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耳机招标公告
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耳机招标公告
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耳机采购项目
询 比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GN2021-04-2678
采购人:淮南师范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耳机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淮南师范学院的委托,就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耳机采购项目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耳机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GN2021-04-2678
1.3 标包划分:1个标包;
1.4 采购范围:无线调频/音频数显耳机,数量:约5100只(以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耳机产品经过市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的合格产品(提供三年内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2.3供应商承诺: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响应。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1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下载采购文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5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5.联系方式
名称:淮南师范学院
地 址:淮南市洞山西路
联系人:杜科长
电 话:0554-6863556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编:230051
联系人:周兵、赵梦琪
电话:0551-62220244、0242/15055152811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7. 重要说明
7.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7.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7.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7.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淮南师范学院 地 址:淮南市洞山西路 联系人:杜科长 电 话:0554-6863556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周兵、赵梦琪 电话:0551-62220244、0242/15055152811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1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
1.3.2 | 交货期 | 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期截止2021年10月15日前 |
1.3.3 | 质保期 | 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者更换 |
1.3.4 | 最高限价 | 9.4万元 |
1.3.5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t不接受 □接受,满足以下要求: |
1.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由本采购包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响应,或者接受过本采购包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包提供的咨询;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9 | 现场答疑会 | t不召开 □召开 |
1.10 | 分包、转包 | t不允许 □允许 |
2.2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 时间:2021年7月30日12:00前 形式: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递交需要澄清的问题。 |
2.2.2 |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发布。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修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 | 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形式:自行下载,无需确认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3.1 | 响应有效期 |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3.4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 t要求,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网银转账/电汇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仟 元整 退还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 缴纳时间及账户: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单位账户转入并到达以下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一: 开 户 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合肥分行 账 号:30203448021008 账户二: 开 户 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市濉溪路支行 账 号:34001468608053012239-193484 此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为保证响应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本项目专用账号,请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如果采用其他形式支付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4.4 | 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还应承担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责任。 (1)经查实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3)向采购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的; (4)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导致采购失败或采购人损失的; (6)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7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1)响应文件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展表格,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采购范围、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供应商可以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供应商必须对其递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
4.1.1 | 响应文件份数 | (1)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会员系统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响应文件未完成上传的,响应将被拒绝); 2)供应商无需到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待成交人确定后,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满足采购人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2)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方式,供应商须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详见公告。 (3)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须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及加密上传;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5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5.2 | 开启程序 | (1)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开始。 (2)宣读供应商名称。 (3)当众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开启时由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先行解密,然后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自动记录开启过程,并在解密完成后公布开启信息。唱出响应价格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有关人员在开启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5)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6 | 评审 | 1、评审小组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2)为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3)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活动公正性; (4)在与招标采购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
6.3.2 | 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不超过3名 |
7.1 |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日 |
7.6 | 合同签订 | 1、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如果采购人取消了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或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成交候选供应商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根据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拒收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人可将成交供应商上述行为作为不良记录上报相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7.6.3 | 付款方式 | 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交付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数量,一次性支付合同总费用。 |
3.5.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成交人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 |
8.5 | 异议(质疑) | 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法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联系人:张经理 2、对采购文件的异议(质疑): 供应商未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7天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后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采购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
3.6.1 | 询比采购文件解释权 | 本询比采购文件及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答疑、澄清及修改等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价的5%。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合同签订前,必须缴纳履约担保(银行转账);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以选择重新采购或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 |
