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就2013年度第二批路灯型美化天线招标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预计需求数量为5000副
序号
天线类别
颜色
规格
单位
预计数量
1
路灯型美化天线
黑色或根据实际需要定制
详见技术规范
副
4000
2
定制路灯型美化天线
黑色或根据实际需要定制
详见技术规范
副
1000
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详见“ 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标书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获取招标文件
以公告附件形式发售招标文件电子版。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11 日10 时 00 分,提交到 哈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黑龙江移动1301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哈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黑龙江移动1301室公开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
邮编:150028
联系人: 李春波
电话: 150*****741
传真: ****-********
电子邮件: haerbinlibo@126.com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18 日
中国移动黑龙江2013年度第二批路灯型美化天线项目招标文件-黑龙江.doc
中国移动黑龙江公司2013年度第二批路灯型美化天线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2013 年9月18日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1招标公告11.2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招标人及合同名称42.2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42.3招标的组织形式42.4招标方式42.5资格审查42.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52.7投标费用52.8招标文件的组成52.9招标文件的澄清62.10招标文件的修改62.11投标文件的编写62.12投标文件的构成62.13关于优惠条件72.14投标报价72.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72.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文件82.17投标保证金82.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82.19备选投标方案92.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92.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2.22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102.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02.24开标102.25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112.2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112.27投标文件的评审112.28评标方法122.29关于划分标包122.30相关人员的接触122.31中标通知书122.32签订书面合同132.33履约保证金132.34招标代理服务费13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4投标人须知附件二:中标通知书15投标人须知附件三:中标结果通知书16第三章合同条款17合同条款前附表173.1定义183.2适用性183.3原产地183.4标准183.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183.6专利权193.7履约保证金193.8检验和测试193.9包装203.10 装运标记203.11装运条件203.12装运通知213.13交货和单据213.14保险213.15运输223.16伴随服务223.17备品备件223.18保证233.19索赔233.20付款233.21价格243.22变更指令243.23合同修改243.24转让243.25分包243.26卖方履约延误243.27误期赔偿费253.28违约终止合同253.29 不可抗力253.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53.31争议的解决263.32适用法律263.33合同生效及其他263.34合同其他条款26第四章合同协议书27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285.1货物需求一览表285.2技术规范书29第六章评标办法306.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06.2综合评估法3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47.1投标函377.2投标一览表387.3投标分项报价表397.4合同条款偏离表407.5技术规格偏离表417.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27.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37.8资格证明文件447.9代理商的资格声明467.10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487.11招标项目廉政建设承诺书487.12招标代理服务费49第八章其他50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就2013年度第二批路灯型美化天线招标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招标,特邀请已通过供应商入围评审的贵单位参加投标。1、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预计需求数量为5000副序号天线类别颜色规格单位预计数量1路灯型美化天线黑色或根据实际需要定制详见技术规范副40002定制路灯型美化天线黑色或根据实际需要定制详见技术规范副1000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详见“ 技术规范书”2、投标人资格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供应商3、获取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10 月11日10时00 分,提交到 哈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黑龙江移动1301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间: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哈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黑龙江移动1301室公开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5、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邮编:150028联系人: 李春波电话:
150*****741传真:
****-********电子邮件: haerbinlibo@126.com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3 年9月1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中用醒目方式(“※”条款)标明的条款为必须满足的条款,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这些要求和条件为实质上响应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2.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黑龙江公司2013年度第二批路灯型美化天线招标项目2.3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5※资质条件(可列多项)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电气性能指标第三方测试报告;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5财务要求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2.5信誉要求申请人在近三年(2010-2012)内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2.9招标文件的澄清不组织招标文件澄清会议2.13※关于优惠不接受一次性优惠或赠送设备的报价方式。2.1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包含天线的制作、运输(到省内任一仓库)、保险及到货的装卸费等;本次报价的单价是在有效期内的唯一单价,不随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调整。2.15联合体不允许。2.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365 天。2.19※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20.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及电子文档(必须U盘)如电子文档与正本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21.2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批路灯型美化天线招标项目2.2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10月11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2.22.1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 1301会议室2.24开标开标时间:2013 年 10 月11 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 1301会议室2.28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2.28.3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个数选择前三名,按照5/3/2比例分配2.29标包划分为一个标包2.3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0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中国移动黑龙江公司纪检组(监察室)联系电话:
159*****7392.1招标人及合同名称2.1.1招标人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资金为自筹。