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GZ168地块房地产项目的招标公告(YZSFJSZ2021070031001)
[0]GZ168地块房地产项目的招标公告(YZSFJSZ2021070031001)
[0]GZ168地块房地产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YZSFJSZ********31 | 项目名称 | GZ168地块房地产项目 | ||
标段编号 | YZSFJSZ********31001 | 标段名称 | 扬州邗江区GZ168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GZ168地块房地产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州市发改委关于GZ168地块房地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扬发改许发〔202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扬州邗江区GZ168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扬州市 2.1.2建设规模:本地块位于扬州市N3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范围内,四至范围为:东、南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规划用地边界,北至竹西路。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康体娱乐用地,容积率≦1.2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不含东侧绿地),建筑高度≦24米,用地面积约3.8148公顷。2.1.3项目投资估算:285万元2.1.4工期要求:方案、初步设计确认后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1.5 其他: 无2.2招标范围: 1、扬州邗江区GZ168地块项目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桩基、基坑支护、地下车库人防、安装、消防、暖通、外装饰工程、幕墙、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雨污水管网、海绵城市、雨水调蓄池、消防管网、室外供电管沟、室外燃气管网、管网综合)、小区配套工程(配电房、生活泵房、消防泵房、大门、围墙)、景观绿化工程、标识系统、建筑及室外夜景照明、装配式设计等;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全专业所涵盖的二次深化设计项目、专项设计项目; 3、本项目设计有关的配合工作,包括:(1)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地震安全性评价;(3)其它水利、公安和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评价报告;(4)施工图设计、交通影响评价等相关审查工作(含发包人组织或要求的各项专业、专题、专家审查或优化设计,含设计变更审查); 4、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招标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要求,必要的专题研究;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设计单位应无条件且无偿配合营销策划调整及装修设计单位的方案调整,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质: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3.3.1 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年4月至至2021年6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4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3.3.5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7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0系统 ;4.3招标文件售价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元/标段,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8月12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2021年7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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