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8号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一拍)的公告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8号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一拍)的公告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上海熔鑫铜业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的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8号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2日10时至2020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1.1 评估单位面积地价:5120元/㎡;

1.2 评估面积:181.62㎡;

1.3 评估总地价92.99(万元) ;

1.4 一拍起拍价:65.093(万元) ;

1.5 一拍保证金:10(万元) ;

1.6 一拍加价幅度:0.5(万元) ;

1.7 土地使用者:上海熔鑫铜业有限公司;

1.8 宗地位置:西宁市五四大街78号;

1.9 宗地面积:181.62平方米;

1.10 宗地土地级别:估价期日待宗地土地级别为一级地;

1.11 宗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住宿餐饮用地);

1.12 宗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3年4月8日;

1.13 国有土地使用权编号:宁国用(2015)第00128号;

1.14 登记时间:2015年;

1.15 地号:********4004GB00031;

1.16 图号:55.74-71.25;

1.17 土地利用情况,宗地内已建一幢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性质不详,现用于餐饮及经营十元店,竞买人可自行现场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该临时建筑的瑕疵保证)。

1.18 记事栏:本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如发生转让、出租、抵押、转变用途等行为,除应办理手续外,还需到土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护。批注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7月22日10时至2020年8月22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达法官(电话号码:****-*******)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8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门源县支行,账号:****************7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西宁)科艺(2020)(估)字第007号土地估价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达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标签: 使用权 建设用地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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