2.3招标的组织形式本次招标组织形式为:由招标人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2.4招标方式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2.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2.6.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2.6.2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2.6.3如果投标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度范围内的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2.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2.8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第六章 评标办法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2.9招标文件的澄清2.9.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必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形式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2.9.2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澄清。2.9.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人前附表中规定。2.10招标文件的修改2.10.1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2.11投标文件的编写2.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对招标文件中加“※”号标明的关键资质及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废标。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2.11.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 “合同条款前附表”、“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一般写明“满足”或“不满足”,需要说明的特殊部分,另注明在附件中解释。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11.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2.12投标文件的构成2.12.1投标函2.12.2投标一览表2.12.3投标分项报价表2.12.4合同条款偏离表2.12.5技术规格偏离表2.12.6投标保证金(本采购项目不涉及)2.12.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12.8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2.12.9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包括合同条款点对点应答及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2.12.10 招标项目廉政建设承诺书2.13关于优惠条件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并应当折算到单价中,不符合要求的优惠报价将不被采纳。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见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2.14投标报价2.14.1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2.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2.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或投标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5.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15.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及施工能力;2)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质及业绩要求。2.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2.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6.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单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厂家出具证书证实。2.16.3证明货物和服务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此条款不适用)。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16.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2.16.3(3)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号牌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号牌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内容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17投标保证金(本采购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1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2%,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见前附表。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2.17.2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17.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2.17.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4)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2.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2.18.1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2.18.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2.19备选投标方案2.19.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2.19.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的,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2.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20.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2.20.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确认。2.20.4投标文件每页要求由投标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现投标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必须盖单位章。2.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1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作为内层包封单独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密封在外层包封,在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2.21.2外层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21.3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2.21.4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2.21.5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2.21.6招标人对于编制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2.22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2.22.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2.22.2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2.10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后,可以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2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3.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要求并进行修改或撤回。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和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书面要求和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2.21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标明“修改”字样)。2.24开标2.24.1 招标人将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所列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个时间。2.24.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部门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书面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2.24.