备注 | 1.供应商要严格按采购文件需求进行供货,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产品进行抽检,如检测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耳机)、税费、包装、运输、保险、损耗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3、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
注: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与前附表矛盾的,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最高限价
1.3.1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 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有);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有);
(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有);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有);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有)。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由本采购包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响应,或者接受过本采购包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包提供的咨询;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采购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答疑会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现场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现场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将被否决。
1.11.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
1.11.5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 响应报价
3.2.1 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响应报价为固定单价,同时提供分项报价表,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响应报价,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采购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90 天。
3.3.2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响应的,其响应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
3.4.3 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 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响应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影印件以及: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影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影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等的影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合同协议书影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供应商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影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响应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但备选响应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报价。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响应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1)纸质响应文件(如需)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函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4.1.2未按本章第4.1.1 项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通知书,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收到通知书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书。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启采购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启采购,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数字证书远程准时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默认为30分钟)未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或远程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导致解密失败,均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已递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然后由工作人员对响应文件再次解密。系统会自动记录开标过程,并在解密完成后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等其他内容;
(5)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启采购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采购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采购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候选成交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天。
7.2 评审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7.3 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人。
7.5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6 签订合同
7.6.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提出其他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者提出其他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付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一览表。
7.6.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标准和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无线调频/音频数显耳机,预算价:9.4万元,数量:约5100只(以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基本要求要求:
1、音质清晰、流畅。
2、不串台,尤其能确保清晰收听FM 85、FM 86。
3、带3.5标准音频输入插孔。
4、耳机的价格包含耳机及验收后交货地发放且包含售后服务等其他服务。
5、中标单位需无偿提供合同总数3%的备用耳机(产权归中标单位所有),在四、六级考试之前需提供耳机维修服务(除针对中标单位所代理的耳机外,还包括我校以前所用其他厂商的耳机,如不能修理的耳机可以免费更换新耳机)。如有其它特色服务可以追加列出。
6、交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期截止2021年10月15日前。
7、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者更换。
技术参数如下:
项目 | 技术要求 | 单位 | ||
外 观 要 求 | 表面无明显划痕,金属件涂覆层无脱落、起泡、塑料件无开裂,标志应清晰、正确、无残缺现象 | |||
音 频 部 分 | 频率范围 | 100-4000 | Hz | |
音频接收灵敏度 | ≤7 | mV | ||
音频增益 | ≥30 | dB | ||
整机失真度 | ≤7 | % | ||
静态电流 | ≤20 | mA | ||
最大输出功率 | 14 | mW | ||
电源耗散功率 | ≤90 | mW | ||
纯音视听 | 声音应清晰、宏亮 | / | ||
调 频 部 分 | 频率范围 | FM | 64-108 | MHz |
灵敏度 | ≤40 | μV | ||
信噪比 | ≥34 | dB | ||
整机谐波失真 | ≤10 | % | ||
静态电流 | ≤20 | mA | ||
最大输出功率 | 7.5 | mW | ||
电源耗散功率 | ≤85 | mW | ||
第四章 评审办法
1.总则
1.1采购人组织的评审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1.2在评审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采购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1.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采购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2.评审标准和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其他情形 | 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公告要求证明材料)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报价 | 未超过本项目限价 |
响应内容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交货期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交货地点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响应保证金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权利义务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50分 商务部分(响应报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有效响应报价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不高于限价。 (2)有效响应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若总价不等于单价乘以数量,则以总价和数量修正单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50分) | 技术参数(40分) | 所投产品完全满足“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的30分,每有一项正偏离加1分,满分40分。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不得分。 备注:以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为准,若供应商虚假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对正偏离项提供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 |
资信服务(10分) | 1、资信级别(由所在银行认定):AAA等级得3分,AA等级得2分,A等级得1分。 2、设备代理资质、用户数、用户的书面关于产品质量反映:每提供一个用户评价得0.5分,满分3分。 3、售后服务及维保体系(体系完备、制度健全):有完备的售后服务及维保体系加1分,未提供不得分。 5、保修期、保修内容及服务承诺等:保修期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要求,保修内容及服务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酌情加1-3分。 | ||
2.2.3(2) 响应报价评分计算 | 供应商报价得分 (50分) | 响应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50(结果保留2位小数) (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 |
1、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在响应文件中。 2、采购人保留中标后对供应商业绩、获奖等资料进行考察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成交资格。 |
