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岗区五联朱古石片区改造专项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岗区五联朱古石片区改造专项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五联朱古石片区改造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该城市更新单元)于2010年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2010年度实施计划》,并于2010年9月由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核发规划批复。目前该更新单元一期已建设完成、二期正在实施。依据《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2020年第6次工作会议纪要》要求督促该城市更新单元三期意向实施单位落实规划修编要求,规划新增一所18班初中,该学校建设用地移交入库须优先或同步于该城市更新单元三期实施。申报主体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申请对已批规划单元的三期、四期的公共利益用地、分期实施方案、地块划分、地块控制指标及用地空间控制要点等非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政策,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关于坐标系转换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转换的通知》,自2020年10月8日起,新产生的涉及空间位置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项目须全部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本次公示附图已全部转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因坐标转换技术误差,原已批规划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274252.7平方米减少为274251.3平方米。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北部,西侧和北侧为龙城创业路,东侧为佳辉路,南侧为五联路。
三、修改原则
在原已批规划经营性建筑面积不增加,公共利益指标不减少的前提下,开展本次规划修改工作。
四、修改内容
(一)关于拆除范围的修改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转换的通知》,本次规划修改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274252.7平方米减少为274251.3平方米。
(二)关于地块划分的修改
原规划01-05地块拆分为01-05地块、01-06地块和01-08地块,原规划01-06地块拆分为01-07地块和01-09地块。
(三)关于分期优化的修改
01-05、01-06、01-07、01-10、01-11、01-12、01-13地块于三期建设,其中01-05地块为新增的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4641.0平方米;01-08和01-09地块于四期建设。
(四)关于公共配套设施的修改
在已批公共配套设施总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01-07地块增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014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由400平方米增加至1000平方米。
(五)关于地块指标控制的修改
在不改变已批总经营性建筑面积的前提下,结合拆分三、四期用地方案,优化各地块规划容积,各地块指标修改内容如下:
01-05地块为新增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4641.0平方米。
01-06地块用地面积25691.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为11525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4.5,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2913平方米。
01-07地块用地面积25239.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为88696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3.5,配建公共配套设施8494平方米(含新增公共配套设施1614平方米)。
01-08地块用地面积1147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为33102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2.9。
01-09地块用地面积28862.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为10540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3.7。
(六)关于道路交通的修改
在落实已批规划路网结构的基础上,修正石丰路规划红线宽度误差,保障石丰路原规划25米红线宽度。并优化三、四期地块人行、车行出入口数量及位置。
(七)关于城市设计控制要点的修改
(1)地下空间控制:根据《编制技术规定》要求,01-06和01-08地块地下空间采用整体开发,01-07和01-09地块地下空间采用整体开发,地下室退线按《深标》控制。
(2)公共空间控制:在公共开放空间面积不减少的基础上,优化三四期公共开放空间位置及面积。
(3)建筑退线、停车位、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均按《深标》予以核定,并按《编制技术规定》要求新增透水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
五、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2.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朱古石路88号
(二)网上展示
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三)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六、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1年7月23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止。
七、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修改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地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联系人:许工,电话:****-********,传真:****-********
九、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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