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无效的情况将不予开封: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3)国家及部委法律法规中有关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2.24.4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布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2.24.5 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以及其他在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2.25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2.25.1 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2.25.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2.2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2.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2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27投标文件的评审2.27.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27.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与投标人进行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27.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微细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微细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2.27.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加“※”或重体字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废标。2.27.5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废标: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5)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7.6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28评标方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已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做为本次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2.28.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满足招标文件所列商务条件及技术条件下,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中标,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2.28.2综合评估法: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所有详细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2.29关于划分标包如果招标人划分标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并列出投标人可以重复投标包的个数,一般每个标包响应的投标人也应满足三家以上。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如果允许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惠,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整体优惠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整体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招标人。2.30相关人员的接触2.30.1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私下接触。2.30.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0.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31中标通知书2.3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2.31.2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2.31.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1.4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2.32签订书面合同2.32.1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地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32.2招标人在发送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连同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同时发送给中标人。2.32.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33履约保证金2.33.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2.33.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2.34招标代理服务费2.34.1采用招标代理方式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34.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之一提交。 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招标编号:_.时间: __项目名称: _.地点:__ (1)此表供开标用,不需投标人填写; (2)按提交投标文件顺序开标。唱标内容为“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唱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公证人/监察_______________出席代表签字: 投标人须知附件二:中标通知书中 标 通 知 书 (中标人名称):(招标人)(标包),招标编号,你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正式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收到本通知书后,请于 年 月 日时前到(地点)进行签订合同的有关事宜。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年月日 投标人须知附件三:未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结果通知书致:(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未中标人名称)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包)的投标文件,确定 (未中标人名称)未中标。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买方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13年度第二批路灯型美化天线招标项目3.1卖方名称:地址: 项目名称: 3.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0%币种:人民币3.13交货期交货期:具备施工条件的地点25天内全部完成 3.16伴随服务应提供的伴随服务有:(1)供应商应负责对业主的日常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2)设备的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3.17备件要求的备件有: 无3.18.2质量保证期保修期为 2 年,保修期从初验合格证书签署日开始计算。初验后试运行 1 年,各项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后签署终验证书;3.18.4故障响应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需到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设备现场进行维修。3.20付款(A) 第一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80】%,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由买方在【 收到以下单据 】后【 60 】日内以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1)合同总价80%的正式商业发票一份原件(标明合同号及合同设备)(2)由卖方出具的原始装箱单,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标明箱号/总箱号。(3)由卖方签发的质量和数量证明书,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4)由卖方及买方代表签署的验货合格证书,一份正本。(B) 第二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20】%,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由买方在【 收到以下单据 】后【30】日内以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1)采购合同总价20%正式商业发票一份原件(标明合同号及合同设备)(2)买方出具的本合同设备运行稳定报告。3.27误期赔偿9.1 因卖方原因逾期交货的,卖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买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从迟交货第一周起每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1%(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不够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卖方交货义务的履行,且合同时间不因卖方迟延交货作任何调整;逾期交货超过10周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的全部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9.2 根据本合同5.10条约定,货物试用期顺延的,卖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买方支付违约金:(A) 从顺延第一周起每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2%(百分之二)的违约金;不够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B) 顺延超过10周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的全部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9.3 买方依据上述9.1、9.2条款解除本合同后,卖方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应在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额及相应的利息,计息时间从买方支付日期开始到卖方退还日期为止,利率以归还上述款额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为准。