理设计。在授权限时的情况下实现离线检测,离线检测数据报告编号不能影响仍然在线检测的数据,网络恢复后数据可以补传。优:2分,良:1分,差:0分。终端软件与检测设备的数据交换理解熟悉程度;对与设备厂商数据交互技术原理理解程度,能够满足成都现有或未来将要接入的检测设备需求。优:2分,良:1分,差:0分。数据综合查询与统计。满足对各项数据的统计与查询、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功能。优:3分,良:2分,差:0分。地理信息系统设计。空间数据库的建立,全成都市1:2000比例尺电子地图,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检测站管理图层及工作状态、标志业务管理及标志发放统计图层等。优:3分,良:2分,差:0分。11系统演示15根据本项目招标功能要求提供真实系统现场演示、真实系统录屏演示或PPT演示。(真实系统演示的每项功能展示均应能清析显示真实案例所在城市,并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此项不得分。系统演示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1.监管业务子系统:演示在中心对全市检测站进行的检测状态监控、检测数据监控、多路视频监控、工况监控、检测报警、对站点的新增和修改、以及对检测站、检测线、检测人员的实时监管与控制等功能。优:3分,良:2分,其它:1分。2.检测业务子系统:演示在检测站端进行机动车排气检测的全过程业务功能,重点演示车辆信息录入、检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检测报告打印、图像抓拍、车牌识别、与公安以及交委数据调用等功能。优:3分,良:2分,其它:1分。3.标志业务子系统:演示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标志管理等功能。优:3分,良:2分,其它:1分。4.统计分析子系统:演示检测数据查询分析、环保标志查询分析、检测数据分析评估、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等功能。优:3分,良:2分,其它:1分。5.综合信息展示:演示机动车尾气联网监管的综合信息展示应用,包括全市检测站、环保标志核发点的空间分布,检测站联网状态、检测和标志发放情况、系统运行状态等综合信息直观的展示。优:3分,良:2分,其它:1分。 项目实施及售后 分值15 12项目团队61、项目经理在环保信息化行业工作5年以上且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满足以上条件得3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核心成员全部在环保信息化行业工作3年以上且团队成员5人(含)以上具备工信部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的软件水平考试高级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等)13项目组织实施1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详细实施计划、人员安排、验收)是否科学、完整和合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的得0分。14项目培训2针对本次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技术软件、技术等,提供多种培训方式,并有详细合理的培训课程计划和方案,满足用户要求。满足的得2分,不满足的得0分。1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针对本项目质保期提供详细的维护与售后服务方案,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能够提供满足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和多种售后服务方式,故障响应及时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满足的得2分,不满足的得0分。16本地化服务能力3投标人从2010年至今,在四川省或成都市实施过环境信息化系统开发案例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得2分。(提供相应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四川本地公司或在四川省内本地拥有分公司(公司人员需15名及以上),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的得0分;(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和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7投标文件的规范性1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5、 废 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 定标程序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服务,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相关的其他各项权利。第六条信息保密本合同中的信息包括但不局限于甲方的文件图像、统计数据、软件、系统、程序、运作数据等任何与项目有关的信息。乙方应对其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晓的甲方上述信息严格保密,乙方对该等信息承担永久性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乙方任何违反本合同的信息的泄漏或盗用导致甲方损害的,乙方应充分赔偿甲方。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3、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无条件接受甲方、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或监督,并接受甲方的工作意见。5.应当确保按甲方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工作并使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知识产权得到充分有效地保护。 6.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失或过错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主张不可抗力发生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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