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永兴支渠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代管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永兴支渠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代管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永兴支渠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代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永兴支渠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代管项目;
1.2服务内容:见附件;
1.3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4项目限价:28.5万元。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其他资格要求:
2.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2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比选;
2.2.4本次项目不接受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3.1比选报名时间为:从2021年7月22日至7月26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请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直接向比选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3.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1号楼526。
3.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直接送达,其中包含申请资料一份(不密封)、报价函一份(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3.4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资料:
3.4.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4.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4.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4.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4.6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3.4.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设施设备配置、人员职称、证书、业绩等)。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
地址: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
联系人:任鹏程
联系电话:186*****270
附件: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永兴支渠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代管要求
一、基本情况
永兴支渠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共建设有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号站位于四川高福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旁,监测永兴支渠进入川菜园区水质;2号站位于安德消防中队旁,监测永兴支渠出川菜园区水质;3号站位于安德康义医院旁,监测安德中沟上游水质;4号站位于四川高福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旁,监测安德中沟汇入永兴支渠水质。4个站点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有机碳、氯离子,数据在线传输至我局监控平台。为保障4座水站的正常运行,现需由第三方运营单位对上述站点进行代管服务。其中包含设备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一 | 分析仪器单元 | ||||
1 |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分析仪 | E310 | 中兴仪器 | 台 | 4 |
2 | 总有机碳(TOC)在线分析仪 | C310 | 中兴仪器 | 台 | 4 |
3 | 氨氮在线分析仪 | C310 | 中兴仪器 | 台 | 4 |
4 | 总磷在线分析仪 | C310 | 中兴仪器 | 台 | 4 |
5 | 氯化物在线分析仪 | E310 | 中兴仪器 | 台 | 4 |
二 | 采水单元 | ZE-WM2000 | 中兴仪器 | 套 | 4 |
三 | 配水单元 | ZE-WM2000 | 中兴仪器 | 套 | 4 |
四 | 辅助设备 | 定制 | 中兴仪器定制 | 套 | 4 |
五 | 控制及数据采集通讯单元 | ZE-WM2000 | 中兴仪器 | 套 | 4 |
六 | 系统集成 | ZE-WM2000 | 中兴仪器 | 套 | 4 |
七 | 视频监控系统 | iDS-2DE7223MX-A(B)、DS-2CD2T20D-I5、DS-7708N-E4-V2 | 海康威视 | 套 | 4 |
八 | 站房部分 | ||||
1 | 站房(包含内部设施、照明、水电及通讯链路) | 定制 | 中兴仪器 | 座 | 4 |
2 | 综合防雷单元 | 定制 | 中兴仪器定制 | 项 | 4 |
3 | UPS电源 | CASTLE 6K | 山特 | 组 | 4 |
4 | 稳压电源 | TNS-10KVA | 西奥根 | 部 | 4 |
5 | 空调 | KFR-35GW/BpR3DYA1+1 | 奥克斯 | 部 | 4 |
6 | 文件柜 | 1800x850x390mm | 中兴仪器定制 | 组 | 4 |
7 | 工作台 | 定制 | 中兴仪器定制 | 个 | 4 |
8 | 采水工程 | 定制 | 中兴仪器定制 | 项 | 4 |
9 | 三防单元 | 定制 | 中兴仪器定制 | 项 | 4 |
二、代管期限
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
三、代管工作要求
(一)代管方运行维护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依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试行)》及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对系统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校验、更换易损件和试剂标液、日常远程巡检和定期现场巡检等,保证在线监控系统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要求。
(二)运行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电、通讯、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代管方支付。
(三)代管方相关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行维护水质自动监测站。
(四)代管方全面负责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安全管理,保证站房安全,定期对产生的危废进行收集处理,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五)代管方须定期对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开展质量控制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确保监测数据有效率不低于90%。并接受批郫都生态环境局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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