逾期退还的,按日需支付应退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买方应把已收货物退还给卖方,相关拆卸、搬运、运输和投保费用均由卖方负责,买方不承担此间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9.4卖方违反保密约定,故意、过错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 减小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所受损失的,泄密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买方还有权根据泄密造成损失的大小,单方解除本合同。9.5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3.31争议的解决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合同模板:合同编号:【】 XX设备采购合同【】公司【】公司【 】年【 】月【 】于【】目 录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3第二条 合同标的及价格4第三条 付款方式4第四条 运输与包装6第五条 交付、开箱检验及验收6第六条 保修与维修7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8第八条 保密责任9第九条 违约责任10第十条 不可抗力11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12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3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14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买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卖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 买方:【】公司,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 】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方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2. 卖方:【】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 】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卖方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3. 卖方拥有合法销售本合同标的物的全部政府许可、生产和/或使用许可和/或授权,对其所销售的标的物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卖方对本合同标的物的销售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4. 买方拟购买卖方供应的本合同标的物,卖方予以同意。为此,本合同各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标的及价格2.1 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单价(人民币元)小计(人民币元)总价合计2.2 上述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为【 】 ,产地为:【】,以下亦称“货物”或“设备”。2.3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2.4 上述货物双方同意按附件【 二 】所约定标准执行。2.5 有关配件、辅件、附件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双方同意按附件【 二 】所约定标的标准执行。第三条 付款方式3.1 本合同项下确定的合同总价由买方向卖方按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A) 第一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80】%,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由买方在【 收到以下单据 】后【 60 】日内以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1)合同总价80%的正式商业发票一份原件(标明合同号及合同设备)(2)由卖方出具的原始装箱单,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标明箱号/总箱号。(3)由卖方签发的质量和数量证明书,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4)由卖方及买方代表签署的验货合格证书,一份正本。(B) 第二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20】%,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由买方在【 收到以下单据 】后【30】日内以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1)采购合同总价20%正式商业发票一份原件(标明合同号及合同设备)(2)买方出具的本合同设备运行稳定报告。3.2 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3.3 卖方在买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买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卖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3.4 如果卖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买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3.5 由于卖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卖方承担。3.6 双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买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卖方:【】户名:【 】开户行:【 】 帐号:【 】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 运输与包装4.1 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卖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卖方承担。4.2 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专用、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和易磨损部件应进行适当的包装并采取特别保护措施。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需在每一包装箱/物表面显著位置以显著方式标明合同号、箱号、收货人、目的地、内件品名、尺寸规格、数量、重量等内容。并对每一包装箱内货物附以标签,标明其在安装图纸中的编号。另外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4.3 对因运输和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卖方承担。第五条 交付、开箱检验及验收5.1交货时间为:【】。5.2买方指定的地点及收货人:【】。5.3买方变更交货地点和收货人的,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卖方。5.4 卖方交货后应立即与买方和/或买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一致,并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5.5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后【 】日内,卖方、买方和/或买方指定收货人应指派代表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卖方提供的装箱单或合同设备清单检查货物的数量。买方应在开箱检验前三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的日期。卖方应派其人员到买方指定地点参加开箱检验,费用自理。卖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买方和/或买方指定收货人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卖方自动接受。5.6 各方应共同签署一个详细的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对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买方和/或买方指定收获人有权拒收货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10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如在买方通知的期限内,卖方未能进行修理、更换或补足,则卖方应承担本合同第9.1款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5.7买方和/或买方指定收货人签署上述验货合格证书的日期视为卖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此后有关保管、保险、灭失与毁损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买方。5.8开箱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卖方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验货合格证书的签署不使买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卖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解除卖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担保责任。5.9 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因买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0天内将修理完毕、更换或补发货物运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买方负担。5.10 自验货合格证书签署第二日起货物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若货物在试用期内的运行状况满足本合同附件二的所有要求,则买方将签发运行稳定报告;若货物在试用期内的运行状况未能满足本合同附件二的要求,则卖方应及时采取调换/修理或其他补救措施以使货物满足要求,同时试用期顺延,顺延时长为货物的故障时长。