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乡鱼川村(马山)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龙溪乡鱼川村(马山)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龙溪乡】龙溪乡鱼川村(马山)土地开发
招 标 公 告

龙施公招〔 2013 〕5号

一、建设单位:龙溪乡鱼川村村委会

二、工程名称:龙溪乡鱼川村(马山)土地开发项目

三、工程地点:龙溪乡鱼川村(马山)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规划新增面积130亩,27000元/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表土层剥离并回填、田间道路、生产路、灌排渠、蓄水池、砌石田坎、土地平整等工程。

五、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县国土局验收的实际亩数计算,工程峻工验收并经审计部门通过后结算。以确定的中标数额留 5 %为质量保证金外,其余部分一次性结清,工程峻工验收前不付预付款。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七、质量要求:合格(以县国土局验收为准)。

八、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九、招标形式:邀请招标(凭鱼川村村民委员发会邀请函报名)。

十、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1、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核后退还);同时提供资质的相关材料一份::①法人委托书;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考核证书;⑧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8日至9月27日10时止,报名企业超过3家(含3家),按实际报名企业入围。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龙溪乡政府。如有疑问请于报名前致电询问。

十二、相关款项: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报名资料费300元,以上二笔款项于报名时一同上缴。(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金)。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27日10时30分,地点:龙溪乡政府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超过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四、联系人:

