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纳税服务综合楼外装饰干挂石材工程招标公告
地税局纳税服务综合楼外装饰干挂石材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_HSXM-2013-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原市开发区地税局纳税服务综合楼外装饰干挂石材工程,项目业主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纳税服务综合楼外装饰干挂石材工程
图纸内全部工程 。
2.2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13日至2013年11月30日工期日历49天;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小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证书。
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松政办发[2012]25号文件);
3.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到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14时.地点为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以本次发布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
地址:开发区
邮编: 138000
联系人:络群
电话:130*****0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发区
邮编: 138000
联系人:夏德财
电话:138*****918
监管机构: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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