第六条 保修与维修6.1. 卖方对于产品向买方提供的保修期为24个月,自签署运行稳定报告第二日起算。6.2 保修期内,卖方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这些替换品不包括合同中规定的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维护用的备件。紧急情况下,为了使货物正常运行,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使用买方的备件。使用结束后,卖方应及时归还或配齐使用过的所有备件、元件。对需要现场维修的,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收到买方故障通知后,在提供远程服务的同时,从离故障现场最近的维修点乘坐最快交通工具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对货物进行维修。若卖方收到买方故障通知后15日内未能排除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提供同档次的全新产品,卖方应于15日内免费提供相关产品供买方临时使用。在保修期内经卖方修理或替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的保修期应重新计算。6.3保修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卖方予以承担。卖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买方有权采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货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对因货物在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买方和/或第三人财产和/或人身损失,卖方应予以全部赔偿。对本款中应由卖方承担的全部保修和/或赔偿费用,买方有权在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买方有权继续追索。6.4保修期满,卖方应持续对设备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卖方应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6.5合同保修期满后10年内,卖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成交价格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提供合同系统货名和型号相同的零部件。6.6如果卖方决定停止生产合同设备及所需的任何零部件,卖方必须在停产12个月前以书面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买方和最终用户应有权定购所需的任何零部件,卖方应继续以优惠价格提供设备维修服务或相应服务以确保合同系统的正常运行。6.7卖方应承诺对合同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7.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与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完全相符且保证为全新、完整、未使用的产品,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本合同中所述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并向买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书。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规范的、正确的、最新的和完整的。如产品部分或全部属于进口产品,则卖方应提供产品原产地证明、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证明和其他证明文件。7.2卖方保证对其销售的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或取得相关授权,无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若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3卖方应定期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汇总上报销售情况。第八条 保密责任8.1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但不包括买方关联公司。买方关联公司是指买方的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主营移动通信业务的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合法继承人。8.2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接受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接受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8.3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8.4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8.5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8.6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8.6.1在一方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在披露后,并非由于接受方或其雇员、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或者其他人员的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8.6.2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经由接受方掌握的信息,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提供方; 8.6.3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接受方披露的信息,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并且有权做出披露。8.7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接受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同时,接受方应按照提供方的书面要求,将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提供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第九条 违约责任9.1 因卖方原因逾期交货的,卖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买方支付逾期违约金:(A)从迟交货第一周起每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1%(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不够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B)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卖方交货义务的履行,且合同时间不因卖方迟延交货作任何调整;(C)逾期交货超过10周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的全部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9.2 根据本合同5.10条约定,货物试用期顺延的,卖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买方支付违约金:(A) 从顺延第一周起每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2%(百分之二)的违约金;不够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B) 顺延超过10周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的全部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9.3 买方依据上述9.1、9.2条款解除本合同后,卖方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应在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额及相应的利息,计息时间从买方支付日期开始到卖方退还日期为止,利率以归还上述款额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为准。逾期退还的,按日需支付应退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买方应把已收货物退还给卖方,相关拆卸、搬运、运输和投保费用均由卖方负责,买方不承担此间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9.4卖方违反保密约定,故意、过错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 减小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所受损失的,泄密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买方还有权根据泄密造成损失的大小,单方解除本合同。9.5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第十条 不可抗力10.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0.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10.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10.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10.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受阻方已立即通知了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10.3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10.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11.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各方为收件人。11.2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合同第11.4条款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并按本合同第11.3条款规定时间视为已经送达。