1 吴昌户 电话:138*****533(614533)、

2 叶齐贵 电话:138*****780(669780)。

庆元县龙溪乡鱼川村村委会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溪乡分中心



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采购平台: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jlyycg.com.cn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招投标工作流程图…………………………………(5)第四章投标人注册…………………………………………(6)一投标人账号申请………………………………………(6)二投标人领取账户和密码………………………………(6)三投标人网上注册………………………………………(7)第五章投标文件……………………………………………(8)一投标文件的内容………………………………………(8)二投标文件的格式………………………………………(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第六章投标报价及解密……………………………………(20)第七章评审规则……………………………………………(22)第八章附件…………………………………………………(22) 第一章投标邀请根据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吉药采发〔201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就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项目名称: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二、项目编号:JLYPCG-2013-1三、采购人: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愿参加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其他医疗机构。四、投标人:指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或集团公司)产品的经营企业、国(境)外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国内有药品经营资质的总代理(一个国(境)外的厂家的一种药品只能授权委托一家总代理,且是通关单上标明的报验单位或收货单位)。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产品参加投标的,允许以集团公司名义进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五、采购范围:《2013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2013年度吉林省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基础目录)》。六、采购周期:采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一年。七、投标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508号旺座国际商务广场A座10层。八、联系方式:业务咨询:投标人可登陆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通过招标系统的信息管理功能向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咨询。中心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投诉举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招投标工作流程图、投标人注册、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及解密、评审规则、附件等。二、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及各方参与主体。与《实施方案》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前两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经营企业、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国外药品生产企业或国外代理商在国内设总代理的,只接受国内总代理的报名;在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报名,此一级代理商代理的区域,必须包括吉林省辖区范围。(2)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GMP证书》;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药品GSP证书》;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应出具进口药品代理协议书。(3)按国家规定参与招标的药品生产企业需要赋码的必须具备药品电子监管赋码条件,基本药物必须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并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否则不得参与招标。(4)具有履行合同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履行承诺,保证药品供应。(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招投标工作流程图第四章投标人注册一、投标人账号申请投标人通过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系统的登陆窗口,点击企业注册按钮,进行投标企业账号申请。投标人应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打印《投标企业账号申请单》(不得重复申请)。二、领取用户名和密码(一)投标人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被授权人持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企业账号申请单》,至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领取用户名和密码。(二)投标人为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经营企业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被授权人持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企业账号申请单》、生产企业的委托书和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领取用户名和密码。(三)投标人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被授权人持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企业账号申请单》、进口药品国内代理授权书和拟代理投标药品的所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至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领取用户名和密码。被授权人领取用户名和密码时递交的材料,应在左侧使用订书针装订。投标人仅可授权一名被授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如授权多人,以首位到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领取的被授权人为准,其他被授权人均不得再次领取。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不得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三、网上注册(一)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系统,按照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投标人应先完成企业信息填报并提交;企业信息提交后,再进行产品信息的填报和提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完成投标企业和投标产品注册。投标人应认真核对,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一经受理则不能修改。(二)投标人必须将拟参加投标并符合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要求的所有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材质的药品在网上全部填报,同时必须将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注册的企业和产品,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不能参加集中采购活动。 第五章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内容(一)投标人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递交《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册》和《生产企业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册》。(二)投标人为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经营企业的,应递交《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册》,同时应提供委托投标的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册》和《生产企业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册》。其中,该《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册》可以不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承诺函》、《保证供应承诺函》、《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三)投标人为进口药品代理商的,应递交《进口药品代理商资质证明材料册》和《进口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册》。二、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合格,将不予接收。(一)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一览表(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册)装订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格式来源1封面(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册);平台打印平台提供2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受理单;平台打印平台提供3企业基本情况表;平台打印平台提供4投标品种汇总表;平台打印平台提供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一6投标人承诺函;原件附件二7普通大输液保证供应承诺函;(非普通大输液企业不需提供)原件附件三8对投标药品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原件附件四9省级或地市级药监部门出具的,该申报企业此次报名前两年内无生产假药行为的证明;(内设处室出具的证明无效)原件附件五10《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记录;复印件证件复印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件复印1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证件复印132012年度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体现出全年销售额);复印件证件复印14其他相关文件材料。