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土特产公司宿舍楼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招标公告

万安县土特产公司宿舍楼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招标公告

万安县土特产公司宿舍楼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招标公告

万安县土特产公司宿舍楼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已经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万发改委招标核准字(2021)13号),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万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万安县土特产公司宿舍楼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三、工程地点:万安县芙蓉镇沿江边万安县实验小学

四、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77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1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874.85平方米,杂物间及车库建筑面积640.15平方米,建设1栋6层砖混结构架空层的住宅及建设道路、绿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本项目投资约911.55万元

八、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要求: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需配备人员如下:拟派“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名,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均为“土建”。

4、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开标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5、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 ]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在开标现场同其他原件一并递交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

6、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属地劳动监察机构开具的近三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投标企业需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同其他原件一并递交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8、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1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专家评标中不再实行询标环节)。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县五云路363号工商银行二楼)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招标单位:万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2021年7月19日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开标时间) , 本项目(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 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

标。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

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由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 失信惩戒。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房 棚户区改造 宿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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