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11.3 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A)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B)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C)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 2 】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 】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8 】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10 】日视为送达;D)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5 】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8 】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10 】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15 】日为视为送达;11.4 各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如致买方:【】公司 地址:【】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如致卖方:【】公司地址:【】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12.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天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12.4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12.5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12.6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13.1新闻发布及公告。除非法律规定或任何主管机关要求,或经由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应无理拒绝或拖延同意),任何一方不应对本合同或任何相关事项予以发布或公告。13.2第三方不受益。除各方及其各自的继任人和允许的受让人以外,本合同不应向任何个人或实体赋予权利或救济。13.3整体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各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前各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任何形式的协议、协商、意向书以及其他协议和文件13.4转让。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13.5语言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同中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6标题。本合同中加入的各章、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对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13.7弃权。一方未强制执行本合同的一条或若干条款,或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选择权或其他权利,或任何时候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均不应被理解为该方放弃上述有关条款,或者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或该方强制执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权利,也不应阻止该方在任何时候采取其原本有权采取的其他任何行动。13.8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13.9费用。本合同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自身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有关的所有开支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13.10 鉴于条款纳入。本合同中的鉴于条款以引用的方式纳入本合同,是本合同的一部分。13.11 无中间代理。双方确认,没有任何代理人、中间人或中介人直接或间接就本合同或本合同拟定的交易为任何一方行事,并且没有任何人基于任何一方做出的或代表任何一方做出的合同、安排而有权收取与本交易有关的任何代理费、中介费、中间人佣金或类似的佣金。13.12 合同修改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13.13 签署授权。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13.14 合同效力。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13.15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下无正文) 【签字页】合同名称【 】买方:【 】(盖章)签字:【 】签字人姓名:【 】职务:【 】 日期:【 】卖方:【 】(盖章)签字:【 】 签字人姓名:【 】职务:【 】 日期:【 】?第四章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于 年 月日由(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卖方省区和城市)的(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即(货物和服务)而进行招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币种、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 本合同文件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合同条款4)合同条款附件附件 1 - 供货范围及单项报价表附件 2 - 技术规格附件 3 - 交货时间附件 4 - 履约保函3. 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4. 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金额。5.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 (盖单位章) 卖方: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5.1货物需求一览表美化天线,预计总需求数量为5000副序号天线类别颜色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副)1路灯型美化天线黑色或根据实际需要定制详见技术规范副4000 2定制路灯型美化天线黑色或根据实际需要定制详见技术规范副1000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方实际建设需求为准。5.2技术规范书材料选型1.1美化天线外罩材料的选用原则1.1.1外罩电气性能、机械性能指标要求(1)所采用材料透波性强,传输损耗小,在820~960MHz、1710~2690MHz频段对信号的衰减不超过1dB。(2)如产品表面有涂覆材料,要求其与标准化产品材料的综合衰减不大于1dB,且须描述涂覆材料对射频性能的影响。(3)标准化产品的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必须有足够的环境适应性和抗老化性能,能全天侯使用,保温、隔热性能好,具有防腐、防盐雾、防酸雨、防大气中二氧化硫与紫外线辐射能力。外罩物理及机械性能指标要求美化外罩材料玻璃钢(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类)美化外罩厚度3±0.5mm外罩阻燃性GB8624-1997的难燃Ⅰ级外罩抗老化正常使用情况下10年的损耗程度在20%以内外罩抗拉屈服强度≥140Mpa焊接工艺使用符合GB/T5117标准的4300-E4313焊条焊接,焊缝质量为三级。 (6)外罩必须对天线提供防雷接地保护,防雷接地良好,安装牢固。1.1.2产品结构性能指标要求(1)产品结构设计合理,符合安全性要求,外罩需设置泄水孔,防止积水。(2)产品结构既要确保安装牢固、又要考虑维护方便性,便于打开外罩进行天线维护、角度调整等施工操作。(3)此次建设中的隐蔽工程在电气性能上除了需满足YD/T 1059-2004-I及GBT9410-1998外,还应在外观环境方面做到美观隐蔽、稳定和谐、安全可靠,在日后维护和改、扩建时改建容易、拆卸方便,调整天线时空间富余。(3)对钢结构立杆部分,满足如下要求: ①立杆必须为正规热轧一级钢板,卷轧或冷压成型;②必须采用无缝焊接;③所有钢构制件成型后均需经热镀锌处理,热镀锌工艺和镀层厚度符合国标;外表有喷漆要求的产品,需经热镀锌处理后再喷热镀锌用漆④表面为陶瓷漆或喷塑(按最终用户要求);⑤安装后,必须美观大方、垂直、稳固;⑥所有杆体材料设计所用的全部钢材均为Q235-A F,其屈服点为235N/mm的A级沸腾钢,其质量标准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88的规定;作用于通信杆上的风荷载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01设计,基本风压不得小于0.6KN/M2;支撑杆、天线抱杆等杆体使用材料为Q235A型材或板材钢,其中支撑杆直径必须使得馈线可以从杆体内部穿过,满足天馈美化。(4)金属件防锈工艺①金属件表面热浸锌处理;②镀件厚度大于5mm,则镀锌厚度不小于80μm;③镀件厚度小于5mm大于2mm,镀锌厚度不小于50μm;④螺栓、螺母、螺钉、垫片等紧固件镀锌层厚度应控制在35μm;⑤所有的接头必须进行防水处理以防止雨水进入。(5)连接材料各部件应采用紧固件连接或焊接,焊接处必须满焊,确保牢固耐用。①焊条。采用E43,E表示焊条,E后面的两位数表示焊条熔敷金属抗拉强度(N/mm )的等级,其质量标准应符合《碳钢焊条》GB5117-88的规定;②螺丝、螺母。采用C级六角头粗制螺栓,质量标准应符合GB5780-86的规定,螺母采用C级I型六角螺母,质量标准应符合GB41-86的规定;③化学螺杆。采用HILTI/固安 生产的HAS镀锌螺杆,本设计支撑杆的连接一律采用M12化学螺栓,主杆采用M16化学螺栓;④胀锚螺栓。设计中胀锚螺栓与楼板(水泥墙面)的连接一律采用M12,埋深≥80mm,抗拉力设计值12KN。抗剪设计值8.9KN;采购的M12必须满足抗拉,抗剪设计值的要求。⑤如采用其它材料进行紧固的,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各项同等能力要求,同时必须提供权威机构提供的检查报告进行说明,买方将有权进行检测。2.路灯型美化天线技术标准路灯型产品类型路灯型美化天线外罩材质玻璃钢(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类)辐射单元铜 Copper防雷对天线提供直流接地 DC Ground外观颜色黑或根据实际需要定制工作温度及湿度-40~ 60,95%接口类型N-Female支架高度4000MM≥高≥2500MM支架直径140MM受风能力37m/s工作频段820-960&1710-2500 MHz增益6±1 dBi&7±1dBi方向图圆度±2.0 dB水平面半功率波束宽度360度垂直面半功率波束宽度22-36°&13-21°垂直面波束倾角预置15度极化方式垂直互调≤-107dBm驻波比≤1.5功率容限100W其它提供预埋件及安装底座(包含在天线报价中)3.路灯定制型美化天线技术标准路灯型产品类型定制路灯型美化天线特殊路灯定制型:为配合特定物业环境,依照现有的路灯实物造型或图片,对灯头、花枝、底座进行开模定制、高仿设计。定制路灯造型需满足天线美化要求,全向天线均隐藏于杆体内部。