(二)生产企业药品资质证明材料一览表(生产企业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册)装订顺序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格式来源1封面(生产企业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册);平台打印平台提供2生产企业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受理单;平台打印平台提供3药品信息表;平台打印平台提供4省级或地市级药监部门出具,所申报品种具备电子监管码赋码能力的证明(国家规定的需要赋码的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内设处室出具的证明无效);复印件附件六5《药品GMP证书》; GMP延期的,应同时提供省级药监部门延续《药品GMP证书》有效期的书面意见的复印件,或者提供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告打印页,必须标示有国家局网站名头及公告名头;复印件证件复印6《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批件内容有变更的需提供《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并提供具有药品本位码的国家药监局网站药品信息打印页。复印件证件复印7药品质量标准;试行标准过期的需同时提供试行标准转正受理通知书,如受理通知书无法显示标准转正字样,应同时提供省级药监部门的证明复印件;复印件证件复印8药品说明书; 原件原件9最新批次省检、市检或厂检全检报告书(报告日期应2012年5月之后的) ;复印件证件复印10国家发改委或吉林省物价局最新公布或出具的正式有效的药品价格文件(需显示价格部门的名头及文号,请企业明确标示相关产品,以便查询);国家发改委或吉林省物价局未制定公布价格的,提供产地省省级价格部门的价格文件或企业自主定价文件;市场调节价品种提供企业自主定价文件; 复印件证件复印11药品质量类型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六)、药品质量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复印件证件复印12药品有效期高于其他同类品种申明(需提供比较材料);复印件企业提供13剂型特点证明材料;(以质量标准为准,溶媒结晶需同时提供省级药监部门的证明复印件,省局或省局注册处的证明有效,其他内设处室证明无效) 复印件证件复印14药品主要原料为本集团生产申明(仅限化学药),由集团公司提供证明,药品生产企业和原料药生产企业同属于本集团,并加盖集团公司、药品生产企业和原料药生产企业三方公章;同时提供原料药GMP证书及批件的复印件;原件企业提供15药品特殊包装材质证明(需提供特殊包装材质批件);复印件证件复印16药品委托生产材料(需提供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复印件证件复印17其他相关文件材料。(三)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一览表(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册): 装订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格式来源1封面(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册);平台打印平台提供2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受理单;平台打印平台提供3企业基本情况表;平台打印平台提供4投标品种汇总表;平台打印平台提供5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销售证明文件;(集团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委托书;同时由集团公司提供委托的生产企业与集团公司属于同一集团的证明,加盖集团公司公章)原件企业自行出具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一7投标人承诺函;原件附件二8普通大输液保证供应承诺函;(非普通大输液企业不需提供)原件附件三9对投标药品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原件附件四10《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记录;复印件证件复印1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件复印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件复印1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证件复印14其他相关文件材料。(四)进口药品代理商资质证明材料提交一览表(进口药品代理商资质证明材料册):装订顺序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格式来源1封面(进口药品代理商资质证明材料册);平台打印平台提供2进口药品代理商资质证明材料受理单;平台打印平台提供3企业基本情况表;平台打印平台提供4投标品种汇总表;平台打印平台提供5进口药品生产企业出具的进口药品代理协议书。 “进口药品生产企业”是指投标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上标明的企业。复印件企业自行提供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一7投标人承诺函;原件附件二8普通大输液保证供应承诺函;(非普通大输液企业不需提供)原件附件三9对投标药品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原件附件四10《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记录;复印件证件复印1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件复印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件复印1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证件复印142011年度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体现出全年销售额);复印件证件复印15其他相关文件材料(五)进口药品资质证明材料递交一览表(进口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册):装订顺序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格式来源1封面(进口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册);平台打印平台提供2进口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受理单;平台打印平台提供3药品信息表;平台打印平台提供4《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批件内容有变更的需提供《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提供具有药品本位码的国家药监局网站药品信息打印页。复印件证件复印5进口药品注册标准;试行标准过期的需同时提供试行标准转正受理通知书,如受理通知书无法显示标准转正字样,应同时提供省级药监部门的证明复印件复印件证件复印6药品说明书; 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企业提供7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出具的进口药品检验合格报告书(报告日期为2012年5月以后);复印件证件复印8国家发改委或吉林省物价局最新公布或出具的正式有效的药品价格文件(需显示价格部门的名头及文号,请企业明确表示相关产品,以便查询); 国家发改委或吉林省物价局未制定公布价格的,提供产地省省级价格部门的价格文件或企业自主定价文件;市场调节价品种提供企业自主定价文件; 复印件证件复印9药品质量类型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六)、药品质量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复印件证件复印10药品有效期高于其他同类品种申明(需提供比较材料);复印件企业提供11剂型特点证明材料;(以质量标准为准,溶媒结晶需同时提供省级药监部门的证明复印件)复印件证件复印12药品特殊包装材质证明(需提供特殊包装材质批件);复印件证件复印13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六)药品质量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材料名称材料内容材料要求各类专利和原研制药品1、专利证书(包括标注专利行政保护期期限页);2、专利摘要页;3、权利要求书(国外专利仅需提供能有效证明专利保护的物质与所投药品相匹配的一页或几页材料);4、专利说明书(国外专利不需要提供);5、如果专利权人与投标企业不一致,需提供专利权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6、原研制药品除递交上述专利材料外,政府定价药品还应递交有效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吉林省物价局标示为原研制药品的价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国家一类新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注册批件》和《国家新药证书》。复印件国家保密处方国家保密局和科技部共同颁布的中药保密处方目录(企业自行提供目录,需投标人明确标示,以便查询)。复印件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单独定价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执行国家批准的单独质量标准和价格的药品国家发改委或吉林省物价局发布的有明确标识的文件。复印件中药保护品种在保护期内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复印件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科技部等多部门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复印件首仿国外药品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明。复印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二者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二)如果是非中文材料,还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内容应包括中文翻译件与原文一致的字样。(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标注有效期截止时间的所有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在招投标期间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的,应按规定及时补充有效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四)要求提供原件的,企业必须提供原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从“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上打印的材料,应通过网上直接打印完成。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清晰,相关重要信息辨别不清的视为不合格。(五)除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外,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的每一页材料都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需“签名或印章”的材料必须签名或加盖印章。生产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加盖经营企业公章;进口药品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加盖代理商公章。