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零星维修、校园绿化项目

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零星维修、校园绿化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零星维修、校园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零星维修、校园绿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href="http://">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1〕33号

2、项目名称: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零星维修、校园绿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88907.96元,其中第一标段191705.27元,第二标段378773.20元,第三标段118429.49元

5、采购需求: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零星维修、校园绿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一个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名称:沙河厂、孟官、沙坝小学教学楼、食堂及附属维修,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1〕33-1号

第二标段名称:板桥小学食堂维修,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1〕33-2号

第三标段名称:沙坝小学校园绿化项目,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1〕33-3号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 href="http://">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href="http://">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一标段及二标段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安全考核合格。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人社部门备案合同及企业为其最近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1、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以上网站查询内容投标供应商须自主提供查询报告及截图,但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的结果为准,若投标供应商有不良、失信、行贿犯罪记录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六)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href="http://">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8日(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申请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报名后内自行下载。

3、方式: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4、确认投标:请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投标(bs666@163.com)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便于通知各投标人。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5、采购文件售价:0元

********" href="http://">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5时00分

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3、递交方式:

(1)网上递交:投标申请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份,刻录的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加密电子谈判文件所使用数字证书(CA)至开标现场,对上传的电子谈判文件进行现场解密,未携带数字证书(CA)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投标无效。

********" href="http://">五、开启

1、时间:2021年8月2日15时00分

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href="http://">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3000.00元【叁仟元整】,二标段7000.00元【柒仟元整】,三标段7000.00元【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底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一标段账号:****************161

二标段账号:****************187

三标段账号:****************203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监督电话: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5、根据《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保公管发【2020】2号)》文件相关要求,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信用承诺书并需在开标前提交代理机构。

********" href="http://">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href="http://">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板桥街16号

联系方式:****-*******

********" href="http://">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BS666@163.com传真:0875—2849696

********" href="http://">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53*****00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谈判公告.pdf2021-07-23 14:37:36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 校园 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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