定制案例:外罩材质玻璃钢(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类)辐射单元铜 Copper防雷对天线提供直流接地 DC Ground外观颜色黑或根据实际需要定制工作温度及湿度-40~ 60,95%接口类型N-Female支架高度6000MM≥高≥4000MM支架直径140MM受风能力37m/s工作频段820-960&1710-2500 MHz增益6±1 dBi&7±1dBi方向图圆度±2.0 dB水平面半功率波束宽度360度垂直面半功率波束宽度22-36°&13-21°垂直面波束倾角预置15度极化方式垂直互调≤-107dBm驻波比≤1.5功率容限100W其它提供预埋件及安装底座(包含在天线报价中) 第六章评标办法6.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工作是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受聘的专家组成,应为5人以上单数。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等原则和百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评标。按本办法评标,评委会根据得分高低,从高分到低分推荐中标候选人,供招标人选择确定中标人。6.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性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的内容包括:商务报价和技术评审。6.3评标办法细则6.3.1商务标:(40分)得分原则:二次平均价格法分标段计算报价情况:每个厂家单标段内产品总报价为单标段评标价格为:Px所有厂家单标段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报价为:Pb单标段Pb与最低价的平均报价为:Pa商务得分=40*(1-︱Px- Pa︱/Pa)6.3.2技术标(60分) 电气性能技术部分:(35分)项目频率判定标准得分评分标准计算公式互调低频实测值≥-90dBm0分线性得分得分公式=(-90-测试值)*0.89实测值-107dBm15分高频实测值≥-90dBm0分线性得分得分公式=(-90-测试值)*0.89实测值-107dBm15分驻波比实测值≥1.50分线性得分得分公式=(1.5-测试值)*3001.4实测值30分增益低频实测值≤40分线性得分得分公式=(测试值-4)*5实测值610分高频实测值≤50分线性得分得分公式=(测试值-5)*3.33实测值810分不圆度低频|实测值|30分线性得分得分公式=(3-|实测值|)*5|实测值|=25分高频|实测值|30分线性得分得分公式=(3-|实测值|)*5|实测值|=25分垂直面板功率宽度低频实测值41或实测值170分线性得分若实测值大于36:得分公式=(41-实测值)*136实测值225分若实测值低于22:得分公式=(实测值-17)*1高频实测值26或实测值100分线性得分若实测值大于21:得分公式=(26-实测值)*121实测值155分若实测值低于15:得分公式=(实测值-10)*1总分100综合能力部分:(25分)评分项分值2012年路灯型美化天线供货规模30天线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能力15产品检测设备情况以及检测各项指标的能力15移动集团入围情况10售后服务能力30合计100注:提供路灯型美化天线样品一副,于2013年9月 26 日前送至北京泰尔实验室,过期实验室将不再接受天线样品,同时天线测试费用由供应商自付。天线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 接收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传输研究所(中国泰尔实验室) 邮政编码:100045 收件人:韩烽
137*****245 电子邮件:hanfeng@chinattl.com 联系人:安少康
139*****455 电子邮件:anshaogeng@chinattl.com招标方联系人:李春波
139*****866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货物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的目录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合同条款偏离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资格证明文件8、项目实施应答表9、对技术规范书的点对点应答10、全套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U盘)备注:所有标段制作成1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对其中部分标段进行投标,则填写投标标段相关信息即可。?1投标函致:(招标人)根据招标人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1)投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表3)合同条款偏离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法定代表授权书7)资格证明文件8)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据此,投标人同意如下内容: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见投标报价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解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4、遵从本投标有效期为 365 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我方不是贵方方的附属机构。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8、我方承诺:我方不得将本次招标或合同的有关资料向第三方透露。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邮编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天线类别颜色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副)1路灯型美化天线黑色或根据实际需要定制详见技术规范副4000 2定制路灯型美化天线黑色或根据实际需要定制详见技术规范副1000 注:1.各产品数量为预估,实际需求数量按照甲方实际建设数量为准;2. 投标报价中包含天线的制作、运输(到省内任一仓库)、保险及到货的装卸费等;本次报价的单价是在有效期内的唯一单价,不随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调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章)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密封单独提交。 3.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标包: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4.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理人作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于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授权。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 资格证明文件制造商资格声明1. 名称及概况: (1)制造商名称:(2)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7)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3. 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4. 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2)国内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5.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 出口总额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供应商7. 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向中国提供的投标货物: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8.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9. 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10. 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其他证明文件附表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公司名称(全称) 注册资金(万元) 成立时间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员工总人数 公司主页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编号 营业执照有效期 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国税税号 地税税号 结算银行 结算银行帐号 企业法人姓名 公司电话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商务联系人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传真 E-mail 驻黑龙江省办事处信息(如有请填写,无办事处不必填写)黑龙江省机构情况(本地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无) 办公地址及固定电话 本地机构概况本地机构人数:售前人员数量:售后人员数量:人员名单姓名职务主要负责内容身份证号码 2012年相关产品供货记录表供货产品类型客户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客户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路灯型美化天线 注:请提供以上供货记录合同原件,审核后返回附表2涉及诉讼案件统计表详细说明贵公司或联合体内各方近期内介入的诉讼案件,如果没有,请填写“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投标人:(单位盖章)日期:附表3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请提供其他与贵公司或贵方通过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附上的文件请在此列明。如果没有其他资料,请填写“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投标人:(单位盖章)日期: 8. 请详细介绍公司研发能力 9.请详细介绍天线振子、天线、美化天线等生产能力、生产线、生产线数10.请详细介绍产品检测设备情况以及检测方法、过程、承担过的检测任务11.对技术规范书的点对点应答投标方必须对本部分的每一条款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应答,答复“满足”、“不满足”或“部分满足”,如答复“不满足”或“部分满足”需要说明理由。诸如“已知”、“理解”、 “同意”、“明白”等答复视为无效回答。买方保留对本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