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大道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永九大道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现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设计方案及设计单位,凡具有相关设计经验和相应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
⑴.名称:永九大道市政工程设计
⑵.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
⑶.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130000万元,道路全长约25公里,路宽60米,双向6车道;包括23公里的规划道路,设计车速为60km/h,3.7公里永龙隧道(左支约2公里,右支约1.7公里)、多座立交桥、综合管网、绿化、交通设施、照明及配套工程等。
⑷.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⑸.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内市政工程的方案设计。
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承担永九大道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和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程勘察任务,并牵头组织本工程的防洪评价、环保评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工作,同时提出本工程相关的科研课题和计划,其中设计为方案设计和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阶段。本项目设计周期约为4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如果设计咨询单位具备市政公用设计甲级(包含道路、桥梁、隧道、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并满足广州市建委穗建技【2005】317号文要求,将同时承担施工图审查任务;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没有施工图审查资质,则施工图审查任务由非中标投标单位中满足广州市建委穗建技【2005】317号文要求、投标综合得分最高的广州地区内设计单位承担。
二、项目简介
永九大道位于广州萝岗区西北部,是连接广州至九佛的南北向城市主干道和北出口,从永和大道相交处作为起点,经永龙隧道、永九立交等多座互通立交桥直达新广从路,沿路经过永和、镇龙、九佛三镇,该大道属广州市交通路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萝岗区及广州与粤北地区联系的主要通道。
永九大道将永和大道、新广从公路连接起来,规划为南北向城市主干道,总长度约25公里,宽60米,双向6车道,车速60km/h,通过永九等多座互通立交完成永九大道与其他道路的交通转换,3.7公里(左支约2公里,右支约1.7公里)的永龙隧道减少了山岗土方开挖和植被环境的破坏。
三、招标报名条件:
凡具备市政公用设计甲级(包含道路、桥梁、隧道、排水)及工程勘察甲级(岩土工程)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报名;本项目可以通过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报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企业。
四、招标说明及报名注意事项
(一)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谢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⑴.设计单位简介;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包括证书的种类、级别以及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提供原件对照)
⑶.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对照)
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提交原件)
⑸.同类工程设计代表作品 (提供包括业绩汇总表、合同协议书、工程规模、奖评情况等证明资料);
⑹.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情况(提供包括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设计人员与单位间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
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提供原件对照);
⑻.资格预审要求有关的资料
(9)若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意向书。
以上资料⑵、⑶、⑺项报名时提供原件,其他原件备查。所有资料均要求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后按顺序工整装订提交。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五、招标安排:
⑴.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上述相关资料,于北京时间2006年2月27日至2006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到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话: ********)报名。
⑵.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产生投标候选人:招标单位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分排名,确定排名前8位的报名单位为投标候选人,排名第9位和第10位的报名单位按顺序为候补投标候选人。经审查合格报名者少于8家而多于5家时,所有合格报名单位成为当然投标候选人。经审查合格报名者少于5家时,依法重新招标。所有投标候选人均须在资格预审后公示2个工作日(经审查合格者少于8家时除外),并须报经广州开发区招标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成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并可发出投标邀请书。(附:《永九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投标人资格预审表》)
⑶.领取招标资料:通过区招标办审核成为正式投标人的单位,请按照招标代理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领取《永九大道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⑷.现场踏勘、答疑、开标、评标等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六、设计评审:
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业主专家2名,其余专家从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由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三家中标候选人。
凡参与本次投标,经过评委评定为有效标但不中标单位每家补偿费是3万元,该费用从中标并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的设计费中支付。(不中标单位指没有承接设计项目、设计咨询项目及施工图审查项目中任一项的投标单位)
获得投标补偿的投标人凭合法发票领取上述费用,税金自理。
七 、设计费:根据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下浮20%计取,勘察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下浮30%计取。设计咨询费:参照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及《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393号)和广州萝岗区有关规定计取。
八、参加本次投标的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归投标人,其余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九、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报名者必须在报名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支票)(地址: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5楼财务结算中心(1)),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没有成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在正式投标人确定后1周内保证金退回;正式投标人参与最后投标,未中标的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周内,保证金退回。
十、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建设人: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5楼
邮编: 510730
电话: ***-********
传真: ***-********
联 系 人: 莫工
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广卫路4号
邮编: 510000
电话: ***-********
传真: ***-********
联 系 人: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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