一、评审标准和方法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如果响应报价也相同,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标准和方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标准和方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标准和方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评标标准和方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标准和方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和方法:见评标标准和方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审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供应商得分=A+B。
3.2.4 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二、成交通知
1.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三、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询比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将被取消其成交资格,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淮南师范学院
2021年耳机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N2021-04-2678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请供应商按自己的响应文件内容编列,并列出页码)
(如未编制目录及页码造成评审困难,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采购响应声明
淮南师范学院:
1、根据贵方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和询比采购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耳机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2、我方愿意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及相关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3、一旦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采购文件要求的各项保证金并且满足采购文件中的全部采购需求,同时承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提供相关服务,交货期: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质保期: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严格执行合同的约定。
5、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采购文件中关于响应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60日历天响应有效期,保证在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8、我方自愿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的约束,并自愿承担违反采购文件各项规定而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 户 行:
开 户 名:
账 号:
附录: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型号 | 功能特色 | 采购要求 | 数量(台)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1、音质清晰、流畅 2、不串台,尤其能确保清晰收听FM 85、FM 86 3、带3.5标准音频输入插孔 | 5100 |
注:此处总价必须与采购响应声明中“报价”一致。
服务承诺:
1、无偿提供合同总数3%的备用耳机。
2、在四、六级等大型考试之前无偿提供耳机维修服务(除针对本单位所代理的耳机外,还包括淮南师范学院以前所用其他厂商的耳机,如不能修理的耳机可以免费更换新耳机)。
(若有优于采购公告内容的服务承诺或特色服务,请在下方添加)
3、
4、
5、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活动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文件的条款 | 响应文件的条款 | 偏差说明 | 备注 |
无偏离 正偏离 负偏离 | |||||
1 | 交货期 | ||||
2 | 交货地点 | ||||
3 | 质保期 | ||||
4 | 付款方式 | ||||
…… |
说明:
1、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 名称 | 采购规格型号 | 响应规格 | 偏差说明 | 备注 |
无偏离 正偏离 负偏离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说明:
1、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七、技术方案
八、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
九、业绩证明材料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签订时间 | 备注 |
十、供应商承诺
淮南师范学院:
鉴于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包的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具有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软硬件供货、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2、我公司(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7)由本采购包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响应,或者接受过本采购包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包提供的咨询;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2)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本项目我公司按照询比文件要求不分包、转包。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仔细查看采购公告、评标办法及采购文件中需提供的资料,确保提供齐全)。
供应商自评分一览表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得分 | 评分说明 详见评标办法,以评标办法附表为准 | 供应商自评得分 | 自评分依据所在响应文件的具体位置 |
1 | 技术参数 | 40 | |||
2 | 资信服务 | 10 | |||
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时依据自身响应文件内容填写“供应商自评分一览表”,此表格在评标时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最终得分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如供应商在投标时未提供或未填写“供应商自评分一览表”,则默认为供应商无条件认可评标委员会对其综合得分分值的评定,标后不接受任何关于评分有误的质疑和投诉。 |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淮南师范学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就 项目名称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文件
A、采购人的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
B、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函,报价单等)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产品
一、 耳机数量:
二、 具体型号及参数:
三、其他要求
1、耳机的价格包含耳机及验收后交货地发放且包含售后服务等其他服务。
2、我单位无偿提供合同总数3%的备用耳机(产权归中标单位所有),在四、六级考试之前需提供耳机维修服务(除针对中标单位所代理的耳机外,还包括我校以前所用其他厂商的耳机,如不能修理的耳机可以免费更换新耳机)。如有其它特色服务可以追加列出。
3、交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期截止2021年10月15日前。
4、质保期:1年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甲方的质量标准完成耳机供货,如不能按期、按质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第四条 合同金额 :
第五条 付款方式: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执 份,合同由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章 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
说明:当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活动时,按照本规定执行,其中本要求“投标人”按“供应商”理解,“投标文件”按“响应文件”理解,“招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理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理解,“开标”按“开启响应文件”理解,“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小组”理解,“投标无效”按“响应文件无效”理解。
一、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锁”)办理和使用
1.数字证书到期或即将到期,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证书颁发机构办理续期;
2.CA锁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更换新证书;
3.投标人由于CA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 加密和解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把CA锁。
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投标人必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CA锁进行加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完成上传。
(1)“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下载地址:
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
(2)“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6.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CA锁进行加密,CA锁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
(http://www.youzhicai.com/ActivityTopic/AdviceDetail/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
7.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上传CA锁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详见教程);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可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投标人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若存在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0551-62220012。
三、开标和解密
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组织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使用CA锁解密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导入已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开标结果。
1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并保持在线,关注开标互动大厅消息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13.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文件解密设有线下补救方案的,执行该补救方案。
四、评标和询标
14.评标委员会通过优质采电子评标工具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询标函载明的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五、异常情形
15.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1) 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4)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六、异常情形处理
16.出现上述情形,优质采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发布公布。
(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发布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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