如有特殊要求的,也应根据相关要求加盖指定部门或企业的公章。(六)所有投标材料的内容均采用A4规格的纸张,按照“投标文件的格式”中资料一览表的顺序进行装订。所有投标文件均必须是左侧订书针装订(请使用两个以上订书针装订),不得使用回形针、曲别针、燕尾夹、抽杆夹。(七)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一册。产品资质证明材料应根据不同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材质,按照“一品一册” 的原则,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八)已按照要求装订的资料册,应自封面起按顺序在每一页右上角编排页码。同时,应根据装订册中的内容,在《资质证明材料受理单》中对应的位置标示“√”,并填写本册资料页数。投标人须确保所标示的内容和填写的页数与材料册的内容和页数一致。标示“√”后,视为所标示内容与材料册内容一致。(九)投标文件的包装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投标文件必须装入档案袋中(不得使用档案盒),档案袋尺寸为300mm×220mm,高度为30mm、40mm或50mm。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企业册或产品册),按照“一册一袋”的原则,装入包装袋内进行递交。投标人必须另行打印企业册或产品册的封面,将封面黏贴于档案袋正面。确保档案袋内资料册条形编码与封面的条形编码一致。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真实、有效、齐全的申报材料。(二)投标文件必须由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到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三)同一投标人的产品只能由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四)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经营企业作为投标人的,不得再作为其他企业药品的配送经营企业报名。(五)如投标品种含大输液,需要递交《普通大输液保证供应承诺函》。(六)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所有阶段均不接收投标人任何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材料。(七)投标文件递交后,经中心受理人员和被授权人核实相关内容和页数,无误的,双方签字确认,并予以受理。投标文件受理后,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系统企业端审核状态为“审核中”,视为投标文件已受理。(八)投标文件受理后,投标人不得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报价及解密一、报价(一)报价分类报价分为电子报价和纸质报价,纸质报价是电子报价的纸质备用报价。(二)报价方式电子报价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并予以确认。在确认报价前可以更改报价,一旦确认,不可再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确认报价的,视为未完成报价,所报价格不能解密,不能参加竞价。投标人报价确认之后,可自行从平台上打印出纸质报价表,加盖公章并密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备查。纸质报价表必须与电子报价数据保持一致。(三)报价要求1、所有投标药品都必须以该产品最小制剂单位报价,投标人对每种投标药品只能有一个报价。所有投标品规均按所显示的单位进行报价,如显示的单位为片、粒、支,则以每片、每粒、每支进行报价,以此类推。2、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3、投标人报价必须按照系统提供的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前务必仔细核对报价单位,因报价单位错误导致报价错误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质量类型下不同剂型、规格、包装的药品投标报价,应符合合理的差比价关系,不得倒挂,如有倒挂,除国家或吉林省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将作调整处理。5、带有附加装置的药品(包括加药器、注射器、冲洗器、溶媒等)报价,为含附加装置的价格。6、投标人不得虚高报价,不得以低于药品生产成本报价,不得进行串通报价、恶意竞争、不得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7、各投标人务必慎重报价,所有产品报价一旦中标并确认,一律不接受弃标申请。8、投标报价包含配送费用及其它所有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属于政府定价的药品,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国家或吉林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扣除规定的差价率(额)后的价格(具体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文件执行)。9、高于限价或报价为0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0、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11、药品报价应包含伴随服务费用。二、报价解密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产品的报价进行解密。投标人电子报价解密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如投标人电子报价解密失败,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申请解密纸质报价。电子报价解密成功的以电子报价为准;电子报价解密失败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解密纸质报价的以纸质报价为准;电子报价解密失败,且未提交纸质报价或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未申请解密纸质报价的,均视为放弃。报价解密时间截止后,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公布报价结果。注:报价和解密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第七章评审规则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第八章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二:投标人承诺函 附件三:普通大输液保证供应承诺函附件四:对投标药品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附件五:无生产假药行为证明附件六:电子监管码赋码能力证明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址), (企业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代表本企业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应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为本企业所有投标产品的唯一合法代理人,就2013年度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领取药品集中采购系统登录帐号及密码、企业和产品注册申报、递交资质材料、申诉(质疑)、竞价报价、确认相关信息、参与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及执行和履行合同、售后服务等工作,并以本企业名义处理一切与之相关的事务。本企业认可,被授权人的签字与本企业公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企业与该被授权人共同承诺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全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本次采购周期结束。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电话和邮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电话和邮箱: ;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骑缝处加盖公章) 附件二:投标人承诺函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依据《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2013年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决定自愿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我公司保证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报价真实、有效、合法,不会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如果我公司投标药品被列入中标品种目录,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周期内能够连续、充足地供应货源,按时配送,确保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不出现缺货、断货、捆绑销售、限量供应等现象,同时保证向医疗机构提供退换货及伴随服务。我公司投标药品中标后,采取 (请选择自行配送,或委托其他配送企业配送)的方式供应。我公司同意本承诺函自年 月 日至采购周期结束有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如果采购周期延长,本承诺书有效期自动顺延到采购周期届满。如有违反,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三:普通大输液保证供应承诺函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正式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普通大输液产品获得本次招标中标资格,将保证对吉林省内所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提供充足货源,保证及时供应、提供优质伴随服务,并妥善处理大输液包装材料的回收问题。如果由于我公司原因造成不能准时给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本承诺书有效期限:自年 月 日至采购周期结束截止。特此承诺。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四:对投标药品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正式承诺:保证按照中标药品目录所注明的药品质量标准和价格供应合格药品,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如在采购周期内发生药品信息变更,及时向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本承诺书有效期限:自年 月 日至采购周期结束截止。特此承诺。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五:证 明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经审查,我省药品生产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两年内无生产假药行为。特此证明。二〇一三年 月日 附件六:证 明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经审查,我省药品生产企业已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附表所列品种具备赋码能力。特此证明。二〇一三年月 日 具备赋码药品品种列表企业名称:(盖章)序号药品通用名称药品批准文号剂型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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